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合夥拖欠商戶七百萬,女人買奔馳卻不還欠款,該支持誰?

西安紀事



就“女車主欠七百萬”一事,似乎目前尚無定論,女車主是否是真的欠了七百萬,此事真相還可以讓“子彈飛一會”。


以下分析,是根據零散的幾個新聞推論而出,如新聞為虛假,則推論基礎不存,自然推論和分析的真實性也不存。

這些新聞的基本事實是,欠款者為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女車主並非上海競集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甚至女車主都不是這家公司的股東(似乎僅為監事)。

所以,商戶追債追錯了人。

當然,商戶的擔心和焦慮(找公司追不到錢)很正常,這家公司的註冊資本僅有10萬,即便官司打贏了,除非資產存在混同(證明難度較大),公司背後的股東也僅在這10萬的範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所以,交易前一定要將對方調查清楚。律師行業謂之“盡職調查",也就是將目標公司查個底掉。


回到問題,我們該支持誰。

我們該支持法律。


有人會說,那些商戶幾百萬的欠款追不回怎麼辦?以下分析,還是建立在競集公司真欠了幾百萬的基礎之上。

第一,這些商戶在和競集公司合作前,就應該仔細調查競集公司的底細。合作前自己的失誤就應當承擔此風險。

第二,訴訟。雖然走訴訟途徑還是可能拿不回錢,但不走訴訟,拿不回錢的可能性更大。走了訴訟途徑,到了強制執行程序,即便無法競集公司名下沒有財產, 但多少能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拉近高消費名單。多少能“咬”公司一口肉,能讓他疼一疼。

而且,如在訴訟過程中發現競集公司和他股東之前存在財產混同的證據,那公司將承擔連帶責任,那欠款就可能能夠追回。


法現Find


這是一個多角度解答的問題,不知道發問者是站在那一個位置上發問。

站在業主立場:這客戶的道德標準已有問題,趁還沒有泥足深陷前,早早解決,以免損失擴大。

站在生意夥伴立場: 想想夥伴擁有這奔馳後,對生意有沒有起色幫助,進貨或信用透支額度有沒有提高。如什麼都沒有反而招致債主臨門,即要小心處理。

站在旁觀者的立場: 信守承諾是我們民族的美德。今時今日如仍然以表面定一個人的財富可能太膚淺了。

對於一些只滿足自己私利和留給他人禍害的行為,我們是否應該予以譴責呢?

要得到別人的尊重及世界其他人的尊重並不是靠某一個人或只是國家的努力而可以成功的。

謝謝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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