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在愛情裡痛過,傷過,不足以談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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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在愛情裡痛過,傷過,不足以談人生

01

徐志摩說:“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這是多麼灑脫的一份情感啊,可世間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在感情的世界裡,最痛苦、最折磨的,莫過於愛而不得,棄而不捨。心心念念之人,不能相伴相守,想放棄偏又捨不得。好好的一顆心,困在自己編織的牢籠裡,外面的人進不來,裡面的人出不去……

在抖音裡看到過這樣一個視頻。女人在酒巴里獨飲,忽然一個無比雌性的男人聲音:“嘿。”

女人抬頭:“嗯?”

男人問:“你還記得他嗎?”

女人淡然一笑:“早忘了。”然後抿了一口酒。

重點來了,男人緩緩說道:“我還沒說他是誰呢。”

一瞬間,女人臉上的笑容凝固,眼神飄忽,心潮湧動。此刻,任何掩飾都顯得多餘而蒼白。

雖然這只是一段表演,卻引起無數人共鳴。或許,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有一個愛而不得,棄而不捨,假裝早已忘記,毫不在乎,其實從未真正放下,但凡有人問起,就立刻會想到的人吧。

我們習慣用堅硬的外殼將自己包裹起來,假裝冷酷無情從未受傷。對於過去的人和事,刻意表現出淡漠,毫無所謂。其實,這不過是出於一種自我保護,為的是不被人看輕,失了顏面和自尊。

其實我們都明白,刻骨銘心愛過的人,是絕對不可能忘的,無論時間過去多久,無論當初為何分開,抑或從未真正在一起。愛過,心裡便烙下了印痕,再也抹不去。

不曾在愛情裡痛過,傷過,不足以談人生

02

愛上一個人和放棄一個人,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一種愛,明知無前路,心卻收不回來。

昨天有位讀者私信我,說男朋友忽然對她說想一個人靜靜,一個月為期,到時再做決定。現在已經一個月了,他還沒聯繫她,問該不該主動聯繫男朋友。我建議她再等幾天,可她說:“我很愛他,我怕等得太久,感情淡了。”

她還說,是男朋友先追的她,平常對她也非常好,只是她越來越依賴他,總纏著要他陪,他可能就有些煩了。

聽得出,她是真的很愛他,以至於時刻都想和他在一起。即便他已明確表現出了厭倦,她對他的愛依然濃烈。她給他時間冷靜,是希望他能意識到她的重要性,然後倦鳥歸巢,重修舊好。可惜,事情並未按她預想的方向發展。

有時候,太愛一個人,會連自己也一起欺騙。為他的疏離找一萬個理由,就是不肯承認他已變心。因為一旦承認,付出的感情便失去了意義,更無法再繼續愛下去,然而放棄又會不甘心,這種不甘心往往比愛更痛苦,更煎熬。

世界上最殘忍的事,不是沒遇到愛的人,而是遇到卻最終錯過;世界上最傷心的事,不是你愛的人不愛你,而他愛過你後,最後卻不愛你了。

或許,正是因為遺憾,才讓人念念不忘吧。

不曾在愛情裡痛過,傷過,不足以談人生

03

愛情,美得讓人迷醉,痛得讓人心碎。我們嚮往愛情,就必須內心強大,不懼悲傷。那些“愛而不得,棄而不捨”的過往,是愛情來過的證明。

有的人,一輩子也沒好好愛過,一輩子也不知道愛情是什麼滋味,與他們相比,痛過,傷過,愛過,人生才更值得回味。

都說,不曾在深夜痛哭過的人,不足以談人生。我覺得可以這樣改一下:不曾在愛情裡痛過,傷過,不足以談人生。

你認同我的觀點嗎?

(圖片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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