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發佈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通告徵求意見稿

佛山日報訊記者韋娟明報道:為進一步規範我市電動自行車管理,4月30日,《佛山市公安局關於開展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的通告(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告”)正式發佈,擬從6月15日起開展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佛山戶籍居民憑身份證、新市民憑身份證及居住證,可註冊登記一輛電動自行車。

根據通告,佛山轄區內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最新國家標準,且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應當註冊登記取得號牌和行駛證。

據瞭解,4月15日,電動自行車新國標開始實施。與舊國標相比,新國標將 最 高 車 速 由20km/h 調 整 為25km/h,最大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kg調整為55kg,最大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這一要求則繼續沿用。

通告顯示,根據國家三部門《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規定,4月15日前購買,符合舊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且進入《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共五期,詳情可登錄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政府服務網查詢)的電動自行車,應當在2019年12月31日前,憑有效證明材料進行臨時註冊登記,取得過渡期號牌。記者瞭解到,具體註冊登記點及登記流程隨後發佈。

值得關注的是,註冊登記取得牌證的電動自行車,允許在佛山非管制路段行駛;而取得過渡期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可在佛山非管制路段通行兩年,截至2021年6月15日。而未獲得CCC認證且不符合舊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予註冊登記;未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禁止在佛山轄區內通行。

為了簡化上牌手續,方便群眾辦理業務,我市還將推行“帶牌銷售”便民服務措施,同時鼓勵車主購買電動自行車相關保險產品。

據悉,5月5日至5月16日為徵求意見階段,市民有意見建議可致信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通信地址:佛山市禪城區輕工二路1號,郵編528000),或通過登錄佛山警務在線-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業務網填寫書面意見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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