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于2018年9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9月1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A座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河北省昌黎县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8-201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河北省昌黎县干红小镇PPP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8-202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8-203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九通投资拟与新华信托签署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8-204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九通投资、舒城鼎兴拟与东方隆昇签署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8-205号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对公司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8-206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8-20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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