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向客户卡里打钱,柜员失误把取6千当成存6千,事后却推卸责任说客户不当得利,怎么办?

N01陈军


说个亲身经历的国外银行的事,我一个大哥去加拿大的一家银行存钱,是存5万,结果到账8万,他发现后给银行打电话,说存多了,银行经理直接说,没错,我们不会错,就是你的钱。我这大哥足足等了一周,银行也没找过他,后来查账户,多的钱也没扣回。

后来听一个银行的朋友说,银行不会承认错了的,如果承认了,将来被记者知道曝光,那银行的声誉受损,其他客户也会担心银行管理有问题,会丢失客户。一般这种情况银行会看损失不大就内部处理。


Georgexu1972


这件事一点都不复杂。

第一我们要认清问题的性质与处理方法,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对待和处理这件事。

把取6000当成存6000,里外里差了1.2万,而这笔账一查就能查出来,很简单的,这6000算是什么性质?不当得利,说的没错。也就是说,这不是你的钱,你就别惦记了,你拿了你就应该还。

如果你不还,这个性质就不一样了,可能会转化为侵占,所以你是没有理由留下这笔钱的,查不出来你可以占便宜,查出来了,你就要返还的。

现在的问题是,明明是银行的错误,怎么能颐指气使的让你去银行还钱呢?这个地方你有点话语权的,第一,你要还,第二,你要上门来赔礼道歉,第三,去银行的费用是需要银行出的,而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要求。

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客户说的算。银行做错了,需要有个好态度。


韩东言


这种情况本人遇到过,坐标张家口,方式方法不得当,这是标着三线城市实际上却是四线小城市,注意别的城市不知道怎么样,管用不管用。

银行当时做的事情,我留下了手机的视频资料,大堂经理要没收,我没给,退伍军人一个,想动手,被义正言辞的拒绝的同时立即拨打电话报警,银行卡同时拿在手里,银行工作人员看着这样也不好真动手,最好在银行柜台处解决,安静等待警察到来,毕竟银行是店大欺客,可不管你这个那个的事情,明明是你对,最后也是你错,这就是银行。

等警察到来后大堂经理倒打一耙,警察自然不信,我给其看了视频资料,讲清楚事情原委,警察劝我当时就给,我拒绝,必须明天给,所有对话都有录音,并随时统治亲朋赶紧过来,要求就是必须要当场道歉并将涉事经理和柜员全部处罚,最后肯定不行,走的司法程序,最后闹大了,这种事千万别怕闹大,闹得越大这种事情越有利,因为所有事情第一时间都有保护的,警察出警有记录不怕,电话第一时间录音也不用怕,这种事情都是第一时间有利的进行,如果出了柜台哪怕是ATM与柜台一体的都不行,这个即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在店大欺客最不利的情况下寻求最大的保障,因为一旦离开就是侵吞公共财产判你没商量的。


jsax1


到民生银行取六千元,结果柜员工作不认真当成了存六千,一出一进,形成一万两千元的损失。对于客户来说,如果拿着这笔钱拒不归还,确实属于不当得利,一旦走上法庭必然败诉。对于银行柜员来说,自己的工作失误如果不能追回这笔钱,则需要自己承担损失。


作为一个诚实的人,一个讲法律的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不属于自己的钱不能要,这笔钱是一定要还的。


但是具体怎么还,何时还,这就需要认真研究了。


银行当大爷当的太久了,多年来不思进取,服务意识淡薄。明明有七八个窗口,在人多的时候却只开两三个。VIP中P窗口空空荡荡,也不看满大厅坐等办业务的普通储户。至于银行存款不翼而飞,存款变成保险的事情更是屡见不鲜。


就以涉事柜员来说,自己出现了工作失误,不认真向储户道歉,友好沟通,反而恐吓威胁,颐指气使,态度极为傲慢无礼,简直是叔叔可忍婶婶不可忍。


钱是一定要还的,态度要鲜明,这是基本原则不能动摇,这一点上法律也会站在你这一方。


具体的做法自然也就简单了。


首先,跟银行柜员很客气的说明在外地出差,大概会有两周左右才能回去。

其次,说明自己工作很忙,没有时间到银行还钱,请银行工作人员在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地点准时来拿钱。当然要携带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身份的工作证明或者单位介绍信,拿到钱后还要给出收据。

最后,为了安全稳妥,全程录音录像,如有媒体介入更好,将此流程作为范例进行推广,这将是消费者胜利的大事件。


这样做的意义在于,该银行柜员从此就学会了如何做人,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会大幅改善,相当于拯救了一个失足青年。而为了保住工作,该柜员也会先行垫付这笔款项,然后在心情忐忑中积极友好的不断沟通并追回这笔钱,从这一过程中深深的体会到储户存款丢失时的心理,这是一次思想境界的升华。


财智成功


这是标准的服务态度问题了。民生银行柜员,由于自己的工作疏忽,给了人家6000元,还写上存6000元。这是工作失误是没有问题的。

银行一般都是一天三清库,中午就核对出资金的短缺,说明工作效率还是可以的。可问题在于后续的处理方式上。

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给别人造成了困扰。还要求别人去送,不送就说别人是不当得利?真的好大的架子,好官僚的思想。当然多数银行部门还是不错,只能说是该名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不够高吧,服务意识不足,也可能是逼急了恼羞成怒。

不就相差12000元吗?当然也有解决方法。首先,将相关银行卡冻结,回头再将有关业务撤销。这样短缺只有6000元了。

凭什么取钱的人,已经到了外地,还要配合你们呢?莫非你们是执法机关?你们没有权力的。

出现这种情况,银行应当按照有关程序首先联系当事人,如果当事人不方便到现场,银行应当派遣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带相应的记录仪去现场收钱。有人说没有规定,没有规定可以设置啊?银行不是服务客户是第一位的吗?法律也是这么完善的。

如果相应人员不配合呢,或者去了人不在,找各种理由。如果多次(3次以上)被相应人员晾鸽子,这就说明当事人确实没有想还钱的意图了。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说相关人员不当得利也确实准确,这笔钱本身是不应该给的,而且银行也告知了。我们只要不主观故意占有,就不会为过。

但是,直接电话告诉当事人是不当得利,这种做法很让人恶。相关银行网点确实应当提升有关服务态度了。

银行不是要求当事人退回来,而是应当请求当事人退回来,同时还要支付相应的车马费和误工费。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暖心人社


只能立刻还回去了,否则就是涉嫌不当得利了!

