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電力將電站轉讓列入主營業務 待售資產達20億

4月20日,新京報記者自晶科電力最新一期發行文件中發現,公司主營業務主要包括光伏電站運營、光伏電站轉讓和光伏電站EPC,涉及光伏電站的開發、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轉讓等環節,以及光伏電站EPC工程總承包。

晶科電力對其主營業務的這一表述和去年底的發行文件中已有所不同,亦區別於官網介紹。

根據2018年12月的晶科電力發行文件,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為光伏電站運營和光伏電站 EPC,包括光伏電站的開發、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以及光伏電站EPC工程總承包。

晶科電力在官網上稱,晶科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科電力)成立於2011年,是專業從事清潔能源的服務商,晶科電力主營業務主要分為光伏電站運營和光伏電站EPC兩大板塊,涉及太陽能光伏的電站開發、電站投資、電站建設、電站運營和電站管理等環節,以及光伏電站EPC工程總承包、電站運營綜合服務解決方案等。

據新京報記者瞭解,光伏電站運營業務為晶科電力成立至今的核心業務,晶科電力開發的光伏電站項目包括領跑者光伏電站、普通地面電站(包括“農光互補”、“漁光互補”、“林光互補”等光伏複合電站)、分佈式光伏電站等多種類型。

截至2018年12月末,晶科電力已在浙江、江蘇、河北、安徽、寧夏、青海等20多個省份建成了光伏電站,併網裝機容量約3.09GW,佔2018年12月底我國光伏累計裝機容量的1.77%,居同行業前列。

晶科電力在最新發行文件中表示,為充分利用公司在光伏電站開發、運營及 EPC 等方面的經驗優勢,公司延伸開展光伏電站轉讓業務。

晶科電力介紹,公司光伏電站轉讓業務主要涉及的是公司自主開發及建設光伏電站,建設完成後轉讓給購買方。公司基於長期的光伏電站運營經驗,在前期開發階段充分考慮潛 在購買方對投資效益、土地性質、光照條件等的要求;在建設階段以高標準、高質 量全流程把控電站設計、設備選型、技術標準等,確保光伏電站質量滿足未來購買 方的要求;在轉讓階段充分滿足購買方對併網驗收、盡職調查、資產評估等的要求, 確保光伏電站建成併網之後順利移交。

新京報記者梳理晶科電力最新發行文件看到,截至2018年底,晶科電力持有待售資產金額19.8億元,其中,瑞昌市晶科電力有限公司金額2.5億元,玉環晶科電力有限公司7.26億元,玉環晶能電力有限公司的金額為10億元。

其中,2018 年 10 月,晶科電力與南通尚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協 議約定將公司所持瑞昌市晶科電力有限公司 100%的股權轉讓予南通尚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雙方共同確認完成本次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之日為股權交割完成日。

截至 2018 年末,相關股權轉讓尚未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因此公司在合併財務報表時將瑞昌市晶科電力有限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抵銷合併範圍內關聯往來餘額後,分別轉入持有待售資產和持有待售負債。

2018年12月,晶科電力與國家電投集團浙江能源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 協議約定將公司所持玉環晶能電力有限公司 51%的股權、玉環晶科電力有限公司51%的股權轉讓給國家電投集團浙江能源有限公司,雙方共同確認完成本次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之日為股權交割完成日。

截至 2018 年末,相關股權轉讓尚未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因此公司在合併財務報表時將玉環晶能電力有限公司、玉環晶科電力有限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抵銷合併範圍內關聯往來餘額後分別轉入持有待售資產和持有待售負債。

近年以來,憑藉在光伏電站的大批投資,晶科電力迅速崛起。

晶科電力在其最新發行文件中披露,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公司合併口徑營業收入分別為18.58 億元、40.53億元和70.66億元。

然而,收入規模不斷膨脹之時,晶科電力的債務規模水漲船高。

晶科電力發行文件顯示,截至2018年末,晶科電力的資產負債率為75.55%,資產負債率處於較高水平,較高的資產負債率或將制約公司進一步融資,從而加大公司的償債風險。 同時,截至2018年末,公司有息債務餘額為143.29億元,佔總資產的比例為45.87%,有息債務總規模較大。

晶科電力的高負債並非孤例。長期以來,由於電站投資規模大,振發新能源、協鑫新能源等新老民營電站巨頭的發展對加槓桿都頗為重視。

然而,在民營光伏電站企業跑馬擴張之時,2018年5月底,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發佈《2018中國市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合理把握髮展節奏,優化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亦即“531光伏新政”,被稱為“史上最嚴光伏新政”。

在此背景下,不少光伏企業都減少了在電站領域的投資,賣電站以增厚現金流成為民營光伏電站企業的共同選擇。

比如隆基股份,將部分電站出售給了正泰電器。

2018年7月,正泰電器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從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6家子公司購買17個分佈式光伏項目公司100%的股權,涉及項目容量 106.3MW, 股權轉讓交易總價 703000139.1 元。

再如愛康科技,其2018年9月公告稱,轉讓浙江瑞旭投資有限公司等14家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給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或其指定方。

今年1月,愛康科技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康電力與浙江清能根據《股權轉讓協議》已完成標的公司的工商變更手續,公司已收到股權轉讓款3.96億元,應付上市公司往來及股利淨額6.38億元(不含過渡期損益),總計10.34億元。

“在部分光伏電站轉讓之後,公司資產負債率較大幅度降低,增加了大量現金流,減少了財務費用,提高了公司資產的流動性,同時,提高了公司當期利潤,增厚了每股收益,提高了股東回報,增強了公司抗風險能力,符合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愛康科技稱。 首席記者 趙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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