你們覺得電動自行車該不該上牌?限制踏板車上牌嗎?

用戶80177959844


個人覺得對於電動車確實應該上牌管理。為什麼大城市3年,太原卻是一年。有百分之70的不符合標準,在對於舊的電動車商家回收也就300元左右。我是小牛電動車N1超標電動車車主。我們買車都6000元到9999元不等。我們也就騎行了1年就報廢太虧了,那怕給我們上個電動摩托車牌也算。主要是不要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這些不文明行為。還有就是一些品牌新款電動車有個腳蹬子就能上牌,速度可不是25之下也可以上牌,這樣和之前有什麼區別。我們小牛電動群在這2年裡的時間裡可是幫警察👮叔叔找見過好多次小偷,我們車還是了鋰電池。剎車輪胎在和其他品牌比較絕對有安全的合格性。在本人騎車當中做為小牛的騎行者不能說一次都沒有闖過紅燈,絕對是禮貌騎行。汽車來了都是讓汽車過,希望能給所謂我們這些超標電動車也能上個電摩牌。文明出行,文明騎行。


感恩jjlp


這個討論其實沒大意義,開過電瓶車的人都知道這蠢貨踏板有傻*,理論上這玩意是在沒電的時候應急,讓電瓶車像自行車一樣靠腳踩前行,但實際呢,因為齒輪比的關係,踏個兩三圈車輪才轉一圈,你一通踩,前進不過一兩米。因為這玩意存在,你推車超不方便,要麼彎腰把車推前面一點,要麼讓車多傾斜一點離身體遠一點,不注意就會一腳踢上去。

這種沒用的設計為什麼會有磚家支持,甚至強制執行?因為磚家不會考慮實際情況,反正我不用,我覺得這玩意有用,它就是有用的,就應該存在。

至於利益方面,我不太知道,但無利不起早,要不是有利息在,磚家也不會用它那葡萄乾腦子出來秀智商了。

回到說這個討論沒有意義上,老百姓再難受也改變不了事實,沒人在乎,而且當過幾年人們習慣了,畢竟這踏板雖然沒用,膈應人,但好歹車還是能開的不是,就像讓一個右撇子去練左手吃飯,練個幾年也沒障礙了,所以政策出來就遵守,沒啥好說的


HaroldKidd


不是車速快,而是規矩定了沒有?電動車有小汽車快?出事在於電動車駕駛者問題而不是出在車速,也不是腳踏不踏的,如果駕駛者都遵守交通規則,會有事故發生嗎?問題的實則在駕駛者而不在車的問題上,只要加大對駕駛者違反交通法規的處罰力度,就可以解決實質問題,就如酒駕,如此力度還有人違反,總不見得,讓小汽車限速變小?任何事都要有個範,這個範控制好了,問題就解決了,車速變慢,變小,但它還是車子,但是照樣不遵守交通規則,還不照樣出交通事故,你車速變了,車子變小了,交通事故就減了?決策者是不是腦殘還是腦癱?還是二者兼有?


手機用戶3625793148



另一種是辦理長期牌照,在我們這個地區,長期牌照是一種綠色底紅色字,上螺絲的地方防盜扣。牌照的材質是鋁合金產品。長期牌照所具備的條件是必須上全國目錄,還有購買手續和合格證。對電動車的要求就是外殼和配件都要整潔完好,電動車的各種功能齊全完善,辦理的時候不收費用。




對於腳踏板把電動自行車,都要必須上牌照,這也是符合全國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當中,必須要對簡易款踏板電動自行車上牌照的規定。因此,腳踏車電動自行車,在各地區都需要上牌。上臨時牌照或長期牌照就看你所騎的電動車,所具備的條件是上了全國目錄沒有?你的購買手續齊全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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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斌修車


問這個問題的人就是二,自己都寫了電動自行車了,肯定是不上牌啊!新規只是把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有效的區分開來了!首先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車摩托車的構造上就不一樣,電動自行車必須具備腳踏裝置,時速不得超過25,自重不能超過55公斤,並且執行的是與自行車同樣的規範行為(不得載人,載物不得超過車身長度限制)!電動摩托車必須具備行車資格既駕駛本與行車本,行車規範參照兩三輪燃油摩托車上路行駛!(市區內行駛不得超過時速70,機動車道靠行駛道右側行駛,非機動車輛道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30且不能長時間佔用非機動車輛道,高速行駛不得帶人,必須佩戴安全頭盔,時速不得超過80且在最右側車道內行駛!)


