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女車主維權最終已達成和解,廣大網友的輿論卻指向了奔馳女車主,你怎麼看?

大街上漫步


奔馳女車主維權最終已達成和解,廣大網友的輿論卻指向了奔馳女車主,你怎麼看?

最主要的原因有三點:

一是思維嚴密有理有據。從她18分鐘維權錄音中可以看出,女車主口齒清晰、思路敏捷、邏輯嚴密,在已經成功壓倒對方女高管,取得心理優勢後,又拋出“金融服務費”這一重磅炸彈,直接KO了對方女高管。

二是見好就收不貪不佔。從筆者個人角度看,自從女車主維權事件在網絡上發酵之後,在輿論上女車主已經取得了絕對優勢,網絡上很多吃瓜群眾紛紛支招要求退一賠三,然而結果又出乎多數人的意料,僅為換車、VIP服務等有限幾項。

三是揭開了4S店“金融服務費”的黑幕,居功至偉。於國家稅收而言,可能會堵塞稅款流失的漏洞;我們吃瓜群眾而言,減少了被坑騙的概率。


第二,筆者以女車主的行為也有些不解。

主要體現以下幾點:

一是女車主在提出的8項訴求時,明確表述為要求無任何利曾相關的第三方對車輛進行檢測,可是為何奔馳公司出具了手續,就認可了呢?還表示非常滿意?難道奔馳公司不是相關方?


二是女車主曾表示,哭是因為情緒沒控制住,而不是為了鬧,這麼做就是為個“理”,如果國家相關法律認為車輛沒問題,該修修,該換換(這時是指換髮動機)。

女車主肯定不是靠“哭”得到的換車、道歉結果,是靠理性維權。但我們知道,如果車輛質量確實沒有問題,已經交付到用戶手中,按現行的“三包”政策,是換髮動機而不是換車,那換車屬不屬於多吃多佔呢?而如果車子有問題,為何不再堅持檢測了呢?也能讓人非常滿意?難道只開不到一公里就漏機油的產品,也屬於合格?

三是女車主自身的強大是維權成功的基礎,但也少不了幾千萬乃至上億人的關注才實現了最終結果。正是有了極高的關注度,成了社會熱點問題,才吸引了多家職能部門,數十家新聞媒體的關注,共同發聲才使結果令女車主非常滿意。所以,無論如何,女車主是否也應該給這幾千萬群眾一個交代吧。不能以一句“就我個人來說,我是滿意了的。”做為一個公眾事件的結局吧。


當然,女車主畢竟以一已之力成功維護了自身權益,尤其是其18分鐘的論述幾可成為教科書級的案例,講事實,擺道理,聲情並茂,值得學習。


老王觀職場


奔馳女車主和4S店和解了,圖片顯示,女車主對處理結果相當滿意,涉事雙方目前關係相當友好,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如下:

1、更換同款的奔馳新車,但依舊是以貸款的方式購買;

2、對該車主此前支付的1萬餘元“金融服務費”全額退款;

3、奔馳方面主動提出,邀請該車主參觀奔馳位於德國的工廠和流水線等,瞭解相關流程。

4、贈送該車主十年“一對一”的VIP服務;

5、為女車主補辦生日(農曆),費用由對方全額支付。

這份和解協議相當微妙:

1、更換同款車輛,且依舊以購款方式購買。證明:奔馳車的質量和品牌沒問題,金融服務合法且便民,雖經挫折,但女車主對奔馳及貸款初心不改。

2、對該車主此前支付的1萬餘元“金融服務費”全額退款。寓意:奔馳方表態,承認金融服務費違法,認錯認罰。

3、奔馳方面主動提出,邀請該車主參觀奔馳位於德國的工廠和流水線等,瞭解相關流程。意義:彰顯奔馳方面對產品質量的絕對自信,赤裸裸地也將維權變品牌營銷。

4、贈送該車主十年“一對一”的VIP服務。技巧:以贈代賠,光鮮體面,並藉機宣傳營銷。

5、為女車主補辦生日(農曆),費用由對方全額支付。代入錯覺:哪有什麼店大欺客,耍賴不賠,真真切切的一家人。

作為一名社會陰暗面見的太多的律師,本人甚至懷疑以上僅僅是檯面上的和解協議,檯面下的可能更優厚,否則很難解釋奔馳車主急劇變化的態度…

對於這種結果,本律師認為:預料之中,甚至比預想的來的稍晚了一些。

對於奔馳女車主的做法,本律師認為:可以理解,但仍難掩失望。

可以理解是因為: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雖然該維權事件因深扒奔馳車銷售黑幕、維護消費者權益而廣受關注,但奔馳女車主自始都是以維護個人利益的姿態出現的,也從未聲張過要充當正義的使者,做為一個常人,為了私利,其拋下自己廣大的支持者,放棄在正義的路上舉旗前行,本就是俗人凡性,沒什麼想不通的。

難掩失望是因為:奔馳女車主能夠維權成功,完全借力於廣大群眾充滿正義感的關注、支持和呼聲,在絲毫不影響個人利益的情況下,過河拆橋,與曾經共同的“敵人”握手言歡,讓曾經的戰友情何以堪?

