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晶光電,還不索賠等什麼呢?

周蘭律師認為:於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4月14之間買入,並在2017年4月14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有望獲賠。越到後面索賠難度越大,先索賠就先獲賠!!

億晶光電,還不索賠等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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