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媽媽摔死2歲親兒子並焚屍,是什麼讓她們虎毒食子?

達達兔DADAtoo


代孕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再加上親手殺害自己孩子,這就是罪上加罪,更是蛇蠍心腸,不配做母親,親禽獸不如的人該死。她可憐、可恨、可悲、可嘆,但絕不會諒解。

底下違法亂紀的代孕亂象橫生,是非法利潤的驅使,讓這些違法犯罪分子鋌而走險,拿生命在買賣,這種利益的地下代孕非法鏈已經造成了社會的極大負面影響,國家對於此類案件的打擊力度也是極其堅決的,可是還是有人頂風作案,屢禁不絕。


案件發生在2017年12月20日,在資陽市雁江區一兩歲男童被親生母親殺死並焚屍,而後這個母親自殺未遂,而這個孩子的親生父親說,孩子母親殺害孩子後騙他說孩子在上個月走丟。通過警方審訊,最終這個孩子母親交代了犯罪事實。就是題主說的孩子是代孕所生,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原來是孩子的親生父親和妻子結婚後妻子未生育,便想到了代孕,於是找到了李麗,一番協商後李麗代孕生下了兒子,而後孩子父親將孩子交給僱傭老婦撫養。後來李麗將孩子要回,要孩子父親支付撫養費,而後因為情緒受挫,便心生歹意,殘忍的殺害了孩子並焚屍。

後法院判決李麗有期徒刑7年,因為李麗系初犯,並且是投案自首。可是該案判決後好多人都無法理解,對於李麗的判決確實過於輕了。


確實如此,筆者也覺得太輕了,這是一場買賣生子,並且用那麼殘忍的手段殺害了自己的親身孩子,這種事情還分初犯,那再犯就又是什麼?難道說還是一條無辜孩子的性命,而在本案中這樣殘忍的手法。李麗該死,她喪盡天良,禽獸不如的殺害自己的孩子,可悲啊!

不管是李麗也好,這個親生父親也罷,都不是什麼好東西,他們本身就違反了人倫道德,孩子是無辜的,卻在這場交易中無辜生死。最後,想為那個已經不在了的孩子說,孩子天堂沒有痛苦,願你來世投胎找個好人家。


珞珈評論社


一個不自尊自愛的女人,一個禽獸不如的女人,一個不能稱之為母親的女人。

事件回顧:成都50左右的羅某與妻子結婚多年沒有孩子,2014年經人介紹認識了30歲的女人李麗,羅某揹著妻子提出讓李麗幫忙代孕,得到了李麗的同意,李麗懷孕後,羅某支付了20萬費用。2015年孩子出生,取名鑫鑫,羅某不敢帶回家撫養,交給一名老人撫養,孩子的姓隨表弟。



2017年,李麗找到羅某,協商把鑫鑫交給她撫養,羅某支付撫養費即可,羅某同意,同年10月,鑫鑫回到了李麗身邊,而李麗身邊還有一個跟前夫所生的六歲的哥哥,據先哥哥證實,因為鑫鑫不聽話,李麗經常用手和木棍打鑫鑫,


2017年12月2日晚,李麗看到鑫鑫又調皮了,身上沾滿了餅乾渣,聯想到鑫鑫平時的壞習慣,便開始推搡打罵鑫鑫,並抓起他的衣服提起來向前拋出,鑫鑫頭部著地摔在地上,隨後抱起鑫鑫去洗簌。第二天早上發現鑫鑫已經腿腳冰涼沒有了呼吸。隨後跟朋友把鑫鑫屍體帶到偏遠地方焚燒掩埋。

之後對羅某稱孩子走丟不想報警,次日羅某讓表弟陪著李麗來到派出所報警,12月8日李麗自殺被發現,隨後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2018年10月16日,雁江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麗有期徒刑7年,李麗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再提起上訴。

詩詞公寓觀點:我們國家的代孕都是有一系列嚴格的程序的,本次事件中的代孕,一點也不符合代孕程序,說不好聽點有點像是已婚男人小三之後有了孩子,因為利益的牽扯而最終讓無辜的孩子成了犧牲品。



不得不說除了鑫鑫的無辜之外,50歲的羅某和30歲的李麗都是各懷鬼胎,羅某如果真的是想有個自己的孩子,可以和老婆協商,走正規的合法代孕程序,或者試管嬰兒等等,方式很多,而羅某偏偏選擇了最不保險的方法,瞞著妻子去跟別的女人做交易,這就給以後的生活埋下了隱患。