所以,我能理解奔馳女車主,因為我們沒有任何權利期待她超凡脫俗,乃至偉大。但我更理解廣大網友的失望和不滿,因為誰也不想在正義的路上被拋棄,自己的正義感被利用。

我們從來不反對奔馳車主與對方和解,我們反對的是她與奔馳方化敵為友的姿態,反對的是她從受害者、維權者到奔馳品牌維護者的角色轉變,反對的是她對當初支持她維權並促成她維權成功者的廣大網友的疏離和轉身。她完全可以在和解的同時與奔馳保持更理性的距離,訂立更加避嫌和有尊嚴的和解條款,但她沒有;她完全可以表達一下她選擇和解的初哀、無奈與壓力,但她沒有;她完全可以借勢關注和呼籲一下汽車銷售行業的不規範及消費者維權的不易,但她也沒有…廣大網友支持她維權,但她在維權成功的同時卻選擇站到對方一隊,所以我們失望,因為成功維權(和解)是一回事,站隊是另一回事,前者的人之常情解釋不了後者的立場不當…


胡延美律師


一個小女人過回原來平靜的生活,要求一點都不過份。

從申明中看出她來自蘇北,是個傳統的女孩。這麼多天從一個準奔馳車主到幾億人關注的人物,她承受了太多她不願承受的東西。她說她不惹事但也不怕事,奔馳事件一路走來,她的確做到了。現在她提出的八點訴求己達成。

我們還能要求她什麼呢?她趟出的路足夠國家相關部門去撕開這個行業的黑洞。相關部門看你們了?

美女往後日子一路安好,保持她的睿智和美麗!

國人更應在她身上學到不卑不亢、有理有節、不貪不痴和得理饒人的高尚品質。




和風戲雨hj


央媒都說了,個案可以和解,根源還需深挖。女車主做的已經可以了,蓋子都給你揭開了,剩下的就不是她的事了。就比如一個小女孩到山上去採蘑菇,被大灰狼叼著東西引誘到狼窩的洞口,姑娘沒有退縮,經過一陣大呼,把各路獵人和十里八村的民眾都喊來了,並勇敢的揭開了狼窩的洞口,惡狼害怕了,把姑娘的東西吐了出來。這時候這些個公知、大V躲在後邊人群裡說:姑娘往裡衝,我們大家平時也深受其害,我們都支持你,在後面看著呢,別讓我們失望。其不知這群惡狼雖然躲在窩裡瑟瑟發抖,但小姑娘真衝進去,被撕碎那也是分分鐘的事。該怎麼捉狼是各路獵人的事,後面已經不是她應該衝在前面了。這些個公知、大V,事前屁都不敢放、不敢發聲,事後老盯著小姑娘個人,連看獵人捉狼都不敢往前站一點,卻讓小姑娘不要命的往前衝,是何心理,其實就是膽小懦弱的表現。也就是隻敢把小姑娘頂在頭上。


手機用戶2202778894


奔馳女車主與4S店達成和解的新聞看似突然,實際是必然。

對奔馳公司及銷售商而言,他們怎麼也不會想到,一件普通的客戶維權,會演變成全民目擊的公眾事件。一開始,他們顯然低估了輿論和公眾的力量,依然高高在上,保持著傲慢的姿態。但是女車主以其卓越的口才,嚴謹的思維,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氣勢,精準有力地打在4S店七寸上。其八項要求,尤其是金融管理服務費的要求讓4S店無言以對,讓奔馳總公司也進退兩難。



所以,因為理虧,奔馳4S店不敢接受央視採訪,接受了採訪說什麼呢?除了在全國人民面前丟臉還能做啥?尤其金融管理服務費就像一根魚刺,讓奔馳難受得要死。

但奔馳畢竟是奔馳,除了財大氣粗,也有強大的公關涉險能力。在短暫的緘默之後,它意識到事情越拖對自己越不利,所以一定要快刀斬亂麻,迅速平息事件。於是便有了退款換車,10年一對一VIP服務,免費參觀奔馳公司,退金融服務費,補過生日等一系列措施。

總得來看,奔馳這套解決方案還算合理,但遠遠沒有達到女車主八項要求,女車主為什麼答應了呢?


