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紀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為進一步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保持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高壓態勢,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層層傳導壓力,昌都紀委通報近期查處的3起典型案例。

察雅縣吉塘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兼派出所所長加永多吉挪用惠民資金、貪汙佔地補償款問題。2017年1月,加永多吉指使財務人員挪用2013年第二批購買犏奶牛款29萬元彌補吉塘鎮財務室2016年11月丟失資金29.0867萬元;2015年4月,吉塘鎮人民政府從察雅縣財政局領取吉塘鎮“川藏聯網佔地補償款”7.644萬元,加永多吉先後兩次從中拿走4萬元,在接受上級部門檢查時偽造兌現“補償款”花名冊,並安排財務人員做虛假賬目平賬。同時,加永多吉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2月,加永多吉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按科員安排工作。

卡若區卡若鎮專技人員郭彩虹截留及挪用惠民資金的問題。2012年至2017年,郭彩虹任卡若鎮出納期間,違反工作紀律,截留挪用惠民資金。2011年至2014年,因部分單親兒童、私生子不符合孤兒補貼標準,以致31.752萬元孤兒補貼資金未能兌現,卡若鎮未按有關規定將此資金上繳卡若區財政局,而是將其截留,並經時任鎮領導劉某(已另案處理)同意挪作他用;2013年,因部分村民未按進度修建甚至根本未修建安居房,導致87.2萬元資金不能按有關政策規定兌現,卡若鎮也未將此資金上繳卡若區財政局,而是將其截留,並經時任鎮領導劉某(已另案處理)同意,將其中25.6357萬元挪作他用。同時,郭彩虹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郭彩虹身為黨員幹部,在鎮領導的授意下截留挪用惠民資金,工作原則性不強,不敢監督,2019年4月,郭彩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芒康縣林業局局長、森林公安局局長扎西朗加翫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問題。2016年3月,芒康縣林業局在納西鄉上鹽井村實施油橄欖項目時委託納西鄉人民政府與納西鄉上鹽井村委會簽訂《納西鄉2016年度油橄欖種植合同》,由芒康縣林業局購買3000株油橄欖苗木,共計4.95萬元,納西鄉上鹽井村村民投工投勞進行實施,施工費用共計84萬元,於2016年4月完工。之後,芒康縣林業局作為納西鄉上鹽井村油橄欖種植項目主管單位,後續管理不到位,對曲孜卡小城鎮建設修路施工時造成的樹苗等損壞問題,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安排人員對項目跟進監督跟蹤管理,最終導致油橄欖種植項目失敗,造成經濟損失15.1935萬元。扎西朗加作為芒康縣林業局局長、森林公安局局長,在納西鄉上鹽井村油橄欖項目實施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不作為慢作為。2018年8月,扎西朗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通報指出,以上3起典型案例,有的截留挪用扶貧資金,損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影響了脫貧攻堅政策、資金落實;有的未能正確履行監管責任,履職不盡責,造成扶貧項目重大經濟損失,損害了黨和政府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和廣大黨員幹部務必要深刻吸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

通報強調,各級黨委(黨組)特別是行業主管職能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昌都市紀委辦公室印發的通知》,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和工作緊迫感,敢於擔當、勇於負責,切實抓好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將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貫穿於資金使用、項目建設全過程,做好對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全程跟蹤監管。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紀委剛剛召開的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座談會精神,特別是自治區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王擁軍同志的講話精神,繼續保持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有效發揮監督執紀問責職能,做好扶貧領域“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從快從嚴查處,堅決糾正扶貧領域不作為慢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via:廉潔昌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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