而作為所謂的代孕媽媽李麗,一個不自尊自愛自重的女人,給人代孕的事也的的出來,最重要的是違反了遊戲規則,你也代孕了,人家也給你錢了,反正是交易,按說人貨兩清了,從此不該再有瓜葛了。但為了利益她卻重新要回了自己並不愛的這個孩子撫養,都說虎毒不食子,她卻因為自己對孩子的成見親手殺死了自己的孩子並焚燒,不得不說7年判的太輕了,像這樣惡毒的女人應該把牢底坐穿。


詩詞公寓


一段孽緣,我想這位代孕媽媽的後半生也不會好過……

案件回顧

2014年,經人介紹,30歲的李麗與成都50歲男子羅甲(化名)認識。羅甲和妻子結婚多年沒有小孩,羅甲支付20萬元費用,提出讓李麗幫忙代孕,得到了李麗的同意,此後兩人發生性關係。


2015年9月18日,鑫鑫出生,後來被抱給邛崍一名老人幫忙撫養,戶口上在了邛崍,跟著羅甲的表弟姓。
2017年夏天,李麗主動聯繫羅甲,協商把鑫鑫交給她撫養,羅甲支付撫養費即可。同年10月7日,鑫鑫被從邛崍接到資陽,回到媽媽李麗身邊,在這裡鑫鑫有了一個6歲的哥哥,是李麗和前夫所生。6歲的哥哥證實,鑫鑫因為不聽話,常被媽媽用手和木棍打,臉上和手上都被打青過,有一次腳上被打出血,耳朵上也有傷口。
2017年10月,羅甲到資陽來看鑫鑫,鑫鑫額頭上有很大一個包,下巴、手腕也是青的,鑫鑫說是媽媽打的,李麗則說鑫鑫從沙發上掉下來摔的。

2017年12月1日。這一天李麗要出差學習,將鑫鑫送到姑媽家,讓姑媽幫忙帶半個月。李麗告訴姑媽,他和羅甲在耍朋友,羅甲沒有孩子,鑫鑫是抱養的。2日晚上8時許,姑媽把鑫鑫送了回來。

2017年12月2日晚,鑫鑫被送回後,李麗的父母和弟弟都指責她撫養來歷不明孩子,父親打電話罵了她,罵得很厲害。李麗因此心情煩躁,見鑫鑫身上沾滿餅乾碎屑,加上想起鑫鑫平時有許多不良習慣,便罵了鑫鑫,用手推搡鑫鑫後,鑫鑫頭部撞在牆上開始哭鬧。

聽到鑫鑫哭鬧,李麗更加生氣,抓住他的衣服將其提起後向前方拋出,鑫鑫頭部朝下摔在地上。隨後,李麗將鑫鑫抱到衛生間進行洗簌,然後上床睡覺。晚上,大兒子說鑫鑫一直咳嗽,李麗給鑫鑫餵了水繼續睡覺。

第二天早上6時許,李麗醒來時,去親大兒子和鑫鑫的額頭,發現鑫鑫身體冰涼,沒有了呼吸。
2017年12月3日晚,李麗打電話給男性朋友唐某,說自己撞死了一個小孩。隨後,唐某和李麗將鑫鑫帶至偏遠鄉鎮河邊焚燒後掩埋。
12月5日,李麗去成都見羅甲,並謊稱鑫鑫走丟了,不想報警。次日,羅甲讓表弟陪李麗到資陽蓮花路派報警。
12月8日,李麗安排好大兒子的撫養問題後,在家割腕自殺,被羅甲的表弟和父母發現,並送往醫院搶救。
2017年12月11日,李麗供述了自己殺害鑫鑫的犯罪事實。

2018年10與16日,經過不公開審理後,11月7日,雁江區人民法院認為,李麗明知後果,仍放任自己的行為,致使鑫鑫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因系自首和初犯,對其減輕處罰,最終判處有期徒刑7年。

同為媽媽的我來說兩句……

恰好我有一個兩週歲的兒子,最近孩子經常用手打人,咬我,偶爾工作上壓力大了,他在一鬧騰,我心情的確很不好,每一次我都會選擇自己呆一會兒,把孩子讓娃姥姥或者他父親看一下,我相信李麗當時只是在氣頭上,又沒有人可以幫她照看一下孩子,才怒氣衝衝地摔孩子的,她肯定是沒有想到後果這麼嚴重。但無論如何,她致使小孩死亡應該受到法律的追究。

李麗到底該不該要回孩子?

