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勞模”自毀清白必然名譽盡失

本以為退休就可以“安全著陸”,從此安享“奢華”的晚年。孰料,退休一年之後還是應聲落馬,最終落得一個晚節不保的人生悲劇。這說的就是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理事長、黨委書記吳偉雄(正廳級)。1989年、1995年和2015年,吳偉雄曾三次榮獲“全國勞動模範”稱號。

“全國勞動模範”稱號是勞動者至高無上的榮譽。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理事長、黨委書記吳偉雄獲得三屆“全國勞動模範”稱號,十分難得,殊為不易。其本應像珍惜生命一樣珍惜榮譽,保持清廉操守,不讓榮譽蒙羞,避免人生添恥。然而,吳偉雄卻在臨近退休時候私慾膨脹,發生嚴重腐敗問題,最終落得個晚節不保、名譽盡失的悲慘結局,帶來的教訓十分深刻。

“保初節易,保晚節難”。吳偉雄置“全國勞動模範”榮譽於不顧,未能慎終,無非是兩種不良心理在作祟。一是“最後撈一把”心理。誤認為“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總覺得“機不可失、失不再來”,於是置法紀於不顧,大肆貪汙受賄,最終栽倒在“最後一班崗”上。二是“居功自傲”心理。自認為獲得了很多很高的榮譽,對黨和人民貢獻很大,於是就居功自傲,忘乎所以、心無敬畏,逐漸底線失守,滋生貪腐惡苗,滑向腐敗深淵而不可自拔。令吳偉雄沒有想到的是,隨著反腐走向深水區,再高的榮譽也不是貪腐的“護身符”,退休也不等於進入“保險箱”,不能享有法外豁免的特權,只要伸手必被捉!

榮譽只能證明過去,不能代表將來。吳偉雄本應把榮譽當成一種激勵,不斷完善自己,把未來的路走得更好。吳偉雄卻錯誤認為“功高能蓋貪”,肆意妄為、為所欲為。事實一再說明,黨員幹部沒有天生的“免疫力”,更沒有一勞永逸的“免疫力”。黨員幹部思想覺悟、政治素養、抵禦腐敗風險的能力,並不會隨著黨齡的增長而增強,隨著職務的升遷而提升。相反,隨著黨齡的增長、職務的升遷、榮譽的增加,如果放鬆了黨性錘鍊,丟掉了紀律和規矩,黨性不僅不會提高,反而會降低,甚至可能完全喪失。特別是少數領導幹部,因手中握有一定權力,不可避免地會遭到“圍獵”,墮為他人的“獵物”。

一日得失看黃昏,一生成敗看晚節。自毀清白,必然名譽盡失。三屆全國勞動模範吳偉雄晚節不保,警示黨員幹部必須“慎始善終”,無論功勞有多大,榮譽有多高,都是使命所在、職責所繫,應該正確面對,絕不能居功自傲、目空一切,更不能以此作為違紀違法的理由。等到名譽毀盡、身陷牢籠的時候才幡然醒悟,這時說什麼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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