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主流價值導向駕馭“算法”

從全球範圍看,媒體智能化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我們必須推動關鍵核心技術自主創新不斷實現突破,用主流價值導向駕馭“算法”,全面提高輿論引導能力。

要正確認識算法技術的本質。一方面,算法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但也是一種中性的計算法則。作為信息處理工具,它自身沒有價值觀,不能判斷信息的導向和意識形態屬性,運用不當必然貽害無窮。

算法改變內容生產手段和分發傳播路徑以及帶給用戶前所未有的閱讀體驗的價值毋庸置疑。但現實表明,當前算法的普遍邏輯只是把信息的特徵進行提取並匹配用戶偏好然後進行推送。這樣價值觀的實質就是“用戶想看的”和“流量最大化”。很顯然,如果只為片面滿足用戶需求和追求流量最大化,用戶隱私以及公德和法律就極易淪為次要。技術批判理論認為,必須賦予算法價值觀,如果不給算法設置正確的價值觀,它就會被錯誤的價值觀所俘獲。算法是人去定義和搭建的,每一種技術架構、每一行代碼、每一個界面,都代表著選擇、都意味著判斷、都承載著價值。必須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將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統一起來。

網上信息管理,網站應負主體責任,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管。強化網站主體責任,就是要按照“誰主辦誰負責”原則,切實把網站的管理責任落實到位。網站要履行網上信息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上線的安全評估。其中,主體責任分為兩部分,一是社會責任,二是法律責任。只有當開發和運用算法的人有了主體責任意識,才有了把主流價值觀與算法有機統一起來的可能。

(4月15日 《光明日報》 蒲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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