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解讀】未結清銀行貸款,還能提取公積金嗎?

【权威解读】未结清银行贷款,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還貸提取需要哪些條件?

夫妻二人各有一筆住房貸款,

能否各自申請提取?

哪種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

針對市民的這些熱點問題,近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原有的《南寧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和完善,並對提取條件、辦理要件、提取時限和額度、提取程序等進行了明確,旨在進一步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加大對繳存職工自住住房消費和租賃住房支出的政策支持力度,日前,管理中心對《實施細則》的提取政策進行解讀。

特別提醒,從2019年起,異地購房提取材料的審核由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聯合協查,發現材料有偽的,繳存人納入失信“黑名單”管理,並將情況報送繳存單位,情節嚴重者按相關法律程序處理。

未結清銀行貸款

如提取需優先還公積金貸款

案例

梁先生10年前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了60萬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簽訂了30年的貸款合約,截至目前仍未結清銀行貸款,這種情況能否還貸提取呢?

解讀

據最新數據統計,2019年1月底南寧市市本級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已高達84.33%,管理中心面臨較大的資金壓力。以一筆40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來說,按繳存職工平均月繳存額1000元計算,一筆40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會佔用400個繳存職工一個月的月繳存額,在目前較高的資金運用率的情況下,既要保證職工能夠正常提取,又要維持現有的貸款發放規模,資金必須儘快回籠。

相關負責人特別指出,其他省區市一些資金運用率較高的中心已早有類似做法,如濟南市、昆明市、威海市、廣州市等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規定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的,要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所以,從資金安全運作和南寧市住房公積金可持續發展角度考慮的,《實施細則》增加了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需優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要求。

需提醒的是,自住住房不包括商業用房、辦公用房、別墅、商鋪、車庫、地下室以及其他非自住住房的構築物。

離職後未在異地繳存

封存滿半年方可銷戶提取

案例

王小姐3年前與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後來又在南寧市重新找了新的工作,像這種情況,能否銷戶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解讀

職工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後封存滿半年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可銷戶提取。

具體有兩種情況:一是職工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單位為職工辦理了封存手續,將職工個人賬戶轉入“封存戶”的,職工辦理銷戶提取時可無須再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相關材料(單位辦理封存時已提交),符合此類情況的職工可登錄個人網廳自助零材料申請辦結;

二是因歷史年度未強制要求單位將封存職工轉入“封存戶”或單位沒有規範辦理封存手續,未提交職工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材料,沒有將職工調出至“封存戶”的,職工辦理銷戶提取時仍需提供解除勞動關係的材料,此類情況的職工仍需到櫃檯申請辦理銷戶業務。

此外,《實施細則》縮短了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銷戶提取的時限。將原來的“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滿兩年未建立新勞動關係的可銷戶提取”改為“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可銷戶提取”。

戶籍地工作地之外

不能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案例

張小姐戶籍在南寧市,其愛人農先生戶籍在百色市,張小姐和農先生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解讀

職工(或配偶)在南寧市行政區域外或鐵路職工在南寧鐵路系統管轄運營鐵路的沿線城鎮外購房並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購房時購房地須為職工(或配偶)戶籍地或工作地。購房後戶口才遷至購房地的情況不包括在內。根據以上規定,張小姐和農先生可在南寧市或百色市申請提取,但南寧或百色兩地之外的其他地方購買住房的,則不能提取。

又比如,張三在南寧市工作,配偶在C市工作,則在南寧市或C市購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在其他城市購買住房的,不能提取。

特別提醒,D市並非張三或其配偶的戶籍地或工作地,張三在D地購房後將戶口遷至D市,這種情況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同類型提取

一個自然年度只能申請一次

案例

王小毛於2018年1月、10月先後在南寧購買了兩套住房,同年在申請辦理購房提取時,是否可申請提取?

解讀

王小毛只能以其中一套房申請提取,且最高提取額不得超過購買該套房的實際支出費用。根據《實施細則》,同類型的提取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

如張小強為無房職工,2019年2月辦理了租房提取,那麼,同一自然年內(即2019年內)他不能再次申請租房提取。

符合租房提取條件且從未申請租房提取的,提取額度計算起始時間為2015年1月且不早於其在管理中心開戶繳存的起始月。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租房提取的最高限額為480元/月·人,2019年4月起租房提取的最高限額提至720元/月·人。

另外,租房提取要件及最高限額會根據南寧市的住房租貸備案工作的推進及租貸價格升降變化有所調整。

婚後提取公積金

兩套住房只能選一套申請

案列

王先生與黃小姐分別於2019年1月、3月買房並貸款,兩人計劃今年8月結婚,他們能否各自申請提取公積金?

解讀

兩人婚後以家庭為單位,只能以其中一套申請購房提取或還貸提取。職工家庭有兩套或以上住房貸款的,每年只能選擇其中一套申請還貸提取。

需注意的是,如其中有一套房辦理了公積金貸款,另一套房為住房商業還貸,則只能以辦理了公積金貸款的房屋申請還貸提取;若兩套房均辦理了公積金貸款,可任選其中一套房申請。

如王先生2019年1月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黃小姐於2019年3月辦理了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婚後二人申請還貸提取時只能以王先生的那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直至該筆貸款結清為止,結清後,黃小姐的商業貸款申請還貸方能提取。

特別說明,2017年10月31日後申請辦理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在貸款未結清前,只能以該筆貸款申請還貸提取。

如,張三於2017年11月用A房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2019年1月張三在A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結清期間,另新購B房且辦理了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則其申請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只能以A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提取,直至A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部結清。

孩子買房或還房貸

父母可在限額內提取支付

案例

張先生和他的父親都是南寧市事業單位的繳存職工,張先生以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購房支付的首付款為40萬元,張先生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8萬元後,其父親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積金嗎?

解讀

當孩子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其購房或償還住房貸款,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後仍不足以支付該筆住房消費支出的,其父母可在限額內按規定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不足部分。根據《實施細則》,其父母可以以同一套房的材料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其提取額度不超過32萬元。

又如,張先生以償還住房貸款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本次可提取額度是2萬元,張先生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為1.5萬元,則其提取1.5萬元後,其父親可以以同一筆貸款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可提取額度不超過0.5萬元。如果張先生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為3萬元,已超過本次可提取額度2萬元,則其父親不能以此為由申請提取。

【权威解读】未结清银行贷款,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執行主編:馮小乙

主編:黃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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