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印發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 “八不準” 規定的通知。通知明確,一旦發現雲南旅遊從業人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查處。《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 “八不準” 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雲南省旅遊從業人員 “八不準” 規定
一、不準欺騙或者脅迫遊客購物
二、不準拒絕受理遊客退貨換貨
三、不準組織接待不合理低價遊
四、不準誘騙推銷不合理高消費
五、不準在景區及門口違規擺攤設點
六、不準向遊客叫賣兜售商品和服務
七、不準擅自變更行程影響遊覽
八、不準簽訂虛假合同逃避監管
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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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泰恆律師事務所 楊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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