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新人將紅彤彤的結婚證拿到手時,
倆人的婚姻登記狀態便是 " 已婚 "。
然而,
湖南常德桃源縣人民法院漆河法庭
卻受理了一起 " 離奇 " 的離婚案件,
男子在民政局的婚姻狀態明明是已婚,
而配偶那一欄卻是一個 " 假人 ",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圖源自網絡
一天上午,一名男子行色匆匆地走進漆河法庭,焦急地說:" 法官,我想離婚,可是不知道找誰離,這可怎麼辦?" 離婚竟然找不到對象?這種離奇的事還是第一次聽說。當男子把前因後果說清楚後,這個迷團才漸漸揭開。
該男子姓胡,2009 年時與一名張姓女子自由戀愛同居,沒過多久女方懷孕了。家裡人催著結婚,但是女方當時只有18歲,還不到法定結婚年齡,無法辦理結婚登記。這時候有人提議可以利用假戶口和身份證去辦理結婚登記,考慮到孩子出生後需要上戶口,張某便同意了。
2016 年,雙方因感情不和,張某一氣之下便與胡某分居生活,此後雙方再無任何聯繫。2018 年底,胡某準備開始新的生活,便打算與張某離婚,未料想,他雖然在民政局婚姻登記狀態為 " 已婚 ",但配偶那一欄卻是 " 假身份 " 的張某,與她現在的身份證對不上。
針對胡某的情況,法官查閱了相關法律法規,發現雙方並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關係,用假身份證辦理的結婚登記屬於結婚登記存在瑕疵。此類型的案件通過民事途徑是無法解決的,但胡某在民政局的登記狀態屬於已婚,無法再行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此種情況下,唯一的救濟途徑就是起訴民政局,通過行政訴訟或者行政複議撤銷婚姻登記方能解除結婚登記。得到解決途徑的胡某離開了,並表示以後一定要按法律法規辦事。
對此,法官告誡道:那些有騙取結婚登記想法的,用過非法手段騙取結婚登記屬於不受法律保護的夫妻關係,如若發生離婚或者其他涉及夫妻關係的法律糾紛,將牽扯出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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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張麗萌 監製丨宋士超 執行總監丨姚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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