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慘公務員:月薪三千,還得扛揍|真實故事

2009年,瀋陽發生小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轟動全國,城管職業「骯髒暴力的形象」達到了頂峰。而我,就在這一年入了行。

入行第一天,隊長便提醒我,城管形象再也經不起抹黑,文明執法、柔性執法是重中之重,這就意味著:

最慘公務員:月薪三千,還得扛揍|真實故事

但是我沒想到,受氣是從受親朋好友的氣開始的。

剛當上城管那陣子,參加同學朋友聚會,大家總會拿我開涮。敬酒的時候,說的都是語重心長的話,「把身體鍛鍊好,將來解放釣魚島還得仰仗你們吶!」吃火鍋青菜吃完了,不找服務員找我,「林同志,上街口收點蒿子稈來,趕緊的!」去KTV唱歌,必要點一首《違章動物》送給我,「一群高貴氣質的差人在處罰違章動物,緘默的淚沒有人在乎」,或者「大王叫我來巡山,局長要求多罰款」…

實話實說,一開始如坐針氈,但很快我就適應了,運氣好的時候,還能接個梗反擊一二。因為實際執法中遭遇到的各種攻擊謾罵,迅速磨練了我的臉皮:

頭一年,我陸續遇到了哭著哀求別扣車子的水果販子、抱住大腿死不鬆手的燒餅攤主、拿出藥瓶聲稱有心臟病的賣菜老太太、掏出銼刀的違建業主、揮舞利刃的新疆切糕小販、把雞血往我腿上潑的活禽販子、把我衣服揪成麻花的算命老頭、拿自制辣椒水噴我眼睛的酸辣粉大媽,以及最常見的,一言不合滾在地上嚷嚷「城管打人啦」的當事人,和圍成一圈掏出手機拍攝、對我們怒目相向的路人。

圍觀路人主要動嘴,那個難聽話不要太多,有直接開罵的——「不要臉,欺負老百姓!」「土匪,不給窮人活路!」「家門口買賣點便宜東西,你們沒收著錢紅眼了!」有冷嘲熱諷的,比如收走的是蔬菜,「真好,趕緊抱家去,這一星期都不用買菜了!」或是收走煎餃攤,「今天的宵夜算是搞定了,餃子就酒,越喝越有!」

當事人則是肢體衝突的發起者,城管只有被動制止、不存在主動攻擊當事人的情況——有執法記錄儀作證。我被小販撕壞過制服、扯脫過褲子、打破過鼻子,這不算什麼,我的同事煙鬼被違建業主一刀紮在腰上,在醫院裡躺了一禮拜,這幸虧是冬天衣服厚實,沒有捅到腎臟;同事老陳被小販奪過對講機砸頭,導致眼眶骨折;同事小辛被佔道經營的店主扇過連環耳光,腫著臉回家,把他新婚妻子給氣哭了——「想不到你一個月掙三千,還包捱打的吶!」

認真論起來,支隊裡的老同志,哪個沒有傷過腫過,捱過打、掛過彩?隊裡好不容易來個女同志,幹不了多久,就得退出執法一線,原因很簡單,沒有男的扛造。我們一個同事小姑娘只是被違建業主的家人指鼻子罵了半個小時,就崩潰了,哭著求饒,「你們停一下,讓我緩緩!」而且,動起手來,執法對象會當街撕扯衣服褲子,女同志很不方便。

城管的裝備只有對講機和執法記錄儀,沒有武器,赤手空拳。執法對象卻是拿什麼的都有,賣水果的有水果刀,賣熟食的有菜刀,賣燒烤的有竹籤子,哪怕是賣蔬菜的,他急起來拿秤砣子砸你一下也受不了啊!

城管,真是和平年代裡的危險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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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流動小商販都是什麼人?

有一種說法是他們看似弱勢群體,其實比辦公室白領還掙錢,網絡上常有這樣的「都市傳說」——學校門口賣雞蛋灌餅的攤主,全家去馬爾代夫旅遊了;小區樓下賣涼皮的小老闆,收攤後開著凱迪拉克走了;夫妻倆地鐵口賣饅頭,養活五個小孩讀書上學;露天燒烤攤一個月賺兩三萬屬於正常發揮,賺不到這個數的都是loser…這些傳說也許真的存在,但至少我沒見過,我幹了九年城管,接觸到的街頭小商販,也就是勉強餬口而已。

細想一下,如果這種沒有資金和技術門檻的小本買賣,都能輕鬆發家致富,那麼誰還會吭哧吭哧地苦讀書呢?

