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秀波的事件還在發展,無論結局如何,婚姻裡沒有贏家

為什麼大家不能希望吳秀波經歷了這麼多破事,浪子回頭金不換呢?一個家的幸福才是每個人的幸福,難道都希望看他離婚取小三嗎?60年代的人,感情還是純真的,不像現在的年輕人,男可百女,女亦可百男,對愛情和婚姻更如走馬燈似的,我們應該希望他大錯之後的反省,可以對家庭好好愛護!


吳秀波的事件還在發展,無論結局如何,婚姻裡沒有贏家


不要只拿錢來衡量一切,畢盡人家還有孩子,那就是幸福!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經歷了這麼多磨難,對吳也是毀滅性的打擊,他也夠反省自己了!


吳秀波的事件還在發展,無論結局如何,婚姻裡沒有贏家


我們應該希望法律出臺相應法規,對這類案件加大處罰力度,一但發現兩個人都判,判個十年八年,看看人心是否還能為這麼廉價的犯錯而止步!既然信仰坍塌,那就靠法律來約束和保護!讓這類渣男渣女,都被社會道德風氣徹底打壓死才對,而不能是同情誰,讓笑貧不笑娼成為社會常態!讓躲在角落裡的眾多小三們皆無處可藏才對!

吳秀波的事件還在發展,無論結局如何,婚姻裡沒有贏家


這個社會對人們的私生活已經無限包容甚至是縱容了。平民百姓很多出軌劈腿已是司空見慣了,何況混在娛樂圈的男男女女?整個事情具體如何不得而知,從已知的信息來看,小三上位不成,惱羞成怒不斷加碼要價,被男方報警被抓這是事實。


吳秀波的事件還在發展,無論結局如何,婚姻裡沒有贏家


有人認為陳某也是歌手明星,那她應該發展自己的事業嘛,憑本事吃飯嘛。搞第三者插足還這麼理直氣壯?這種人不被關起來簡直天理難容!如果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得逞,豈不是鼓勵小三嗎?這肯定是不行的。小三永遠是小三!小三文化必須給予打擊!否則,人人可以不擇手段去上位,去享受不勞而獲的優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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