之前有一位妹妹堅持在離婚的時候不要孩子,原因很簡單,她每個月工資一千多點,根本養不起孩子,她不工作照看孩子就沒有了經濟收入,那時我覺得妹妹好狠心。從李麗這件事看來,我覺得妹妹是理性戰勝了感性。


我想,如果不是鑫鑫被李麗要回來,鑫鑫還會活在世上,當時李麗要鑫鑫的時候,就應該想清楚自己有沒有能力或者精力照看好孩子,否則就不會發生如此嚴重的後果。


秘語相傳


孩子本是夫妻雙方愛情的結晶,而這個孩子卻是其母親收了20萬代孕而來。而最終其生母為了收取撫養費,才把他接回身邊撫養。這個所謂的母親從一開始就把這孩子當做斂財的工具。只能說這孩子命太薄,希望下輩子能夠找到一個疼愛他的母親。

其一該孩子的生母判刑明顯過輕。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天下的母親本應該最愛自己的孩子。畢竟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在這個案件中,孩子的生母根本就毫無憐惜之意,隨意摔死孩子。我認為她的主觀惡性還是比較大的。即使是出於故意傷害的故意,但畢竟造成了孩子死亡的惡劣後果,況且還有焚屍的情節,僅僅判決7年有期徒刑明顯便宜了這個心如蛇蠍的女人。正常的判刑應該在10年以上才對。

其二這個案子也踢爆了代孕這一黑色的產業。

代孕一直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與販賣自己的親生孩子糾纏不清。在這一產業裡,孩子不再是具有單獨人格的人,而是一種工具,一種斂財的工具。所以這個案子裡的女人,即使帶著這個孩子,考慮的也不是他的健康成長,而是看在其親生父親所給的撫養費的面上。稍有煩躁,自然是又打又罵。代孕這個行業確實該好好打擊一下了,已經在衝擊社會的倫理觀念了。

其三最令人嘆息的就是這個孩子。其實我最想鄙視的是孩子的父親,既然代孕好不容易生了個孩子,那就好好照顧他。既然不敢讓家人知道,何必去偷偷代孕呢?難道留個孩子就真的那麼重要麼?生命雖小,也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不是為了你們的想法你們的意思而出生。最終孩子飽受虐待而死,良心何安!


律師獨角獸


說實話,作為一個父親,我真的不忍心、也沒有勇氣看這樣的新聞,實在是太過於殘忍,也太令人痛心了。一個無辜的孩子,才兩歲,懵事不懂,只因為身上沾點餅乾屑,就命喪毒母之手!

這個孩子是代孕而生,其出生並不合法,可以說是從一開始就帶著“原罪”而生,但不管其親生父母之間有著怎樣見不得人的交易,孩子本身是無辜的,他無從作選擇,只能被動接受。只是由於“原罪”問題,註定他的人生就是見不得光,註定就是生活在看不見的陰影之下,也註定了悲劇的結局,不是以這樣的方式,就是以另外其他的方式,總有一天會全面爆發的!

這個李麗,一開始是為了錢,所以選擇代孕,後來又找到孩子父親,希望能夠親自撫養,由孩子父親承擔撫養費。應該來說,她對孩子的心態是複雜的,既是自己的親骨肉,又是客戶委託照顧的對象,所以在對待孩子的態度上,雖然有愛,但因為摻雜金錢的因素,已經有些變味了。

這一點,從李麗對待自己與前夫的孩子上就可以看出來,她對婚生的孩子並沒有過激的舉動,而對代孕的孩子卻沒有耐心,就是這個道理!

虎毒不食子,這個李麗真的是太狠毒了,判處其7年有期徒刑,實在是太便宜她了!此案帶給我們的警示就是:代孕有風險,三思而後行!


打虎拍蠅


大實話:代孕本來就是個“畸形”的事情,讓人產生畸形的心理也是正常。

這件事說起來還是蠻殘忍的,30歲的代孕母親李麗因為自己代孕所生的兒鑫鑫壞毛病太多,並且不服管教,所以經常對兩歲的鑫鑫進行毆打,而在一次拋摔之後,鑫鑫因為傷勢過重去世。後來,這位代孕母親割腕自殺被發現後及時搶救過來,而法院依法對其判決有期徒刑7年。

其實,就這件事本身來說就是很不正常的一件事,因為鑫鑫的出生本來就是大人的錯誤,李麗是收了人家的20萬元代孕費所以才生下了鑫鑫。本來按照代孕的交易來說,鑫鑫是應該給李麗的客戶的。畢竟,對於李麗來說,鑫鑫就不是自己想要的孩子,這個孩子就是李麗用來換錢的工具而已。但是,現在鑫鑫已經是兩歲了,還是自己在養,那肯定是看哪兒哪兒不順。本來就是個單身母親,現在又出來個無名無分的孩子,一直帶在身邊肯定會受到他人的指指點點,再加上代孕本身就不是被大多數人接受的事情,並且還是違法的,所以肯定也會受到家人和朋友異樣的眼光。

