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勿踩!云南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施行

红线勿踩!云南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规定施行

4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 “八不准” 规定的通知。通知明确,一旦发现云南旅游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 “八不准” 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 “八不准” 规定

一、不准欺骗或者胁迫游客购物

二、不准拒绝受理游客退货换货

三、不准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

四、不准诱骗推销不合理高消费

五、不准在景区及门口违规摆摊设点

六、不准向游客叫卖兜售商品和服务

七、不准擅自变更行程影响游览

八、不准签订虚假合同逃避监管

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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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 杨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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