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構成犯罪的,員工要負責嗎?

在我國,犯罪主體分為單位犯罪或者是自然人犯罪。單位犯罪一直是嚴打的重點之一,單位犯罪對於單位的負責人和主要人員都是需要進行處罰的。

網友諮詢:

單位犯罪,員工要負責嗎?

單位構成犯罪的,員工要負責嗎?

江蘇三佳律師事務所朱建軍律師解答:

您好,一般員工是不負刑責的.

1、對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我國刑法對單位犯罪的處罰以雙罰制(即對單位和單位直接責任人員均處以刑罰)為主,以單罰制(即只處罰單位直接責任人員)為輔。

2、在單位犯罪中,直接負責的員工可能會被判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判處刑罰,該判刑的判刑。如果只是受單位領導指派或奉命而參與實施了一定犯罪行為的人員,一般不會作為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3、《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明確規定:“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是在單位實施的犯罪中起決定、批准、受意、縱容、指揮等作用的人員,一般是單位的主管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在單位犯罪中具體實施犯罪並起較大作用的人員,既可以是單位的經營管理人員,也可以是單位的職工,包括聘任、僱傭的人員。應當注意的是,在單位犯罪中,對於受單位領導指派或奉命而參與實施了一定犯罪行為的人員,一般不宜作為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這一規定,明確了單位犯罪案件中如何正確地認定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朱建軍律師解答:

單位犯罪的概念界定

關於單位犯罪的概念,目前較具代表性的觀點有:

1、所謂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 在單位意志支配下,為單位謀取非法利益,以單位名義實施 的犯罪。具有以下三個基本特徵:

(1)單位犯罪是在單位意志支配下實施的。這是單位犯罪與個人犯罪的主要區別;

(2)單位犯罪必須以單位名義實施;

(3)單位犯罪是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而實施的,這是單位犯罪的主觀心理狀態。

2、單位犯罪是指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經單位集體決定或者由負責人員決定實施的犯罪。具有以下特徵:

(1)單位犯罪的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這是單位犯罪的主體特徵;

(2)單位犯罪在主觀上出於故意或過失,並具有為本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的心態;(3)單位犯罪必須是經單位決策機構決定或者由負責人員決定實施的犯罪,這是單位犯罪的客觀特徵。

2002年從事法律服務,每年辦理案件六十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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