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國家中醫藥局聯合開展國家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建設

商務部、國家中醫藥局聯合開展國家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建設

導語:近日,商務部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提出建設一批以出口為導向、具有較強輻射帶動作用的基地,要求到2025年,基地全國佈局基本完成,中醫藥服務出口佔我國服務出口比重持續增長,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湧現,形成一批中醫藥服務世界知名品牌。

商務部、國家中醫藥局聯合開展國家中醫藥服務出口基地建設

本次建設工作以商務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前期開展的中醫藥服務貿易重點建設工作為基礎,旨在進一步加強對中醫藥服務貿易產業的培育、規劃與引導,對於促進中醫藥事業創新發展,優化我國服務貿易機構,打造“中國服務”國家品牌,提升中華文化軟實力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明確了基地建設的目標、任務和申報要求。申報對象是以中醫藥相關醫療保健、教育培訓、科研、產業和文化等領域服務出口為特色的境內中醫藥企事業機構,要求近三年穩定持續開展中醫藥服務貿易工作,具有一定的出口規模,服務產品特色優勢突出,有穩定的消費群體,具備較強的國際市場競爭力,社會信譽良好。基地建設工作負責人應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博士以上學位,具有中醫藥服務貿易工作經驗。

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推薦1~2個基地。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會同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基地申報工作,審核申報材料。商務部會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專家組對各地報送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基地評審每兩年組織一次,同時對原基地進行復審。申報材料需於4月30日前報送商務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基地建設的主要任務包括積極擴大中醫藥服務出口、培育中醫藥服務出口新業態新模式、加快中醫藥服務商品化進程、培育市場主體激發活力、鼓勵投資合作以及搭建公共服務平臺六方面。支持基地開展中藥產品國際註冊和專利申請,打造國際知名服務品牌。鼓勵依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雲計算等新技術推動模式創新,打造中醫藥服務貿易新型網絡平臺。支持以特色病種為核心,篩選治療方案明確、療效可期、時間可估、全流程服務、價格合理的服務項目,開展國際醫療服務質量認證,推進與國際醫療保險企業合作。鼓勵通過多元化投入模式開設海外中醫藥服務中心。

為保障基地建設,工作方案明確多條保障措施,包括鼓勵中醫藥服務貿易收費實行自主定價,鼓勵和支持基地中公立中醫醫院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以品牌、技術、人才、管理等優勢資源與社會資本等開展合作,新建、託管、協作舉辦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從事中醫藥服務貿易的人員將在績效考核、職稱晉升、教育培訓等方面予以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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