側顏殺殺殺


哎~上啥都沒用!上牌了,有管理了。也擋不住不自覺的人亂騎亂竄。關鍵還是要提高個人素質和安全操作意識。做到每個騎行人都按規則和規章真切把出行當著重要的事做,安全出行保證自我規範。何必要上牌呢?看看現在老的小的男的女的,大部分都是把公共道路當他家前院了,我行我素,騎行無章,不顧安全不顧規章。導致事故多發造成交通隱患害人害己…不從每個人做起,你就是不騎車不開車,兩條腿走路也出事,有法規有規章,做錯哪就嚴懲,不按道路交通法規執行和違規闖紅燈的,不追究正常行駛的車主事賠,撞死活該,你看看還有幾個不守規章和不要命的……


丿拽爺


汽車駕駛員C照都不能避免交通事故。電摩數量大,很多家庭可能最貴的車就是電摩,你指望他去考DEF照,駕校費用考試費用夠他換個電瓶了。我認為問題的根源在於國家的管理不當。如何讓全民遵守交通規則,學習日本從小學開始培養交通意識。初中畢業必須拿到F照,高中畢業必須拿到DE照。大學畢業必須拿到C照。並且全部免費。當交通規則像秦法一樣深入人心,大家都知道都遵守就不會有那麼多很幼稚的低級交通事故了。

所以我認為是國家做的太差勁了。我開車,也騎自行車。我不認為騎電摩的人討厭,他們要是家庭富裕誰會去買電摩啊。王思聰家裡汽車多的他連車牌號都記不住幾個,電摩一個都沒有。可是不能因為你能買得起汽車你家用不到電摩就去歧視開電摩的,他連車都買不起幹嘛去學C照,誰給他教交通法規呢?他就是學會了交通法規,他沒開過汽車怎麼記得住汽車的交通規則呢


大秦公子衎


都別研究國標不國標了。先去路口問問那些成群結隊闖紅燈的爛貨吧。

不是因為它們。國家怎麼可能費盡心思研究國標?

一切的根源罪魁禍首都是那些不守交規的二貨造成的。

我建議全國網民動起來。嚴厲聲討這幫傢伙。

治病先治根。不要隔靴搔癢。現在很多路口早晚高峰期都有安全員自願者在那維持秩序。可她們基本不管事。因為她們首先沒有執法權,再一個是,那些闖紅燈的敗類根本不聽她們的,甚至辱罵,訛詐。

所以,我建議各種協會也好,網民也好,先把這些無視交規的治理了,再去研究別的吧。

都按規矩行駛。專家即便是吃飽了撐的也不會去制定什麼標準去。

所以,罪魁禍首必須嚴懲不貸。

不管新國標是否合理。那些害群之馬必須先剷除才能真的達到安全的目的。不然什麼標都無濟於事。



嚴冬過後綻春蕾


說句心裡話,我認為牌照一定是要上的,不然沒法管。第一一車一牌,登記管理,違反交規該罰必罰,該沒收就沒收;第二嚴把銷售商的出售管控,售車必有證,辦假證輕者罰款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者判刑(讓有實力講次序的公司進入市場,規範經營)第三加強處罰道路上違規行駛的車輛的違規行為。

不管新國標怎麼訂,他沒有解決一個根本問題,犯錯的是人而不是車,就算是限速10公里15公里,闖紅燈逆行的行為解決不了,所以沒有意義,反而讓大眾反感。我從來不認為自行車安全,也是不喜歡所謂共享單車的人。從短途代步而言,輕便電摩的設計是非常符合城市需求的,超過這個速度,我認為的確需要管控(不喜勿噴,標準要針對的是大部分人的反映以及車子的剎車效果,畢竟要用二輪摩托車跑長途我是接受不了的)


一夜知秋hh


老國標也是合法,新國標是在老國標基楚上的改進,不能講超新國標的以往產品是不合規的違法產品,那是國家批准產的,批准賣的,更不能虧了買車代步的老人,只能是設置合理的緩衝時間段,讓這些車逐漸退出使用。而且電動代步車的標準不能一概而論,如山高路不平的重慶城,48v400w的動力就根本無法用,弄的不好,上坡時代步老年人還得下車手推機動車行走。有可能勞累導至血壓升高,甚至出大的身體變故,因而望制定該政策的專家們應全面系統地接合實情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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