從我的接觸來看,街頭小商販相當多的是困難群眾,這個從收錢的微信名字和簽名就能看出來——「放下」「狗尾草」「耶穌愛我」「正確認識自己,保持良好心態」「但求平安走完這一生」等等,透著一種知足認命的氣息。

有一回,我和同事去某區清理遊商,小販們遠遠看見了,颳風似的跑,留下滿地的碎紙皮、塑料袋、菜葉子,和一個小女孩。女孩四五歲,臉蛋黃黃的,衣服上有油漬,臉頰上有鼻涕痕,捧著兩個塑料碗,蹲在地下,張著小嘴巴看著我們。我掏出紙巾給她擦鼻涕。

等了一會兒,一對面色蒼白的男女找過來了,小女孩從地下跳起來,抱住女人,開心地說,「媽媽,碗在這兒,沒有丟!」兩口子面對我們,支支吾吾不知道說什麼好,我的同事小山說了一句,「下次慢點跑,是買賣要緊孩子要緊啊!」當媽的一下子繃不住,垂下頭直流眼淚,離去的時候能聽見她埋怨男的,「自己苦不算,還要帶小人到世上受苦!」

我也有個女兒,和那小女孩差不多年紀,我幹這份工也是為了養家餬口,和他們沒有本質區別。只不過我的職責是管理和維護城市環境,這是我們這份工作必須承受的。

還有一回,我和同事在常去的快餐大排檔吃飯,正吃著,同事指給我看一個人,帶個帽子,袖著一隻手,在店裡轉圈兒,看誰起身走了,他就坐下來吃那人的剩飯——挑走肉絲的炒粉、沒有餡兒的包子皮、稀溜溜的蛋花湯……

我認得他,他叫「三指」——他的左手只有三個指頭,在市民廣場擺攤賣水煎豆腐,前一陣被我們收走了三輪車,我過去問他,「三指,你怎麼不來找我們取車?」

「你們罰款一千多,我那車子不值那麼多錢。」他答。

「你聽誰說的罰款一千?你趕緊來我們隊裡接受批評教育,不罰款。屢教屢犯的才罰款,而且也罰不了這麼多。」我給他買了份炒粉。

我們的罰款標準一般都在兩百元以下,情節特別惡劣的才到五百元。

第二天,「三指」來隊裡取車了。問了一下情況,他早年做倉庫管理員,讓雷管炸傷了手,下崗後,雖然申請了低保,但是不夠開支的——他家裡還有個臥床不起的老母親。

後來,由社區居委會出具了情況證明,我們把他安排在步行街的定點小吃區,攤位免費,辦了健康證和經營證照,招牌就叫「三指水煎豆腐」。

「三指」在我們這兒不是特例。家裡有殘疾人病人的、子女多擔子重的、下崗的孤寡的,確實存在困難的小販,由社區出具證明,我們都給安置免費攤位,攤位集中設置在步行街、主幹道區域和菜場周圍小巷口,地段都不錯。

他們要的是一份生計,只罰不幫,只堵不疏,難以解決根本矛盾。結果就是無限循環的「貓鼠遊戲」——你來了他走,你走了他再來。現在依然存在這種情況,每天上班的必選項目,就是跟那些位老油條的執法對象兜圈子,天天見面,都快處成同事了。

有時候下班了,我也買他們的東西。便宜啊,西瓜七毛一斤、拌粉三塊錢一碗、空心菜兩元一把、苦瓜一根五毛…而且短斤缺兩、以次充好的情況不多,因為說是遊商,其實每天都會出現在那幾條街附近,做的是街坊生意,有回頭客效應。

還有一種情況,在大城市遇不著,只有我們這種縣級市會遇到,就是執法時發現對象是熟人——因為地方太小,抬頭不見低頭見,本地人三拐兩拐總能攀上關係,遇上熟人、半熟人的情況並不少見。

一開始多少有點尷尬,還想要不要裝不認識,後來有經驗了,才醒過神來,會主動上前打招呼,甚至希望執法對象是熟人,因為熟人更加配合工作。

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遇到姚奶奶,在主幹道清街時,我們勸離幾個擺攤賣手工藝品的老人,其中一個賣鞋墊的老太太叫住我,「是你嗎,林子?」我才認出是姚奶奶,她是我的老鄰居,從小看著我長大,山東人,愛吃麵食,吃餃子的時候,總要裝一碗送過來,後來我們搬家了,她還一直住在老屋裡。現在出來擺攤,是因為老伴死了,兩個兒子都不管她!她這種情況還不符合低保條件,因為她有法定贍養人。

我找居委會了解情況,居委會也頭疼,調解多少回了,兩個兒子根本不聽。沒辦法,我介紹她去一家飯館打工,做些洗洗涮涮的活兒,姚奶奶七十歲了。

今年四月,姚奶奶深夜放工的時候,橫穿馬路,被車撞死了。撞死她的是派出所長的車,賠了七十萬,兩個兒子一人一半!