所以,對於李麗來說,讓鑫鑫從自己的生活中消失是最合適的做法。不過,李麗採取的行為卻是讓鑫鑫從這個世界上消失,這肯定就是違法了。而至於李麗殺死鑫鑫這件事本身來說,我也相信李麗這是過失殺人,畢竟,一個成年人要想真的殺死一個2歲的孩子真的是太簡單了,也不用養這麼長時間。這應該和大多數虐待兒童致死的父母一樣,父母對自己的孩子肯定是有愛的,但是,有時候衝動上頭了無法控制也是正常。更何況這還是一個李麗本身就不想要的孩子。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開玩笑 代孕? 出軌給人搞大肚子了吧。雖說代孕不合法,但也是一直遊走灰色地帶,有一條專門的產業鏈。錢必須到位 這東西沒有後付款的,都是一步一步的付款,直到結清。以前玩遊戲認識個女的,她家對門以前住了兩人,一個年齡大的保姆 一個年輕的代孕媽,生完孩子就搬走了


喵喵有約


這個母親就是禽獸,殺子焚屍,為何只判七年半?

看了一下事情的前因後果。李麗說是給50歲的羅某代孕,這很可能是小三洗白的託詞。羅某和妻子沒有孩子,若是真想找人代孕,應該是夫妻共同商量。沒有徵得妻子同意,就與他人生下孩子,並且委託給其他人養育,這怎麼能算作是代孕呢?明眼人看來,羅某和李麗就是情人關係,李麗在生下孩子後先是由他人寄養,後又帶到自己身邊。

她虐待和殺死兒子,無外乎兩種情況:一是和情人關係破裂,殺死兒子是對羅某的報復;二是和丈夫關係出現危機,生活亂成一團麻,將過錯歸結給兒子,才狠心殺害。

不管什麼原因,一個女人將孩子帶到世界上,就應該承擔做母親的職責。但是,這個女人品德敗壞,無論是代孕,還是小三,都是讓人不恥的行為。都說孩子是拯救父母的天使,可這個無辜的小生命並沒有得到父母的悉心照料。父親不敢將它公之於眾,也沒有勇氣承擔做父親的職責;母親不能接受孩子的淘氣,甚至將孩子當成了替罪羊。

鑫鑫慘死,其母親罪不可赦,其父親也同樣應該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懲罰。


入青0601


李麗不配母親這個稱謂。

造成這個慘劇,是因為金錢的誘惑,還是責任的缺失,亦或是人性的扭曲? 我們不得而知。

都說虎毒不食子,可是沒有母愛的李麗簡直是禽獸不如! 為了金錢選擇代孕,李麗的第一步就走錯了,一步錯步步錯,誤入歧途越走越遠,最終的下場可想而已。7年的刑罰不足以洗清她的罪孽,在餘生裡,等待她的恐怕是內心的折磨。

說實話,我很難想象一個女人會為了金錢甘願孕育一個本來和自己毫無瓜葛的生命。 或許,在李麗眼裡,鑫鑫本來就是一件可以討價還價的商品。所以,已經為人母,有過一個孩子的李麗,對待這個和自己血肉相連的鑫鑫卻是另一種心態。孩子調皮頑劣只是藉口,換做是李麗和前夫生下的孩子,她不一定會這樣對待。

錯誤的開始註定了錯誤的結尾,李麗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可是,除了孩子最無辜,在這件事裡,鑫鑫的生父同樣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令人遺憾的是,無論罪魁禍首李麗受到怎樣的懲罰,都不能改變鑫鑫已經逝去的現實。

我們不得不感嘆,在這物慾橫流裡,又有多少人被改變了模樣?


夜雨如書


俗話說得好“虎毒不食子”,可是代孕媽媽李麗卻親手把自己懷胎十月而且已經2歲多的鑫鑫親手摔死並且狠心焚屍,是什麼讓她們下手這麼狠?

孩子本來是父母愛情的結晶,可是鑫鑫的存在卻充滿了“銅臭味”和利益算計。鑫鑫親生父親由於種種原因找到了代孕媽媽李麗以出價20萬讓李麗懷孕並生有一子,鑫鑫從生下來就一直在別人身邊長大,直到這個人去世才被親生父親送到李麗身邊,並答應每月支付撫養費。


孩子在李麗身邊才待了2個月,就因為吃餅乾弄得滿身髒兮兮的,李麗就對孩子大打出手,並且提起孩子摔倒在地,等到第二天李麗發現時孩子身體已經冰涼。據別人反映平日裡李麗脾氣暴躁,孩子只要調皮搗蛋惹到李麗都會遭到一頓毒打,鑫鑫經常掛著傷,而這些情況親生父親羅甲都被矇在鼓裡……

有的人說了代孕本來就是違法的,再加上親手殺害自己的孩子,更是罪上加罪,把所有的罪都歸在李麗的身上。那孩子的父親就沒錯嗎?作為孩子的親生父親、第一監護人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也是導致悲劇發生最重要的原因。

孩子天堂沒有傷害,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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