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促进党政事业全面发展

“询事考言,循名责实。”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对干部队伍考核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阐述,为解决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激励广大干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促进党政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关于如何落实好该条例,个人进行了以下思考:

贯彻条例精神,要坚持理论与实践双手抓。《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制定,一方面为解决干部考核和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也是干部队伍行事的依据,只有深刻了解、学习该条例的相关内容,才能清楚地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才能知道他人之长、自身不足;才能真正以条例为标准,规范自身行为。这一过程的实现,干部自身必须坚持积极、主动学习,吸收相关内容,落实具体实践。

贯彻条例将神,要完善干部考核方式和结果运用。干部考核并非是“一锤子定音的买卖”,而是要注重干部考核方式的持久性、多样性,以考核为指挥棒,发挥考核的激励、督促作用。干部的德从哪儿体现?干部的能力如何看得出来等等,都需要立足日常工作,从具体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中考验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而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因此干部考核要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相结合,实现干部考核的经常化、制度化和全覆盖。但是考核并非是最终目标,而是要通过考核解决问题、惩治腐败、激励先进,实现以考核促改革、以考核促发展。

贯彻条例精神,要注重德能勤绩廉同发展。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全面化,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领导能力、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等五方面缺一不可,只有如此才能够发挥干部队伍的领导、榜样作用,才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才能够实现干部进步、事业发展的双赢。

干部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党政事业的发展,各级党委和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抓好、抓稳,发挥考核的导向、指挥作用,建设一支讲政治、重担当、促改革、勇创新的领导干部队伍,为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支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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