現在想起姚奶奶,心裡還堵得慌。

最慘公務員:月薪三千,還得扛揍|真實故事

我幹了九年城管,月入四千多。我老婆有工作,所以日子還過得去,不然單靠我這收入,想買房養小孩,我也得兼職當小販去。

前些年,我們還發點津貼,電話補助誤餐補助什麼的,一年合兩千多,工會每年再組織大家在國內旅個遊。現在,除了春節中秋發點糧油年貨,什麼都沒有了。

噢,作為一線執法人員,還有四百一個月的餐補。代價是每週只休一天,沒有加班費。

正經收入就這些了,撐死了一年五六萬,至於灰色收入,彆著急,容我一樣一樣數過來:

小販、店主交的罰款?每筆錢有完整發票和收據,統一上交財政。跟我們沒關係。

偷偷收小販的賄賂?都是討口飯吃的小本生意,說句不好聽的,跳蚤身上榨油,能榨出多少油水?再一個,市作風辦也不是吃素的,為了這麼點買擦屁股紙都不夠的碎銀子,冒丟工作的風險,誰幹啊!

私分暫扣的物品?嗯,第一,物品本身不值什麼錢,第二,這麼直接的中飽私囊,被舉報了死路一條。那些沒人領取的瓜果蔬菜,在腐爛變質前會送給福利院或老人院,福利院開收條證明;熟食肉串什麼的,放到快過期了直接扔,沒人會碰的,流動攤販的熟食沒有衛生保障,吃壞了肚子算誰的;三輪車煤爐子桌椅等工具,放庫房裡佔地方,拿出去拍賣沒人買,最後多半銷燬了事。

如今監管嚴明,舉個小例子,商戶店鋪的垃圾以前由屬地社區負責保潔處理,象徵性收取每月十元的垃圾費,後來改由市環衛部門負責,每月收二十元垃圾費,商戶們立刻致電城管服務熱線質疑,問是什麼情況,是否有私人收費的貓膩在裡頭?就這麼點小錢,都敷衍不得。

總之,這個工作沒什麼油水可撈,要說「灰色收入」,只有一樣,就是裝修罰款。商戶店鋪要搞裝修,需要去建設局裝修辦辦許可證,辦證不花錢,但有條件——承攬該裝修業務的必須是正規資質的裝修公司。很多小商戶嫌正規裝修公司報價貴,就不辦許可證,請小工頭來裝,而城管部門對無手續裝修的店鋪有監管和處罰職能,這裡面就有人情操作的空間,比如按最低一檔標準進行處罰,處罰面積也可以徇情少算點。

店主一般會請城管吃個飯,送點菸酒,這事兒就算過去了。沒有直接給錢的。我們這兒地方小,碰來碰去都是熟人,給錢就生分了。我們也不敢收錢,吃飯行,收錢性質就變了,容易讓人逮著把柄。

所以,要說除了捱罵捱打、天天和商販店主打游擊、一週幹足六天節假日還輪班、遇見大整治創文明活動就累得跟搬家小工似的,干城管有點什麼好處,就是這個——隔三差五地有人請吃飯喝酒,嘴上不太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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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能感覺到,群眾對我們的態度比原來好了。撒潑打滾、暴力抗法的情況還是有,但圍觀路人沒那麼容易激動,也不會一邊倒地為商販、違建業主說話了,有的人還能比較客觀地評論事情——「小攤小販擺別人家門口都覺得方便,擺自己家門口都不樂意,又吵又髒!」「城管要是拆不了她的雜物間,明天我也撘一個,佔便宜誰不會!」

這些變化,一方面得益於執法記錄儀,我們的「神器」,有了它,不會被斷章取義的街拍視頻冤枉,新聞媒體要給城管人寫負面報道也沒那麼容易了。

一方面是我們強調文明執法的結果,以服務為主,管理為輔,硬執法、硬衝突的情況能免則免。

還有就是隨著城市化發展,佔道、擁堵、停車難、噪音、油煙汙染、垃圾氾濫等「城市病」越來越厲害,老百姓能切身體會到市容環境的重要——平時拿城管不當回事,城管人真要歇一個月不幹活,城市就得亂套了。

這些改變帶給我們最直接的好處,就是捱罵捱打少了,隊裡的小夥子相親談對象,也不受歧視了,去小孩學校開家長會,也不用掩藏自己的城管身份了。

你家鄉的城管是否還是老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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