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聚焦#国务院三调办调研组充分肯定高淳区三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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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三调办调研组充分肯定高淳区三调工作

近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办公室副主任、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主任蒋文彪带领调研组一行,莅临高淳区调研、指导三调工作。调研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详细了解高淳区三调工作开展情况。调研组充分肯定了高淳区三调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推进快,工作扎实、细致,为全省三调工作总结了经验,提供了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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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三调工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全程参与。一是在加快调查进度的同时,加强现场核查,保质保量的完成三调工作。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在强化巩固前期调查的基础上据实调查。三是要充分发挥省、市的统筹指导作用,做好业务技术的指导培训。

作为全省三调先行开展区,下一步,高淳区将按照国家、省、市的最新要求,结合本次调研精神和省级核查数据情况,再次对数据库成果进行分析完善,做到调查图斑不重不漏,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为高淳区的山水田林湖草自然资源的统一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省三调办主任、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国臣,省三调办、市三调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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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立土地供应集体决策机制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自然资源、发改、财政、工信、商务、生态环境、住建、文旅等八个部门及市辖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供应集体决策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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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研究事项包括:研究确定市区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研究确定市区经营性用地挂牌起始价,出让条件、投资发展协议等出让方案;研究确定重大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其他土地供应过程中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扬州市规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相关要求,建立相应的土地供应集体决策机制,市县联动、部门互动,依法依规履行土地供应批准程序,做到土地供应的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决策记录有案可查、决策结果永久追溯。(来源: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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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要求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率

近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及产能提升工作。

据悉,江西省自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来,较好完成了年度任务。但从目前“上图入库”情况看,新增耕地率远低于预期。随着耕地后备资源日益减少,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成为全省补充耕地数量和新增产能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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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一情况,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控占量、挖存量、扩增量”的建设思路,将新增耕地纳入项目规划设计重要内容。由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按现有标准,对2019年~2022年项目规划设计前现状进行认定,确定耕地面积。要合理控制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充分利用非耕地,提高新增耕地率。原则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高于8%,项目设计新增耕地率不低于1.5%。为充分利用耕地后备资源,对项目区内一些连片面积较大的可开垦为耕地的地块可单独开发,其新增耕地面积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统计。

通知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确定“六大工程”(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投资标准,合理安排土壤改良工程资金预算。土地平整前应剥离耕作层,平整后再回填,严禁用耕作层土壤修筑机耕道和生产路。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加强沟通衔接,验收前切实做好新增耕地和耕地质量核定工作,按时“上图入库”。凡未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上图入库的,将取消项目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规范程序及时开展建成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核定和耕地产能评定工作。(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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