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蘊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趙馨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阿勒泰地委批准,阿勒泰地區紀委監委對富蘊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趙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馨毫無黨性原則,毫無組織觀念,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串供、轉移財產並銷燬證據;收送禮品禮金,接受私營業主提供的宴請、旅遊等活動安排;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出借資金,獲取高額利息;套取專項資金設立“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騙取手段夥同他人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承發包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趙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極其惡劣、情節極其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阿勒泰地區紀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阿勒泰地委批准,決定給予趙馨開除黨籍處分;阿勒泰地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編輯:呼二毛 監製:許紅濤 審核:陳宏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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