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汽车商会表态,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不违法,你如何看待?

星爷说车


这就是多头管理的结果,“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随着西安利之星金融服务费事件的发酵,各路人马都在对金融服务费进行深扒,最近,

工商联汽车商会表示: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不违法。

有服务就有收费,这是正常的市场规律,只要不是国家禁止的服务,正常收费当然是不违法的。如果是不正常收费,就会有违法性的可能,我认为,工商联汽车商会的观点说得有点含糊!

如果不违法,为什么奔驰女车主1.5万元的“金融服务费”全额退款了?原因并没有说清楚,也没有给广大群众一个交待,是网上盛传的“按闹分配”吗?还是像女车主说的“这里面到底有没有欺诈?”

我想,汽车商会不应该急于表态“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不违法。”作为行业协会,应该先进行自律自查,确认执行有没有偏差,没有欺诈,对广大群众有个交代,而不是给“自己人”护短!

再一个问题就是,国人被太多的“费”“章”“证”困扰了,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从小到大,我们为了证明自生活在这个社会上,需要办理各种“证”,为了办证,去要盖各种“章”,为盖章,需要交各种“费”。

看来汽车商会就是这方面的“专家”,你看人家说的是收取“服务费”不违法,“服务费”前面没有定语,可能有一万种,也可能有一种,现在我们关心的是金融服务费。

如果所有的费都变成一种,像汽车商会说的只有一个“服务费”就好了!


互金直通车


对工商联汽车商会的表态,我简单谈3点看法:



第一、工商联汽车商会,不是行政机关,只是一个行业内的民间组织。因此,其表态不具有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消费者可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第二、汽车商会的表态是:收取服务费不违法,而现在网友普遍关注的是收取“金融服务费”违不违法。也就是说,服务费有多种多样,而金融服务费则单指一项。再换句话说,收某项服务费是不违法,但收金融服务费连发票都不给开,这显然就是违规违法行为。

第三、既然西安利之星4s店都退了“金融服务费”给女车主,就说明其他车主也可以退回过去交了的“金融服务费。这是商业服务中,清费者最起码应有的平等权利。


润友


闻听此消息,感觉很搞笑,自问自答一下。



从表面上看,此举确实不违法,有卖有卖,市场行为嘛。但是,消费者是否可以选择?我认为,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规,消费者拥有选择权。但是,在汽车销售环节,这个选择权,可能并不容易获得。

比如,前几天回答有关“西安奔驰事件”的提问时所提到的,一位北京消费者打算买车,店员得知他准备付全款,便努力推销贷款。当他坚持己见时,店员借口有事离开,再也不露面。问其它店员,有的说没货,有的说不知道。

听说,类似情况,在许多品牌的经销商处,已经极为普遍。

再比如,买车之后,店家可能会要求代办登记、上牌等,这是一项有偿服务。按法律来说,消费者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选择不接受。但是,我不止一次听说,购车人如果拒绝,有可能是很困难的。几个月前我曾写过一篇中年大叔买奔驰的文章,在那篇文章里,有一件事我当时没写出来——大叔买车后,店家坚持收取上牌服务费,大叔多次购车,对上牌流程非常熟悉,自己轻车熟路,一会儿就能办妥,可店家一再坚持,他只好妥协,交了一笔服务费。

上述两件事,究竟有多普遍,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目前这种汽车销售办法,令消费者可能无法行使自己原本拥有的权利。


星爷说车


首先想确认一下:这个工商联汽车商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单位?!它的表态是否具有代表国家行政强制执行权力?还是仅仅是社会上众多的商会一样,仅仅具有建议的能力和沟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联系商议的职能呢?!这点很重要!是前者,此问题才有意义的;是后者,此问题不仅无意义,还更像是一个笑话搞笑而已!

我在此就把此问题当成一𠆤有意义来探讨一下吧!

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不违法这句话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悖论的断言!只有放在特定的定语语境中才有可能正确,如:收取双方协商一致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服务费!

而且我也深深的认为:一个汽车商会是无权、也没有权限发表“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服务费方面的看法”吧!!!这真是一个有些反讽意味的表态呢?!你是代表谁发出的这个声音呢?!谁授权与你的?!

因为在现实汽车销售中却常常不是这样子的!对于豪华品牌、紧俏品牌汽车,更多的是反常规规定的服务费,各色巧立名目的服务费!消费者根本无平等的协商购买权益!只有同意就卖、不同意就缺货然后遥遥无期的等候与无望的期待!结果却也是不违法又要消费者绝望的现实!因为违法的实际操作隐藏在合法的协议条款之外!正如市场上销售比比皆有“买车之后,店家会要求代办登记、上牌、金融与保险的服务费等等,但是有偿服务;按法律协议来说,消费者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选择不接受。但是常常是购车人如果拒绝,也就与你中意的车辆无缘的结果!

全国各地充斥的消费者汽车购置和售后的维权难,就有这个问题的印证。这个问题又引出了这个敢如此武断、如此倾向霸道经销商的商会的面目来!

