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模式EPC+F為什麼比傳統的PPP更好?

新模式EPC+F為什麼比傳統的PPP更好?

在地方政府債務監管不斷趨嚴的背景下,“EPC+F(工程總承包+融資)商業模式應運而生,該模式整合項目融資與承包環節,在幫助業主解決資金來源的同時,充分發揮大型工程承包企業在融資、設計、採購、施工的全環節競爭優勢,推動了企業規模的擴張和效益的增長。與傳統的PPP模式相比,優點頗多。

EPC 是設計、採購、施工工程總承包,EPC+F模式是應業主及市場需求而派生出的一種新型項目管理模式,F為融資投資,EPC+F即融資 EPC,即工程承包方為業主解決部分項目融資款,或者協助業主獲取中國甚至融資以啟動項目。該模式是未來工程發展的一個極為重要的方向。

其實EPC+F早就有了,中國的高速公路發展初期, 沒那麼多錢投進去,都是讓私人或者其他國企投資搞起來的,有些投資商本身就是公路施工的承包商,順帶也就把公路承包了。

中國現在也有很多墊資幹活兒的,少量投資撬動大項目的,通過自己關係介紹銀行給業主直接貸款的。

從EPC+F中的融資方式來看,目前市場上可選的融資手段豐富多樣,包括權益融資、商業貸款、兩優貸款、融資租賃、特許經營項目融資等。近年來,相對低成本的優惠出口買方信貸(簡稱“優買”)得到諸多工程承包企業的青睞。

由此衍生的在政府合作框架下(G2G)優買類EPC+F商業模式,指的是為配合 政治、外交和商務需要,利用政府間合作機制推動與重點 和地區的經貿合作,採用具有一定優惠條件的出口買方信貸形式,開展的EPC+F工程承包業務。

因為該模式屬於政府購買服務,即先有預算後安排支出。EPC模式集設計、採購、施工一體化,避免多頭協調,相比PPP模式可縮短項目週期;此模式可採取融資租賃、材料設備出口信貸等多路徑融資。

相比於手續繁瑣、管理嚴格的PPP推進流程,“EPC+F”模式操作相對簡單,更能滿足地方政府和施工方對實施效率及短期業績的要求。而且在地方政府財權事權不匹配的情況下,“EPC+F”模式還能幫助地方政府籌資融資,比PPP模式先進不少,有越來越多的人正在使用這一模式。

新模式EPC+F為什麼比傳統的PPP更好?

“從E、P、C到EPC——新時代下EPC總承包工程項目管理管控”實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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