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教育丨窦店第二幼儿园征地公告发布,离开工建设又进一步

教育丨窦店第二幼儿园征地公告发布,离开工建设又进一步

近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官方网站发布了

《房山区窦店镇第二幼儿园建设工程

项目征地公告》

一文

意味着很多窦店居民关心的

窦店第二幼儿园

离开工建设又进一步

教育丨窦店第二幼儿园征地公告发布,离开工建设又进一步
教育丨窦店第二幼儿园征地公告发布,离开工建设又进一步

公告全文如下:

教育丨窦店第二幼儿园征地公告发布,离开工建设又进一步

房山区窦店镇第二幼儿园

建设工程项目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

京( 房 )政地征〔 2019 〕 7 号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实施的 房山区窦店镇第二幼儿园建设工程 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 2019 〕 34 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 2019 年 9 月 26 日起,到 2019 年 10 月 14 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 房山区窦店镇第二幼儿园建设工程

土地用途: 基础教育用地等

征收土地位置: 窦店镇瓦窑头村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 窦店镇瓦窑头 村,集体土地 0.7275 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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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 702.655875 万元。其中货币补偿部分:土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 15 万元/亩,共计人民币 163.6875 万元,安置补助费为人民币 49.39 万元/亩,总计人民币 538.968375 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 4 名;其中 2 名劳动力采取 货币安置 进行安置,超转人员 2 名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房山 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9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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