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村民种地犯法,被判刑、罚款……究竟咋回事?

王某某是翁牛特旗桥头镇的一名村民。平时以务农为生,如今却是

因为种地的事情犯了法。究竟是怎么回事儿,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件案子吧…

王某某的三哥王某有,在翁牛特旗桥头镇有块儿地,2015年12月,他人举报王某有在这块儿地上涉嫌毁林种地,后经当地林业鉴定中心鉴定,这块儿地属公益林,树种为杨树,王某有的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当地法院于2017年12月做出一审判决。


赤峰村民种地犯法,被判刑、罚款……究竟咋回事?


(网络图)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涉案的这块儿地,案发后便一直无人种植。王某某见好好的土地落荒了,觉得可惜,便在2017年6月份,又在涉案地块上种植了绿豆。王某某的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翁牛特旗法院于2018年6月做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赤峰村民种地犯法,被判刑、罚款……究竟咋回事?


案件至此就算讲完了。该案虽不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但在赤峰地区却具有典型性。自2015年以来,随着我国土地确权的逐步推进,侦查机关移送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呈曲线增长的态势。

有一部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属于旧事新犯。多数涉案的林地上树木矮小或比较稀疏,再加上疏于管理,杂草丛生,林地特征不明显,以至于村民们认为其是荒地。村民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思想上还是旧传统、旧观念,看到老一辈们开荒造田,认为现在开荒造田也没有错。


赤峰村民种地犯法,被判刑、罚款……究竟咋回事?


(网络图)

加之本地区人口多,耕地少,耕地人均占有率低。村民们自然就把眼光放到了那些林地上。还有一部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是村民会在原有土地的基础上扩地,今年扩一点儿,明年再扩一点儿,慢慢的就把耕地周边的林地扩到了自己的耕地范围内。

在办理该类案件的过程中,很多村民表示不理解:我家之前在这块地上种了几十年都没事,咋就这会儿犯法了呢,而且那地荒着也是荒着,开荒造田是利家利国的好事,我种了也没有妨害到别人,也没有破坏和污染,有何不可呢?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赤峰村民种地犯法,被判刑、罚款……究竟咋回事?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属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在农用地上开办企业、建造住宅、筑路、采石、采矿、采土、采河,倾倒废物。

赤峰市作为一个以种植和养殖为经济支柱的地区,最常见的就是在林地上进行种植或放牧。

本案中王山的行为看似是再正常不过,实则是违反了土地的管理法规,改变了被占用土地的用途。刑法惩治破坏土地资源行为并不仅仅是为了保护耕地,更是为了保护土地管理的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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