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晴空萬里到暴風雨,
除了天氣原因,
還有一種人為原因:作
“作變天”的故事
近日,
八仙筒派出所依法處理一起惡意撥打110報警電話,
擾亂公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案件。
4月15日,奈曼旗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手機號碼為159xxxx9892的用戶張建的報警電話,接通電話後張建多次辱罵接警民警,語言不堪入耳,嚴重擾亂接警工作。
張建於4月15日與其兩位朋友在八仙筒鎮某火鍋店吃飯時,因飲酒過多與其朋友發生口角並相互毆打。張建在醉酒狀態下撥打110報警電話,稱在大鎮轄區內某火鍋店被打,隨後便掛斷電話。接警民警將警情下達至大鎮派出所處置,不久,大鎮派出所民警反饋在火鍋店內未發現報案人。
情景再現
您好!奈曼110,請講
我在火鍋店被打了……
請問您在什麼位置?
嘟……嘟……嘟……
(此時電話已掛斷)
接警民警聯繫報案人張建,張建此時情緒比較激動,惡語辱罵接警民警,接警民警耐心詢問具體地點後,將案情下達至八仙筒派出所處置。
情景再現
您好!這裡是奈曼110,請問您在什麼位置?
我在八仙筒鎮某火鍋店
好的!民警馬上過去處理
*****************
(此內容不堪入耳)
在此期間,張建依舊多次撥打110報警電話,八仙筒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後,張建不僅對民警進行辱罵並繼續撥打110報警電話,其行為嚴重擾亂公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
目前,張建已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文中“張建”為化名)
110,一般都是遭遇了緊急情況
尋求幫助用的
肆意撥打110,擾亂警方正常工作秩序
屬於違法行為!
面對這般肆意妄為觸碰底線的行為
奈曼警方絕不姑息!
警方提示:
報警時要如實反映情況,不亂報、不報假。謊報警情嚴重擾亂公共秩序,造成警力浪費,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凡無事撥打110電話惡意騷擾、謊報警情的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情節較輕的可處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可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罰款。
珍惜110資源,正確撥打110
將有限的警務資源留給更需要幫助的人!
轉
素材來源/八仙筒派出所
審核/許婧婧
編 發:奈曼旗公安局
電 話:0475—421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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