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摘要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碼:600537 公司簡稱:億晶光電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瞭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等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3未出席董事情況

4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5經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以2018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1,176,359,268股為基數,每10股分配現金0.20元人民幣(含稅)。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2報告期公司主要業務簡介

(一)主要業務

公司主要業務包括晶棒/硅錠生長、硅片加工、電池製造、組件封裝、光伏發電。公司的晶棒/硅錠生長、硅片加工、電池製造業務主要是為公司自身的太陽能電池組件生產配套,公司致力於銷售產業鏈下游的最終產品太陽能電池組件,中間產品硅片、電池片是否對外銷售及銷售數量主要由公司根據組件的生產、銷售訂單情況以及硅片、電池片的市場情況而決定及調整。因此,公司的業務競爭領域主要為太陽能電池組件市場及光伏電站業務市場。

(二)經營模式

公司光伏電池組件採用“生產+銷售”經營模式。生產方面,公司綜合考慮訂單情況、市場趨勢、生產線運行平衡及節能需求,採用以銷定產及安全庫存並行的生產模式;銷售方面,國內市場為報告期內公司產品銷售的主要市場,佔總銷售額的90%以上。公司國內客戶以知名電力集團等大型中央企業為主,通過參與各大集團電站項目組件採購投標與其建立業務合作關係。國外銷售則通過參加展會、拜訪客戶等方式拓展銷售渠道、發掘新興市場及優質客戶。

公司光伏電站目前的經營模式為持有運營。

對於報告期內光伏行業情況,公司在2018年年度報告“經營情況的討論與分析”中進行了詳細論述,請詳見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第四節。

3公司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3.1近3年的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3.2報告期分季度的主要會計數據

單位:元幣種:人民幣

4股本及股東情況

4.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 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 股

4.2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適用□不適用

4.3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適用□不適用

4.4報告期末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 名股東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公司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1報告期內主要經營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55,021.13萬元,較上年同期減少14.20%;營業利潤10,401.23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51.8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6,860.14萬元,較上年同期增加40.95%。

本期營業收入較去年下降,主要原因為:報告期內,在公司光伏組件出貨量與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的情況下,隨著光伏平價上網時代的加速到來,光伏組件的市場銷售價格快速下降,導致營業收入的減少。利潤總額及淨利潤均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高效單晶產能的全面達產,單位成本有所下降,毛利率同比上升,另一方面新增40.4MW電站併網實現了利潤的增長。

2導致暫停上市的原因

□適用√不適用

3面臨終止上市的情況和原因

□適用√不適用

4公司對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不適用

(1)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概述

為解決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在財務報告編制中的實際問題,規範企業財務報表列報,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財政部於2018年6月15日發佈了《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 號),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公司根據上述財會〔2018〕15 號文件要求,對財務報表格式相關內容進行相應變更。

財政部於2017年修訂併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並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並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後,公司財務報表格式相關內容按照財政部於2018年6月15日發佈的《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 號)相關規定執行;公司金融工具會計準則按照財政部修訂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 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財會〔2017〕8 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財會〔2017〕9 號)、《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財會〔2017〕14 號)相關規則執行。

除上述會計政策變更外,其餘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2)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新舊準則銜接規定,企業無需重述前期可比數。公司將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進行會計報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不影響公司2018年度相關財務指標。

執行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新財務報表格式僅影響財務報表的列報項目,對公司總資產、負債總額、淨資產及淨利潤無影響。

5公司對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不適用

6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對財務報表合併範圍發生變化的,公司應當作出具體說明。

√適用□不適用

本集團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包括常州億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各級子公司。與上年相比,因註銷清算減少內蒙古億晶光電有限公司、常州億晶太陽能漿料製造有限公司、香港常州億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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