个人社会经验判断:工商联汽车商会应该就是全国各个汽车经销商是会员,全球众多品牌汽车厂商也是隐藏商会中!它的活动经费就含有各汽车经销商的会费和相关的赞助费!

所以这个商会的发言会对哪一方更有利,已是清清楚楚昭然若揭了的!

后面我已无更多耐心再说了!只能期待以后巿场上会有更多前仆后继的消费者市场维权行为,能从根本上改变创新这种不合理的汽车销售环境休制吧!

前几天女硕士奔驰维权的和解!我们现在不能去一首先想确认一下:这个工商联汽车商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单位?!它的表态是否具有代表国家行政强制执行权力?还是仅仅是社会上众多的商会一样,仅仅具有建议的能力和沟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联系商议的职能呢?!这点很重要!是前者,此问题才有意义的;是后者,此问题不仅无意义,还更像是一个笑话搞笑而已!

我在此就把此问题当成一𠆤有意义来探讨一下吧!

汽车经销商收取服务费不违法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悖论的断言!只有放在特定的定语语境中才有可能正确,如:收取双方协商一致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服务费!

但是在现实汽车销售中却常常不是这样子的!对于豪华品牌、紧俏品牌汽车,更多的是反常规规定的服务费,各色巧立名目的服务费!消费者根本无平等的协商购买权益!只有同意就卖、不同意就缺货然后遥遥无期的等候与无望的期待!结果却是不违法又要消费者绝望的现实!因为违法的实际操作隐藏在合法的协议条款之外!正如市场上销售比比接有“买车之后,店家会要求代办登记、上牌、金融与保险的服务费等等,但是有偿服务;按法律协议来说,消费者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选择不接受。但是常常是购车人如果拒绝,也就与你中意的车辆无缘的结果!

全国各地充斥的消费者汽车购置和售后的维权难就有这个问题的印证。这个问题又引出了这个敢如此武断、如此倾向霸道经销商的商会的面目来!

个人社会经验判断:工商联汽车商会应该就是全国各个汽车经销商是会员,全球众多品牌汽车厂商也是隐藏商会中!它的活动经费就含有各汽车经销商的会费和相关的赞助费!

所以这个商会的发言会对哪一方更有利,已是清清楚楚昭然若揭了的!

后面我已无更多耐心再说了!只能期待以后巿场上会有更多前仆后继的消费者市场维权行为,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不合理的汽车销售环境休制吧!

前几天女硕士奔驰维权的和解!我们现在不能去一丝的指责那个女士的,全社会行业的问题,原本就不能强加她一人来抗着!已经是涉嫌法律上的事情,原本就应该以法律判决的结果来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处理!却是问题法律结论之前却匆匆和解处理!金融服务费已经涉及全行业要整顿的法律问题!可悲的是行业监管者、国家强力部门的滞后解决!

这个结果,是不是会让你和我为这样的社会现实和汽车销售环境感到无言的深深的悲哀和无奈!!

觉得说得好有同感,请关注一下我!致谢!


正义的坚守


关键在明码标价!不要再说没有服务了,看完我发的内容再回复,就事论事:1.很多贷款牵扯到补贴的问题,厂家给予的贷款补贴是要交税的,大概13个点! 2.4s店帮你贷款买车要比全款麻烦很多,手续更多,牵扯更多,周期更长,不挣钱是不可能的!3.在金融公司放款前,所有的风险由4s店承担,这个放款周期一般在0.5-1.5个月(至于风险之后真实案例)!4.4s店几乎替代金融公司提供所有服务,金融专员收集上传客户资料,初步审核,贷款进度通知,签约下一步工作通知,收集回传邮寄客户车辆资料,等待放款!人力物力都要钱!5.后续答疑包括:还款金额,日期,临时无法还款,提前还款,解押等等!真实案例奉上:很多时间,贷款客户不上牌4s店是不会让客户开走的,但是节假日或者一些特殊情况也能协商,但是一般会让客户交一定的押金!这样的情况太多了,有干汽车销售的肯定有同样经历,让他走,你承担风险;不让他走,客户觉得你不通人情,不给面子[流泪]!我当销售经理的时候一时心软差点赔了6-7万!带着销售顾问跟踪调查那个贷款客户,上门劝说,口头警告...没用,然后去了他弟弟那警告劝说,终于拿到了客户上牌资料,抵押成功,寄给了金融公司!不然这个钱就得销售顾问和我承担[酷拽][酷拽][酷拽]后怕啊!


