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黨政領導幹部考核,促進黨政事業全面發展

“詢事考言,循名責實。”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對幹部隊伍考核的具體內容進行了明確闡述,為解決幹部隊伍存在的問題,激勵廣大幹部更好地為人民服務,促進黨政事業的全面發展提供了有利保障。關於如何落實好該條例,個人進行了以下思考:

貫徹條例精神,要堅持理論與實踐雙手抓。《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的制定,一方面為解決幹部考核和幹部隊伍存在的突出問題提供了依據,另一方面也是幹部隊伍行事的依據,只有深刻了解、學習該條例的相關內容,才能清楚地知道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才能知道他人之長、自身不足;才能真正以條例為標準,規範自身行為。這一過程的實現,幹部自身必須堅持積極、主動學習,吸收相關內容,落實具體實踐。

貫徹條例將神,要完善幹部考核方式和結果運用。幹部考核並非是“一錘子定音的買賣”,而是要注重幹部考核方式的持久性、多樣性,以考核為指揮棒,發揮考核的激勵、督促作用。幹部的德從哪兒體現?幹部的能力如何看得出來等等,都需要立足日常工作,從具體處理問題的方式方法中考驗幹部的實際工作情況,而非“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因此幹部考核要堅持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專項考核、任期考核相結合,實現幹部考核的經常化、制度化和全覆蓋。但是考核並非是最終目標,而是要通過考核解決問題、懲治腐敗、激勵先進,實現以考核促改革、以考核促發展。

貫徹條例精神,要注重德能勤績廉同發展。幹部隊伍建設要堅持全面化,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領導能力、精神狀態和工作作風、工作實績以及廉潔自律等五方面缺一不可,只有如此才能夠發揮幹部隊伍的領導、榜樣作用,才能夠更好地為人民服務,才能夠實現幹部進步、事業發展的雙贏。

幹部隊伍建設直接關係黨政事業的發展,各級黨委和組織要把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抓好、抓穩,發揮考核的導向、指揮作用,建設一支講政治、重擔當、促改革、勇創新的領導幹部隊伍,為實現中國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強支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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