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柯
學校門口在上學和放學期間,都是交通容易擁堵的階段,極容易出現交通事故,稍有交通安全常識的司機都會格外注意。但是看這位河南車主非但無視學生的安全,還竟然開車頂撞兩名值日學生,其行為不僅惡劣,還違反了法律,依我看被拘5日太少了,應該先吊銷其駕駛執照,再重判,方才能遏制這股特別惡劣的風氣。
現在有很多司機,我真不知道他們面對他人的人身安全時,是否考慮過自己如果非法駕駛會帶來什麼後果。在國內每年都有多起因違章駕駛而導致學生受傷而致命的案例發生,每一起案例都有著血的教訓,但是偏偏這種血的教訓就不能被一些司機警醒,真是非常可怕。
面對這種不顧學生安危的危險駕駛行為,我呼籲要加強立法,只有嚴厲打擊這種危險駕駛行為,才能有效遏制這股惡劣的駕駛行為,為廣大中小學生保駕護航。同時各學校也應該引起注意,絕不能讓學生在校門外值日,因為家長把學生送去學校上學,學校有責任保護好學生的人身安全。
河南這起車主開車頂撞值日學生的危險舉動,也給廣大家長提了醒,如果你孩子學校也安排學生在校外值日,我建議你要麼陪伴孩子去值日,做好對孩子的保護,要麼向校方提出異議,絕不能任由學校對學生的人身安全如此不負責。如果校方置之不理,你可以向上級教育部門投訴,以維護你孩子的生命安全。
寒石冷月
個人觀點,司機頂著學生過固然不對,但是拋開這一點有沒有反思過一些現在的怪象,各個中小學門口,一到上放學時間,各種交通亂象,送學生的家長把車停在兩邊,佔據了很大一部分道路,造成了正常通過性車輛很難順暢通行,再加上門口學生要過斑馬線,經常過個學校門口要走個十幾二十分鐘,是個開車的都會窩火。我家附近有一所寄宿制學校,一到週五週日,接送學生的家長直接把車停路中間,雙向6車道的路直接整成一邊一條車道,更有家長直接把路口給你堵上,但是這個學校的公公交通很方便,校門口就是地鐵,公交站也就在校門口。
學校門口由於上放學的特殊性,可以採取一些臨時性的交通調整措施,但是措施得合理,我家旁邊的小學門口個人就覺得管理部門的措施就很科學合理,在上放學的時候,學校門口的斑馬線紅綠燈正常工作,學生按照紅綠燈正常通行即可,也不會和車輛發生衝突,非上放學期間,學校門口紅綠燈為閃黃。由於學校門口的交通秩序比較好,加上這個是公立小學,學生都是轄區的,離學校都不遠,基本上也沒有接送的家長,門口也不會造成擁堵。
這個就是一個循環,學校門口交通秩序不好,就會出一些交通意外,造成家長不放心接送自己的娃娃,就會進一步惡化學校周圍的交通秩序。
所以看到這個新聞,我覺得更多的是該問責學校所在轄區的交通管理部門和社區。而不是司機頂學生處罰了司機就了事。要從根本上解決矛盾的根源,而不是處罰矛盾結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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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女司機放學高峰期頂著學生前行,劣行頻頻上演原因何在?出在處罰太輕,女司機太自私!
一提到女司機,大家都是槽點不斷,很多人都經常調侃女司機把油門當剎車的事情。這不,前有山東菏澤出現女司機校園門口拒讓路抵著孩子前進逼出一條路,後有河南鄧州女司機急著給自己娃送飯,不顧值日生阻攔開車頂著學生強行通過。
連續發生的兩次女司機頂著學生強行通過的事件,卻讓很多人相當憤怒。發生這樣的事件,我們只能說相關管1理部門負有一定的責任,給予轎車司機胡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處罰太輕太輕!達不到對類似無德司機的警示效果!而事件主要原因源於事件中女司機自私自利,只考慮自己。
1放學時間擁堵重重,成為學校的特色
我們附近有一個高中,一個月放一次大假,每次放大假那真是人山人海。如果想在這個時候從門前過,真是的走路都擠不過不去。但即使這樣還有不少汽車往前開,真不知道這司機是怎麼想的。因此還發生過轎車壓到學生的腳,直到學生大聲呼叫,司機才發現的事件。而這種現象在人口眾多的大城市更加普遍。家長學生對此抱怨就沒有斷過,甚至有家長說學校為什麼不能專門規劃一個停車場,學校對此也是很無奈。
因此不少地方都地方都安排交警在學校放學後,幫忙管控交通,臨近學校也設置有紅綠燈。學校安排有相關的教師、學生值日維持學校周圍的秩序。之前河南信陽的李芳教師正是在維持學校周圍交通秩序時發生意外而犧牲的。和河南鄧州這次事件放在一起,我們會發現相關部門和學校沒有盡職,對此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特別是河南鄧州市這次事件,在發生女司機頂著學生往前進事件後,不見老師和交警及時出現處理問題,幸好沒有出現重大事故。
2眼裡只有自己的孩子,沒有將別人的孩子放到眼裡
母親在每個人心裡都是最溫暖的存在,母親總是惦念著孩子是否吃好、睡好、穿的是否暖。河南鄧州的這位母親惦記自己沒有吃飯孩子怕孩子餓到,可以理解,但是她有沒有想到自己是頂著別人家的孩子前行,一旦來個油門當剎車,那麼必然是兩個家庭的悲劇,為爭那一點時間值得嗎?