這就是中國特色了,如果換成是我,是你,是任何一個人都會答應,或者叫妥協 。

在中國,個人的力量是很微弱的,即便很幸運得到了全民支持,但總有一天關注度會降低。到那時,女車主還是一個人,或者她整個家庭來承受壓力。這是他們無力應對的,所以他們一定會考慮後果。 趁著現在形勢對自己有利,為自己爭取最大程度的利益,同時給別人一個臺階下,是幾乎所有人的選擇,因為人都是趨利避害的,從這一點來說,女車主與我們並沒有太多不同,也是一個普通人。

公眾之所以憤怒的指責女車主,是因為當大家被她帶著一起向前衝鋒的時候,當大家對維權行動有一個熱切期待的時候,她卻突然停下了腳步,滿足自己的需求後拍拍屁股走人了。於是公眾有一種被人利用的感覺,換成誰都會惱怒。

最憤怒的,當屬那些也交了金融服務費的奔馳車主,他們本想借此機會一攬子維權,卻不成想事件又回到了原點。

我估計這事很快就會平息了,沒有人願意付出太多時間和精力去糾纏。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女車主所說的“幾十年教育受了奇恥大辱”是最大的實話,因為幾乎沒有讀書人胸懷治國平天下的理想了,沒有人再為民眾利益奔走呼號,遍地都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女車主也是。

但無論怎麼說,這都是一個進步,只是沒有想象中那麼大而已。


天馬座流星LN


奔馳車主維權事件”暫告一段落,女車主已與奔馳達成和解。反觀資本市場,已有不少上市公司受此事影響到股價

協議包括奔馳方面的道歉、換一臺新車、退還金融服務費、車內裝飾升級、贈送該車主十年“一對一”的VIP服務。

奔馳女維權事件已經突破了消費者本身的意義,她在大眾心目中已經成為了一個維權的鬥士,一個樹立在自己內心深處的“自我”代言人。

奔馳女感嘆:“硬生生把我這麼一個美女子變成了潑婦”,對此,網友說,“不丟人,努力維權是值得驕傲的事”,“你積極維權,一點都不丟人”,“女英雄,敬佩!”。不光網友和自媒體,很多大眾媒體和網友一樣支持奔馳女的行為,發起了對奔馳的聲討。

就在大家都為心中英雄鳴不平的時候,奔馳女與4S店達成和解了。奔馳女說,她從4月16日下午16時開始一直在西安市市監局高新分局,這次事情解決過程中,她覺得政府非常給力。她還說,因為上海車展不能離開,奔馳全球總裁通過視頻向她表示致歉,而且奔馳方也給她帶來了她購車輛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入關證明、檢測報告等,“以我個人能力推動到這一步,已經是成功了。”

奔馳女表示,自己不是一個偉大的人,平凡而普通,從來沒想過要成為大家關注的對象。她希望自己的案例能給其他人一些啟示。她表示,社會的發展進程是波浪式前進、螺旋式上升。所有問題的解決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一帆風順,更多要依靠整個行業的努力,要相信政府,要留給時間去變革。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作為個體,所幸起到了一點作用。

看到這條消息感到有些失望,英雄的形象倒了,結合自身維權經歷所依附的某種寄託沒了,整個人一下子有些被忽悠的感覺,但是又說不清楚是被忽悠了。被奔馳車忽悠了?被奔馳女忽悠了?還是被自己忽悠了?

當然,誰都沒有理由要求奔馳女去當英雄,一直為正義而戰,為迎合大家的情緒而戰,同時面對強大的對手和誘惑的條件,她選擇和解也是情理之中的!

搞到現在還不夠嗎?難道人家還要為正義戰鬥一輩子不成?





星空浩瀚888


我覺得這個女的和奔馳總部做對了。

你們都錯了!!被媒體帶歪了,你們想沒想過?為啥4s店不換車???4s店買的總部的車,其實也是消費者,他是可以換的啊。。。為什麼非要咬著不換?反而要換髮動機,換髮動機其實人工費很貴的!4s店目的是什麼??

我來告訴你們,其實奔馳總部這次也是被坑了!是被4s店坑了爹。。。

其實4s店可以向總部換車的,就是流程複雜點,因為4s店也是向總部買的車,車剛開就有問題是可以換總部的。

4s店為啥不換??

