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檢新聞週刊】販賣、運輸毒品,兩男子一審分別獲死刑、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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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運輸毒品,兩男子一審分別獲死刑、死緩。2018年5月,遂寧市檢察院依法對唐某、肖某涉嫌販賣、運輸毒品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唐某、肖某於2017年8月共謀從某上家處購買冰毒用於販賣,後被公安機關在其租住房內現場查獲冰毒39.818公斤。2019年4月19日,遂寧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二人均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唐某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肖某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新聞速覽

1.市檢察院研究部署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4月16日,遂寧市檢察院召開掃黑除惡工作推進會,從公訴、偵監、刑執、民行、控申、案管等業務條線對下一步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工作開展進行了詳細安排部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於強要求,檢察機關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認真履職、勇於擔當;要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好人員、材料、後勤等工作;要加強與公安、法院等單位的協作配合,同時要嚴格依法辦理,在事實上、證據上、法律上把好關,把每一個案件辦成經得起歷史和人民檢驗的鐵案。

2.安居一男子酒後駕車獲刑兩個月並處罰金。近日,由遂寧市安居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高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在安居區三合碑社區便民服務廣場公開開庭審理。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高某某酒後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橫山磚廠外路段時,與一電動三輪車相撞,致電動三輪車上2人受傷,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經鑑定,高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01.6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經審理後法院當庭宣判: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成立,被告人高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3.檢察官帶在押人員外出就醫,堅持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在押人員謝某是遂寧市檢察院正在辦理的一起涉黑案犯罪嫌疑人,由於曾做過肝臟移植手術,需定期前往重慶複查肝腎功能並開抗排斥藥。近日,在按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後,謝某在辦案人員陪同下成功前往重慶看病就醫。檢察官表示,對涉黑犯罪既要嚴厲打擊,也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謝某雖然是犯罪嫌疑人,但身患重病,其獲得及時就醫的權利應當依法保障。

4.市檢察院突出“有溫度”部署今年國家司法救助工作4月16日,遂寧檢察機關召開信訪回覆工作暨控申業務培訓會,深入學習貫徹相關文件精神,並對今年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市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王榮華要求,全市檢察機關要不折不扣做好國家司法救助工作,讓國家司法救助更具溫情,更有溫度。

5.強調“旗定向市檢察院認真開展意識形態工作。4月18日,遂寧市檢察院召開2019年第一次意識形態工作聯席會議。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陳燕要求,全體檢察人員要堅持舉旗定向,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輿論導向,為建設具有強大凝聚力和引領力的社會主義意識形態貢獻力量。

6.射洪縣檢察院:

認真開展因私出國(境)證照集中管理工作,於近期對檢察人員持有因私出國(境)證照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對檢察人員持有的因私出國(境)證照全部收歸單位集中管理。

7.船山區檢察院:4月18日,船山區檢察院舉辦第四期《船山檢察論壇》,圍繞“六個彰顯”,對“五四”精神與時代發展的關聯進行了闡述。號召青年幹警樹立愛國情懷,展現青年擔當,堅持與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相向而行,為檢察事業發展貢獻青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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