這位家長很顯然沒有考慮到,只考慮自己,明明面前都是人還往前面擠,其實她如果把車靠邊停,通行反而更快一些。而之前菏澤女司機作為教師的行為就更加不理智,明明前面一大堆學生,難道就不能等一下再走。造成這樣事件一再發生的根由就是兩個女司機本身的自私自利,雖然沒有發生嚴重的後果,但是不能因此抱僥倖心理。因為一旦發生問題就是大問題。
佩弦教育語:
對於河南鄧州市的女司機,交通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確定其是擾亂了學校周邊公共場所秩序,情節嚴重。對胡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處罰。但在我看來,這其實處罰過輕,因為學校周圍屬於人員密集區域,一旦造成問題絕對是重大安全事1故,所以應該予以嚴懲,以儆效尤。如果山東菏澤女司機不是僅僅被處5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河南鄧州也不會發生類似的事件。
佩弦教育
還原一下事件經過:
4月23日上午11時許,河南鄧州一所小學正值放學時間。與許多小學校一樣,學校派值日師生將校門口旁邊的道路暫時封閉,供學生行走。這種做法主要是為了保證學生安全,但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道路擁堵。但是事關婦女、兒童和老人的事情,即便是天王老子也得讓,誰也概莫能外。
視頻中,一黑色轎車要強行通過,兩個小學生在車前推著,被頂著後退了好幾步,好在車主沒有腳下使勁,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這件事情傳到網上後引發熱議,轎車車主成了口誅筆伐的對象。同時,他因為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拘留5日。
這件事情有幾點值得思考:
首先,上下學期間校門口的安全隱患不容小覷
我們的小學都有20年以上的歷史,當時建校的時候遠離繁華市區、車流量也比較小。現在都變得繁華了,車流量大了,道路也顯得窄了,校門口擁堵是必然的。學生上下學時間,往往也是上下班的高峰時間,再加上接送孩子的家長,校門口成了最擁堵的地方。
這個時候,不管是上學的,還是上班的,都是不想遲到的,畢竟遲到的果子不好吃。這樣很容易引發事故的,也容易引發路怒的。
第二,小學生的行為讓人擔心
視頻中小學生被車頂著後退了幾步不退卻的行為值得誇讚但不值得提倡。如果路怒的車主不計後果,兩孩子的安全就是問題。這就需要學校管理上應該引起重視。要麼不用學生,要麼就得培訓上崗,而且必須有老師在旁邊。從視頻中並沒有看到老師的身影,或許老師只顧著拍視頻了吧。
如果孩子出了事,校領導就吃不了兜著走。
安全無小事,尤其校門口堵路的行為其實也並不合規。學校不是交警,無權指揮交通。因為是孩子們的事情,大家都能理解,但是如果出了事,麻煩會很大。
愛河北人
近日,網上流傳一段黑色轎車頂著幾名小學生強行前行的視頻,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經調查,4月23是中午11時許,正值鄧州市城區一小學放學時間,胡某駕駛轎車通過學校路段時,不顧值日學生阻攔,開車頂著學生強行通過。鄧州市公安局對胡某的行為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處罰。
胡某的行為情節嚴重,擾亂了校園周邊公共場所秩序,建議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名義對胡某進行處罰,嚴重的情況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處罰太輕。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來看,在有學校的路段,司機要注意觀察標誌標線,遵規行駛,在途經時一定要減速慢行,應該對胡某的駕駛證進行暫扣,重新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達到相關要求後才準開車上路。
胡某的這種行為是一種故意行為,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後果。比飲酒駕駛機動車輛後果嚴重,對於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的處罰是:罰款1000到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