一個是欺負人慣了,覺得不是什麼大事。能搞定。換來換去很麻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二個最重要!就是換髮動機,是大項目,算售後業務,售後總部是有補貼的。

說白了,4s店為了點蠅頭小利,把奔馳總部坑了。

最後總部和女車主達成協議,是必須的,對於奔馳總部來說,根本不是事。但4s店私人老闆來說,賺十元錢都是錢,角度不同,所以格局不同

(如果覺得分析還行,記得加關注!)



因陀羅indra


這個結果是大部分有腦子的人都預料到的。

奔馳寧可私下賠給女車主500萬,也不會公開賠給女車主三倍車款。因為那樣影響太壞了。

奔馳其實一直運籌帷幄,不就是花點錢嘛!女車主也是見好就收,當然也是迫於背後的一些壓力,她的目的也達到了,它們皆大歡喜。

可憐的吃瓜群眾,想塑造女英雄,想推翻豪華品牌,簡直是痴人說夢。

我只想跟女車主說,TMD 你過什麼生日(指被公關後奔馳給女車主補過農曆生日)!

跟吃瓜群眾說,以後少關注這些事,趕緊搬磚吧!



蘿蔔有皮


女車主,不,準確的說應該是女碩士,最終滿意而歸,可以去德國參觀,可以享受一對一VIP,可以有代用車,可以有精神補償,可以過一個奢侈的生日由奔馳買單(或許還可以得到奔馳專程送來的生日大禮包呢),可以換車,還可以有其他的不方便透露的,可以喝小酒擼串慶祝了,那麼,其他被奔馳或者其他公司愚弄的車主呢有這個待遇嗎?那八點訴求呢?剛出鍋不久還熱著呢吧,這麼快就拋之於風中了?不是說是否退車換車不接受施捨而是按“國家規定的三包”辦嗎?怎麼現在接受施捨了?難道施捨力度大了就接受了?車不是封存檢測去了嗎?結果還沒出來就和解了?銷售之前車檢測了嗎?是否把有質量問題的車賣給消費者涉嫌欺詐呢?金融服務費為什麼微信轉給私人賬戶的真相呢?你蕩氣迴腸大義凜然的說什麼要帶著大家一起維權的話依然在耳!怎麼這麼快就喝小酒吃燒烤慶祝去了呢?曾經記得你說過,“我是受過文化教育的人,研究生畢業,但這件事,我覺得它讓我幾十年的教育得到了奇恥大辱!”我現在怎麼覺得,你的滿意而歸讓很多活了幾十年的人是奇恥大辱呢!你的滿意而歸讓中國的善良、正義、信任、誠信、道德受到了奇恥大辱呢?以後再有此類事件呢?我們是不是該當笑話一樣袖手旁觀幸災樂禍呢?


山之行


話醜理端,講個故事。有一天,在街上一個彪形大漢在欺負一弱女子,弱女子大聲呼救後,大家也都圍過來看看什麼情況,見有廣大群眾為她撐腰就開始聲淚俱下的訴說著彪形大漢騙了她的錢還如何如何欺負她,而且群眾當中也不乏曾經被彪形大漢騙過、欺負過的人,這樣就惹得大家群情激奮,齊力聲討彪形大漢。弱女子要求大漢賠她1W,再把騙她的錢退給她。大漢稱我最多賠你1Q,錢不退。而群眾們也紛紛為弱女子出謀劃策:“按照他欺負你的這些情況看來他至少該賠你3W,還要把騙你的錢退給你。”這時候警察叔叔來了,弱女子及群眾都希望能調查彪形大漢的犯罪活動,給弱女子和曾經被欺負過的人一個公道。警察就說還是讓當事雙方自己先調解吧,彪形大漢見有警察還有這麼多正義群眾就說好吧就賠你1W,騙你的錢退給你,再請你吃飯。群眾們不願意了,稱應該賠3W,還要查查你有沒有其它欺負人的行為。可萬萬沒想到弱女子突然喜笑顏開,這個賠償方案我很滿意,就這樣吧。廣大正義群眾懵逼了。

在這個故事中大家是否覺得此弱女子有點忘恩負義的感覺,可弱女子有錯嗎?沒有啊,所以說個人感覺站在公眾的立場這個選擇有點兩難,首先當初她的訴求也就是賠償1W,被騙的錢退給她。現在人家的訴求達到了,並且還額外吃頓飯,為什麼不答應啊。其次如果這個時候不答應拖到後面說不定賠償少了,還要被報復。可是弱女子有沒有想過當初要是沒有這些正義群眾為她撐腰她能得到她的賠償嗎?不能,或者說最多也就是賠她1Q。人都是自私的,當然是首選對自己有利。我估計換做誰都會這樣選,包括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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