就是不舒服斯基


工商联汽车商会的这番表态,主要还是为不甚透明的汽车金融服务费洗白。其实,既然这项收费冠以“金融”二字,不妨等待银保监会对最近案例调查有结果再做表态,再析是非。

据媒体报道,就陕西奔驰女车主被收取“金融服务费”一事,银保监会已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对奔驰汽车金融公司展开调查。调查还在进行中,相信最终的结果一定会有相当的影响。

工商联汽车商会此番的表态认为,汽车经销商以资源和成本为基础服务客户,收取服务费合情、合理、合法。其中列举了一系列4S店提供的按揭服务,具体的这里就不罗列了,大家可以找来看看。这些服务值不值所收取的费用,费用收取依据何种标准,金融服务收费有无接受监管,仍然是云里雾里。

汽车商会不仅是社团组织也是利益方,不仅要为会员服务,更要看到行业发展的缺失。一味的护短,并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启动调查并非随意之举 ,有关车店收取金融服务费的投诉也不鲜见。媒体的报道提及,2018年初,北京市海淀法院网公布了一起相关判例,法院并重申:“汽车销售公司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应当退还。”

在陕西奔驰女车主被收取“金融服务费”事件中,梅赛德斯-奔驰发表声明是这样的: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

与付出的服务相比,现在收费的标准可谓很高。如果要收费,必须需要更加的阳光化。一则要收费公开与透明,二则收费标准要纳入监管,三则要有让购车者自主选择服务的可能。

一个庞大的市场,其服务的设立与收费的健康,更需要合情、合理与合法。艾瑞咨询预计,到2021年,我国汽车金融市场规模将达23217亿元,汽车融资租赁市场规模将达3897亿元。

陕西奔驰女车主拿回了被收取的“金融服务费”,这说明了什么?这项服务值了12575元?其他车主的相同诉求又为何被拒?


波士财经


有人说女车主维权事件是奔驰4s店和女车主双赢,我看最大的赢家是汽车商会,他们是靠汽车经营企业交的会费生存的,通过这件事出来站台说句话,表个态,刷刷存在感。其实车企交那个会费也是无奈!就是类似这些干婆婆加大了汽车营销的负担,4s只能把压力转嫁给消费者。要解决中国的汽车业形成的“造车难、卖车难、买车难、行车难”空喊多年,问题得不到解决,根本还是机制体制问题。李书福主张线下汽车超市打样,线上销售模式,没了下文。国家工商总局的打破垄断销售,放开汽车经营市场,的文件也成了一纸空文。就是动了某些人的奶酪,如果消费者不花冤枉钱了,他们就断了财路。我们冷静的分析一下,一台车的纯利润(含违法违规收费)得有多少个单位和个人等着瓜分哪!看看高铁用10年时间世界领先,没有更多的黑手插进去也是其中原因之一。再看看汽车业,合资30多年了,没有起色。外国的汽车公司很高兴看到中国汽车行业乱像,他们唯恐中国天下不乱,赶超他们的时间越来越长,这才是他们的策略。我还是呼吁彻底改变中国汽车业的体制,尽快步入科学合理轨道,不再有“四大难”


ZJls60


其实车行收取的是服务费,但是他们为了谋取暴利,巧立名目,给自己制造了麻烦,车行根本没有从事金融业务和保险业务,他们只起到中介和跑腿服务的作用,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里,中介费收取是有额度规定的,而且必须进入公司帐上,在其它应收款的账上反映,属于营业外收入,而银行信贷和保险为了完成任务,双方都有互相利用营利的利用,就会造成商业性的商业污赂。工商联所说的正当,是正常的服务费,即明示告知当事人收费的真实目的,真实的服务,并让当事人明白并认可的前提下,收取服务费是无可争议的,但是西安的企业在以销售主导地位,诱骗或以据卖等手段,隐满真象,强制销费,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的情况下,为获得高额利润巧立名目的收取消费者的服务费,是不合法的。请头条不要断章取义,这就是媒体的通病,成也萧何 ,败也萧何。媒体应该弄清真相,如实报道。


4501031966


时代造就“英雄”!仅仅这个英雄要打引号。有一句话叫凡事都是惯出来的,,一旦发现违害大了又一刀送命,如传销!

只要不高于银行多少是正常借贷关系,催生了如今盛行的涉黑涉恶的校园贷!

这么多年,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对策和应对,一个局副局都成一桌,,试想还有什么看不好,管不好?好比时下电动车制定和执行新国标,前面强调、强制新国标,后辍又说只要交钱办证亦可使甪非标车,,这不等于自扇耳光,比不说还别扭难堪么?

卖车就卖车,,还搞经销权,这跟强霸一方涉恶地头蛇有何两样?美名美曰国家要保护知识产权,,一家经营价格他们说了算,还嫌赚得不够又明目张胆要服务费?是不是没有你们服务就买不到这个东东?这事二年过估计还要立法保护?岂不替恶人撑腰壮胆?

中国现在多少网址网站是官方的?和着举全国之力发展通讯服务,结果经营此行业的大佬赚得盆满钵满,,,还不止于此,必如,众所知,微信是腾讯公司,支付功能必须要要挂银行卡,不挂卡不让用还口口声声说,,你违反了中国相关法律!可笑么?但可信,这些财主出口成章,他们说的每句话都是法律!不是空天奇想,这是真的,我可以证明🙏



115304933


说白了,工商联领导大多数是这些4儿子的老总,他能说自己干得都是违法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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