有的駕駛人員素質低下,買了一輛波爾皮(破車),認為自己不得了,在馬路上橫衝直撞,不顧他人的生命安全,欺負弱勢群體,認為自己有保險,出了事故保險公司會負責,但這是一種故意行為,出了事故保險公司不應當負責,同時應當追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
Lance課堂
4月23日11時許,鄧州市城區某小學放學時間,胡某駕駛轎車欲進入學校,不顧值日生阻攔,開車頂著兩名值日生強行通過。胡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擾亂了學校周邊場所秩序,情節嚴重,被警方處以行政扣留5日的治安處罰。
此事暴露出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城區學校周邊環境問題。因為歷史的原因,很多城區中小學校建設在鬧市區。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城市化進程加快,這些學校學生數越來越多,生均校園面積減少,學校周邊環境也越來越複雜。每天上學放學,開車接送孩子的家長非常多,街道被擠得水洩不通。特別是校門口,人車不能分流,存在極大安全隱患。每年都會發生有教師或家長開車碾傷學生事故。
要解決此問題,必須另行擇址建設更多中小學校。校園面積、校園周邊環境必須達標。校門口要設置隔離帶(用圓石墩隔離車輛),實行人車分流。接送孩子的家長只能在隔離帶外面等候,不得進入校園。
二是部分家長對校園沒有必要的敬畏之心。學校是傳承文明的場所,是神聖之地。但在有些家長眼中,卻是他們可以張牙舞抓的地方。我這樣說,不是偏激。請設想一下,如果不是在學校門口,而是在政法機關門口,阻攔的不是學生,而是幹警,這名女司機敢不敢開車頂著別人強行通過?肯定是不會的。
一葉知秋,見微知著。家長在學校弄橫耍潑,凡做教師的,多已習見。一言不合就舉報,找點由頭便索賠。街談巷議中,對教師對學校,皆極盡鄙薄諷刺之能事。為何?非學校一片汙濁,實乃軟弱可欺,所在者皆婦孺,人人得而欺之耳!
殊不知,公立學校和醫院,才真正是為人民服務之處。若不信,且看民辦學校、民營醫院遍地開花成為主流之時,有沒有切膚之痛!
三是司機路怒症問題。有心理學家做過這方面的分析。司機駕駛力量遠超人類體能的車輛時,會產生自身變得強大的錯覺,從而變得更暴躁易怒,比平時更難以容忍他人的侵犯。由此引車的競速、刮擦乃至故意相撞現象,時有發生。路怒症可以通過宣教改善,卻無法杜絕,也許在智能汽車或自動駕駛時代可以解決。
以上。
毫米
學校門口開車頂撞學生,屢見不鮮,看來是懲罰力度不夠。
2018年9月山東菏澤一位女司機駕駛一輛白色轎車,公然頂撞學生,硬是從學生中開過。後被舉報,罰款50元,記三分。
2019年4月23日,河南鄧州一司機駕駛黑色轎車,在學生放學期間,不顧值日學生阻攔,開車頂著學生強行通過。後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處罰。
想要杜絕此類事件,一是上下學期間在學校門口設卡,禁止車輛通行。我居住區附近的小學就是這麼做的,還專門配有保安。
二是加大懲處力度,扣分罰錢對那些能做出此種事情的人來說沒有任何作用,至少應該行政拘留,完全有必要吊銷駕照。
愛學習化學課堂
河南這位車主的行為只能反映出這名司機的素質低下,而且法律意識淡薄。其明知車輛前方系學生放學道路,且有值日生進行提示和阻攔的情況下,依然開車進行頂撞,開闢道路的行為,不敢說有多十惡不赦,但是至少情節足夠惡劣,對其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真的不算重,也希望各位車主能夠引以為戒,切不可為自己方便,而不顧他人安危。
雖然車主解釋這是為了著急給孩子送飯,所以才開車頂撞孩子開闢道路,但是很明顯這種解釋過於蒼白,而且毫無道理而言,即便等個幾分鐘,自己的孩子能餓壞?不能總是用在何種看似弱智的理由來為自己的違法行為開脫,作為成年人應當知曉駕駛車輛的安全守則,其在公共道路上駕車不避讓學生,而且駕駛車輛頂撞的行為既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也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所以對於胡某處以5日拘留真不過分。
麋鹿說法
這個事情司機咎由自取!
