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海南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將降為16%

5月1日起海南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將降為16%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手機端記者 陳王鳳)4月29日上午,國際旅遊島商報記者從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瞭解到,《海南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經省政府同意後,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和省醫保局正式出臺,在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方面推出系列措施。

企業三項社保費率將降低

從今年5月1日開始,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將降為16%,這是一項長期性制度安排,不是階段性政策,力度較大,普惠性強,為企業減負效果明顯。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6%,較之前20%的費率水平,一次性降低4個百分點,相當於為企業減輕了20%的負擔。機關事業單位同樣適用這一政策。

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現行的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到期後再延長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這一政策的實施,將繼續為企業減輕繳納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50%的負擔。

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將降低

今年5月1日起,將使用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加權計算的全口徑平均工資作為核定職工繳費基數上下限的指標,改變之前按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職工繳費基數上下限的做法。

該政策推出後,部分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或勞動密集型企業將明顯受益。以基本養老保險為例,某企業員工張莉,月工資水平為3000元,全省社平工資為5755元時,她需按繳費基數下限3453元計算繳費金額。計算口徑調整後,假設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4900元,則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相應降低到2940元,因此張莉可按3000元計算繳費金額。前後對比,月繳費基數減少453元,按照個人繳費比例8%計算,月繳費負擔相應減輕36.24元,企業每月繳費基數也相應減少453元,繳費負擔可進一步減輕。對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而言,政策調整後,最低基數將進一步降低,選擇最低繳費基數繳費可以進一步減輕繳費負擔。

多項措施同部署確保待遇發放

《方案》進一步明確,我省將於2019年底前出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收統支實施方案,2020年6月底前正式實施,在改革過程中不會採取任何增加小微企業實際繳費負擔的做法,避免造成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同時也會採取積極措施強化基金收支管理,確保我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髮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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