民生银行员工已经给你打了很多电话了,这也算是态度很好了。银行确实是自己柜员失误了把取钱当成了存钱,这名员工肯定不想自己把这笔钱出出来的。因此,才急着给你打电话催着过去。

当然了,你在外地可能过不去,这名柜员应该承担自己失误带来的客户往返的费用,这些费用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如果你没有时间,可以直接跟柜员说,你要在这样打电话就投诉到民生银行总行。

当然了,钱是必须要还回去的,取6000当成了存6000,这下相差了12000元。当时不知道你看了小票签字没有,如果你看了小票也核对了也签字了,那么可能你没有仔细看。因为小票上有明确的账户数额等信息。这些钱你真的是要不成,最好还是去还了算了。

因为你的卡也还在银行里面没拿出来的。既然是银行的钱,你也得不到这笔钱,既然银行柜员催了,还是把情况直接跟她说明白,合理合法的要点路费,就赶过去把小票给人家送过去算了。这点路费什么的应该银行给出的。

但是,银行这样颐指气使的样子,可能让你有点生气。这件事可以投诉到民生银行相关部门,让他们赔礼道歉,不过钱还是最好立刻去还了,以证明自己没有想要这笔钱。至于路费什么的,肯定是银行方面需要出的。毕竟是他们的失误造成了你的麻烦。

综上所述,钱是必须要还的,否则就是涉嫌不当得利了。至于银行方面态度不好,这个必须让他们当面赔礼道歉,必须把你的来回车费出出来。这样子才显得公平些。


睿思天下


银行似乎得了“不当得利”的尚方宝剑,处处颐指气使,这种态度真是让人厌恶。

首先,钱是要还的,这点毫无疑问。但是,怎么还?还真不能让他们太舒服!

我的建议,第一要表明愿意还的态度,并做好录音。第二,说明当天不在本地,无法赶回。第三,要银行人员为其失误登门道歉!

这事从银行角度看,的确是要求当天追回,否则处罚这位员工。如果其态度好一点,跑一趟还钱也可。不过就这种处理自己失误的态度,是要给点教训!

退一万步说,只要你表明态度要还的,银行也拿你没办法。去报案公安不受理,这是民事纠纷。所以你尽可以在家,安然等待银行登门道歉。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空谷寒潭


在查看《民法通则》时,确认了属于不当得利。但是返还多少利益是不同。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在当时取钱时柜员有没有给你任何收据,是只显示取了6000元,有没有记录你还剩余多少钱,这个要证明的是你知不知道柜员因失误弄错了存取的关系。如果你不清楚,那么你就是善意的。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 善意受让人为取得利益或维持利益所支出的费用,可以在返还现存利益时,要求权利人偿还有关费用或从现存利益中予以扣除。根据此条款,依据本案,客户取钱的目的,肯定是要花费的,所以,银行要求不当得利返还,只能是你花费后剩余的钱,花费出去的不记在返还之列。另外,你在给予返还剩余钱时,所花费的交通费、误工费等都可以在剩余钱中予以扣除。当然这必须是基于善意的,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果你明知取得的利益不属于自己的,还占有,属恶意的,那即使你花费了所有钱也必须返还。



宝妈茶会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也长期在银行工作,我觉得民生银行的这种做法确实不妥当。

这件事情是民生银行员工操作失误在先,即便要将钱退回来,也应由银行员工主动上客户的门将自己失误造成的错误纠正过来,而不是只打电话催客户上门将取款小票送过来。当然,如果近的话,可以征求客户意见,是银行上门还是客户自己送来,这种态度必须要好,让客户自己决定,而不能在言语动粗,动辄说什么不当得利。而从题主反映的情况看,题主当时在外地,一下子赶不回来,那么银行自己就要采取妥善的处理方式了,而不能将自己失误的怨气晒在客户身上,这是很不合理的,也是很不公平的做法。尤其,事后将自己的失误归咎于客户妄图想不当得利,则更显示了银行过去那种霸权思维意识,凭借自己的强势话语权,不顾客户利益,真有点颠倒黑白之嫌。

如果是这样,我建议客户向法院起诉民生银行,让他们给你公开赔理道歉,维护你个的声誉和形象,也给民生银行一点教训,让他们长点记性。

当然,如果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或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办理都不能如愿,或故意久拖不办理,则另当别论,如果此时银行再说客户有不当得利的想法,还可以说得过去。


财经深思


这个事情我深有体会,是贵州的农商银行遵义的一个支行,当时是父亲生病在医院住院,母亲去取钱到医院交费,取一万结果被弄成存一万,后来医院催缴费,就刷不了卡,账户被冻结了,那时候父亲病重在重症监护室,一直交不了费,后来借钱缴费的。最后查原因说是被弄错了,关键是最后一直连一句道歉都没有。还说如果我们不来银行解决就要起诉我们非法侵占,母亲本分老实,在现场也被他们各种威胁,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事情。这特么农商行太欺负人了,明明是银行工作人员的错,非说我们故意侵占,冻结账户了,要是耽误病情,这事非得死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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