從這個事情中,可以看出很多人性的特點:
1,很多人愛孩子,似乎一切為了孩子考慮,其實不然。
很多人只限於愛自己的孩子,全然不顧他人的孩子。這類事情很常見。很多家長遇到孩子打架時,有的會說:打架時,不能吃虧,往狠裡打,打壞了有爸爸(媽媽)給你頂著,只要你自己沒事兒就好!
這樣的家長遇到孩子之間有矛盾時,也經常全都是自己的對。實際上這種愛很難說能得到孩子的認可,且真正發生這樣的事情家長也不見得能頂得住。
愛本就是有一定的自私性,但是我們可以把這種小愛轉換成大一點的愛,“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不過一般人很難做到。
2,如果一個人的修養不夠,過於自私,那麼其實不僅僅不能盡到很好地愛孩子,反而會影響到孩子的成長。
就如這個家長本來時要給孩子送飯的,卻不懂得愛他人的孩子遭到5日的拘留,這樣的事情孩子也肯定會知道的,這一方面讓孩子感覺到為爸爸丟人(這是很正常的心理),另一方面也容易讓爸爸在孩子心中失去應有的尊重,同時爸爸也給兒子起到了一個很不好的榜樣的作用。這三點都是教育中的負作用,對孩子的成長也起到的是負作用。
所以,做為家長,我們愛自己的孩子時候,也需要考慮別人家的孩子,把心胸放開一些。
3,這件事並不是很大,我們可以在所有的學校門口,上學放學的時刻,都會出現擁堵現象,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形。做我這種現象實際上是一個教育中的惡循環。
家長開車不讓行人,這種習慣指定會影響到孩子的心理,家長的態度會傳遞給孩子,那麼孩子在路上遇到這類現象也可能不讓車輛或者其他人,遇到其他事情時也只顧自己的利益,不懂謙讓,而同時還要指責他人不懂得謙讓,過於自私。這種教育中惡循環在生活中很是普遍。
4,這件事讓我再度想起了杭州的車輛,在將近路口時,大老遠看見有行人要過馬路,即使沒有紅綠燈,也會把車及時停下來,禮讓行人,聽說在西安,還有一些城市也是如此,不過常年生活在北京,這樣的事情的確並不多見,在更多的地方也是禮讓的不多,很多行人不讓車輛、車輛也不讓行人,似乎誰讓一步誰就吃了多大虧似。
說穿了,這就是人性中一點劣根性,需要通過後天的學習、修養來修正的,如果自己不修煉糾正,那就很可能有外力來糾正,就如被警察拘留或者罰款之類的措施就是來糾正這些的。
快樂庭院
這年頭,我不知道一些人趕著幹嘛,連孩子們的生命安全都不顧,實在令人氣憤。這種事件已經不是一起兩起了,報道出來的就有好多起,但是,還是有人不斷試探法律底線,而受到的懲罰,僅僅是被拘5日!
僅僅拘留5日,沒有其他的懲罰措施跟進,處罰的成本太低了,跟學生的生命安全相比,簡直就是零成本,這也是一直以來,校門口路段總是會發生這類事件的根本原因所在。
對於這種嚴重威脅青少年兒童生命的行為,本人認為,應該加大違法成本,加大懲罰力度,讓一些良心不在的人不敢以身試法。長短措施結合,確保孩子們的生命安全。
短期措施:
第一、對於司機強行開車頂撞學生的行為,除了拘留外,應該吊銷駕照並處以最低10000萬元以上的罰款,只有加大違法成本和懲罰力度,才會讓這些明知故犯的人不敢再犯。
第二、學校門口的道路,應該由公安機關,實行限時通行,在學生上學時間段和放學時間的,設置路障,禁止通行。
第三、如果學校門口屬於交通要道,不能限時通行,應該由公安部門,在上學和放學時段,派出警力,指揮交通,維護孩子們的安全。
第四、對於校門口道路的交通管理,明確不得由學校擔當,學校不準安排學生在道路上值日。安排中小學生去做警察做的事情,本身就是很奇葩的,是對學生的生命安全不負責任的行為,必須嚴厲制止。
長期措施:教育部門應該和公安部門一道,推動現行交通法律的修改,對於涉及學校門口路段交通事故,實行特別法律條文,不能以一般的交通事故來處理,從法律上界定這種違法行為,劃下一條不能觸碰的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