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信访办坚持“十好”标准提升矛盾化解水平


房山区信访办坚持“十好”标准提升矛盾化解水平

1接待好上访群众

来访接待做到主动热情,以情相待,以理服人,始终如一。

2解释好政策法规

加大信访法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反映诉求。

3处置好群体上访

遇群体访、突发事件,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4督导好矛盾化解

经常性分析梳理矛盾,动态把握积案化解率、初信初访实体办结率、重信重访发生率等指标,实现矛盾化解在基层。

5移送好问题线索

建立内部信访案件移送制度,健全重点问题督查督办等制度,切实规范信访工作程序。

6分析好信访舆情

加强信访预警研判,落实信访舆情通报制度,全面深入排查隐患,及时掌握动态,防患未然。

7梳理好群众建议

畅通人民群众谏言献策渠道,将合理化建议反馈至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8协调好相关部门

充分发挥区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分析研判等工作职能,构建领导带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推动矛盾化解。

9做好复查工作

负责接收、审查、承办信访人向区政府提出的信访复查申请,对全区信访复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调研,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10管理好干部队伍

加强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信访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提升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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