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而老板辞退员工只需要一次谈话?

一只会摄影的地鼠


辞职,或许是悟空问答职场模块里讨论的最多的话题。而离职的时间也是讨论的最多的一个话题。

有些员工辞职,要不就是今天提交辞职信,明天就想离开,要不就是担心提交辞职信后公司会不会让立即离开。而作为公司,在不同的情形下,会做出不同的决定,有些挽留,有些要求找到替补者后再离职,有些会让马上就离开。

题主提的问题,本来是不符合法规和逻辑的。一个月指的是时间,一次谈话指的是事件,没有什么可对比性。但无论是员工提出离职,还是公司辞退员工,都要提前一个月,而不是公司一次谈话就可让员工离开。谈完就让员工离开,公司就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对员工做出补偿。

分析一下题主提这个问题的背后含义,应该是指员工提出离职不容易,还要提前一个月;而公司想辞退员工却很容易,一次谈话就能辞退。含义的前半部分好理解,但后半部分,题主有些牵强。如果一次谈话就能辞退员工,那些老板就不会因为辞退员工而头痛了。辞退员工,可能导致的损失是公司不愿意承担的。很多老板在辞退员工上是不愿意做付出的。在他们的心里,拿出钱就要产生价值,而补偿给他们的钱却带不来任何收益。所以,题主提出的“一次谈话就能辞退员工”没有那么简单。无论大家对国家的劳动法规有多少偏见,但现在只要员工投诉,公司是一定会遇到麻烦的。况且现在的投入很简单,一个电话,网上留言,都可以作为投诉的渠道。

有一点是员工比较麻烦的,就是员工由于自己的劣势常常拿不到应有的证据。

而老板如果真的想一次谈话就辞退员工,或许真的已经想到了各种可能性,已经知道如何应对各种补偿的诉求。


耕然夫


员工主动辞职为什么需要提前一个月呢?

1.因为公司需要花时间找好接班人,

留足一个月的时间,公司可以和员工做好离职工作交接,

不能因为一个人的离开而导致某个项目处理问题,

毕竟现在的公司都是分工协作的方式。

2.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如下: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境下离职不需要通知公司呢?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老板辞退员工只需要一句话?

通常老板辞退员工也是深思熟虑了的,

觉得你实在不能再呆在这个岗位上,

甚至觉得你呆在这个岗位一天就会为公司带来多一天的损失,

而且他能出具证明,表明你不能胜任这份工作,

这样他才可以一句话辞退你,不然就要支付赔偿金!

而且一般辞退你的时候,公司早已经找好了你的接任者。


冯起升


1.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实际中员工提交书面辞职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具体离职的时间,但总归不能超过30天,一旦30天到,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解约。

2.老板炒人只用一句话,其实需要付出代价,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况,公司才能在合约内与其解约: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即使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也规定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这些情况,而老板在没有提前30天的情况下一句话直接辞退,是需要付出赔偿金的。

所以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请硬气的要求赔偿,不要轻易被公司牵着鼻子走,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不肯,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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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前程无忧


我是HR,首先我要说的是,这个问题我回答。

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但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

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指出,职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这是保障用工单位的用工人员的需求,避免有些关键岗位人才紧缺,而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中心有一定的时间筛选录用适合的人才。

你是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老板只是一句话就辞退员工,这样的行为是非法的,违反了《劳动法》。用工单位不得找任何借口非法辞退员工,《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关于非过失性辞退员工有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关于用人单位经济型裁员,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前提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剪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应当优先录用蓓裁减人员。

也就是说,我国《劳动法》明切规定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须提前30日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也规定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问者所说的老板辞退你一句话就可以,你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或到劳动保障部门告之。至于具体会获得多少赔偿,欢迎留言我再细谈。


笔尖的音符HR


老板辞退员工只需要一次谈话?那么他代价可重了:

  1. 拿出你不能胜任工作的客观证据。这个证据必须是法定承认的,客观的,并且是你签字确认的。可不是老板的一句话说了算的。

  2. 证实你的不能胜任之后,还要安排你培训跟调岗。即使他千方百计证明了你不能胜任,他自己招回来的员工还是不能说辞退就辞退,必须得负责到底。要安排你培训,看是否能适合公司其他的岗位。

  3. 补偿性解除。根据你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对应的补偿,比如工作了5年,就要补偿5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且同样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假如要你马上走,还要多给一个代通知金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给你。

这么看来老板要辞退一个员工,这个代价也是蛮大的吧,力度一点都不比员工走的时候要提前一个月提来的小。

劳动法还是对企业进行了比较严格的规范设置,并没有说特别偏袒哪一方。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这个设置并不是全无道理的,作为企业的员工,你在职的时候负责了企业一部分的工作,你突然的辞职,手头上的工作肯定需要进行交接,而企业也不会一直养着闲人一直待定,来接替走的人,所以需要一定时间招人。

作为一个负责人,有综合素质的职场人,我们都习惯不因自己的原因给他人添麻烦,假如真的非常紧急需要走,要么提前规划好,要么就跟企业商量好对策,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先请假或者周末再过来交接。

