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餐厨垃圾有了新规定,超市、集贸市场等都得注意了!

为促进餐厨垃圾在产生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规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就近就地自行处置,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起草了《广州市餐厨垃圾就近就地自行处置试行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现开启公众意见征求工作。

征求意见稿明确,“严禁将餐厨垃圾粉碎后直接排入公共排水管网。”同时,鼓励新建及升级改造的集贸市场配置就地处置设备。

对于集贸市场、超市就地处置,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求,新建及升级改造的经营肉菜、水果、水产品等农副产品的集贸市场、超市应当同步配置果蔬菜皮、动物下脚料等就地处置设备,采取规划、建设、使用“三同时”,确保餐厨垃圾处置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此外,区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区商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统筹已建成并具备条件的集贸市场、大型超市配置餐厨垃圾就近就地处置设备。

为鼓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就近就地自行处置,征求意见稿明确:“分类责任人实施餐厨垃圾就地处置的,免于缴纳就地处置部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餐厨垃圾就地处置的,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向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取处理费。”另外,“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置起模范带头作用、处置量较大、减量效果好的,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暂行办法》奖励。”

市民有相关意见可发送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征求意见期限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李波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楚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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