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将补选12名区人大代表

10月15日,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区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动员会,将对部分选区出缺的人大代表进行补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强出席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第7、10、14、44、48、49、69、73、82、87、112、127选区出缺的12名代表进行补选,涉及拱辰街道、西潞街道、星城街道、长阳镇、琉璃河镇、长沟镇、韩村河镇、大石窝镇、河北镇9个乡镇(街道)。

据悉,补选代表候选人将采取党派推荐和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此次补选工作投票选举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投票时间为7:00-14:00,补选工作依法实行等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孙强强调,补选工作涉及的单位和乡镇(街道)要全力以赴抓好补选工作安排,确保责任到人。补选工作要抓细,认真周密布置各项工作。同时,要明确工作重点,抓好补选工作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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