而你问题中所提到的,老板只需要一次谈话就辞退一个员工,显然是违法性的辞职操作,要么老板欺负员工不懂劳动法,要么员工自己也有想辞职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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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老学姐


员工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那是因为公司要对员工手头资料进行清理,避免员工因为辞职清除客户资料或者工作资料等。

有说工作交接的,那是职能人员才有工作交接,其他工种是没有工作交接的。还有说要等招新员工的。其实你离不离职跟有没有新员工没有关系,现在招工基本都是招熟练工,说是说试用期3个月,而事实是三天内必须上手。

而老板谈话为啥一夜搞定,原因也在这里,因为老板在跟你谈话前已经将你所有的工作资料全部拿到手了。有人说老板不知道我的电脑开机密码,说这种话的人其实都是新手或者根本就没做过相关工作的人。老板要你的电脑里的资料,根本无需你的密码,因为所有连接公司系统的电脑都是无盘的,所有电脑保存的资料都在机房的主机里,所以老板根本就不需要你的开机密码,直接通知系统工作人员锁定你的系统登录账号及将你的电脑用远程进行断网就可以了。

当然老板最终会让你签一份保密协议,这份协议的作用就是防止你用拷贝的文件盘去泄露公司机密,一旦有机密泄露,那就可以立即启用司法程序。


哈哈哦123


员工辞职不一定需要提前一个月,还有可能是三个月;老板辞退员工不一定只需要一次谈话,还可能是无数次。

员工辞职也需要把活交接完再走,劳动合同法也遵循了这个原则,给了企业一个月的时间安排交接工作,规定员工正式提出离职后一个月必须放人。

但是,日常生活中哪有那么多人动不动寻求法律帮助的,仲裁啊诉讼啊,普通人一般情况下不会做的。所以企业就有点有恃无恐了,直接不同意你离职。或者好不容易同意了,要求教会新人再走。这一拖就不止一个月了。

而老板辞退员工有时候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是员工不胜任工作被辞退,老板又是要培训,又是要调岗,调岗不胜任继续培训,实在不行辞退,可以不给钱,过程极其繁琐,证明又麻烦。

就算老板愿意给钱,让员工立马就走,那也得谈啊,法律用词是叫“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说要和员工协商啊。有不同意补偿金标准的,就是不签字,那只能反复谈,不然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说劳资双方谁都别说谁弱势,大家都是一样的,大家都多学点劳动合同法,都站在对方立场想想,就都明白了。大家都互相理解,好聚好散,挺好的。


职场三原色


出身资深工程师、作为一个现老板,我最有资格告诉你为什么,法律其实是偏爱员工的:

老板辞退你的时候,他不仅需要理由(除非是第一个合同到期),而且要承担“换将”造成的损失,更要赔偿员工数月薪酬(有法定算法,除非是试用期、第一个合同到期且提前通知了不续约)。

而员工辞职的时候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但正常情况下都是公司会立即安排交接、员工只需要数日时间完成交接即可,公司并不至于盯你继续上一个月班除非公司老板智商情商不高。

对于离职的资深员工,公司有时候得求前员工帮忙处理旧事,所以公司得罪员工是不划算的。

而且“劳动监察大队”是专门针对老板的,老板们的靠山是谁?


小旺知道


很简单是因为钱的的问题。

首先要明确一下领导跟你一次谈话可以辞退你,但是必须要给予赔偿金,在你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给你解除合同,公司是违反劳动法解除合同,需要给你2N+1的赔偿,钱给你到位,谈妥你当天就可以走了。

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那是因为公司需要重新招聘人员或者调人来顶替你的岗位,从招聘到工作交接熟悉工作,这些事情都弄完差不多也需要大概一个月了,当然公司如果没有必要,你提出离职公司也有权利直接让你走人。

不管是公司老板,还是员工都要按照劳动法规定来,法律法规是用来约束和保护劳动者的,当然也保护公司的权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80后小强生活日记


员工与公司是雇佣关系 存在双向选择 但是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1.员工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已过试用期需提前30日是因为由于人员离职公司需要人员补充有一个缓冲期,当然如果公司有人能及时补充,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提前离职,前提是工作交接要完成。即使公司在员工提交辞职申请后未有人员补充,员工在30日后可以按正常流程离职,如果公司有与员工协商延迟离职日期,如果双方愿意是可行的。

2.老板辞退员工 分几种情况

2.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条款中2、3、4条由于条款由于许多公司的界定存在不明确 因此也是辞退纠纷争议的焦点。

2.2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若员工遇到被辞退情况应先思考一下自己是在怎样的情况下被辞退的,

试用期阶段如果老板要辞退员工可以是试用期不合格,这方面公司要找出员工的问题还是很简单的,既然老板要辞退你,你又在试用期,建议还是辞职的好,即使留下来后面工作中也没有那么顺利了。

过了试用期如果老板要辞退员工会先找员工谈话,有时候老板并不会直接让你辞职而是会委婉的表达要辞退你,作为已经步入职场的人来说这点老板即使不说破自己也应该能意会的,老板的意思是让你主动提交辞职申请,这样公司会少赔偿。

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进行赔偿

要勇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主要看员工懂不懂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这一方面可以在网上查找资料或者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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