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为迎接新规的到来,我市从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和上牌、使用管理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仅新规实施前一个月,我市共办理“电动车”业务22300余笔,发放牌证7769副,为新规的实施夯实了坚实的管理基础。
新标准实施后,明确规定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一律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超标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也不允许对超标车发放临时通行牌证。
好消息来啦!
由于电动自行车基数庞大,涉及面广、人员多,为积极稳妥解决新规实施后,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使用管理中产生的问题,决定设定新标准实施过渡期。
敲黑板划重点
1、过渡期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12月31日
2、过渡期间,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仍按原《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延续目录管理;
3、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公告的《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对车辆进行查验,符合规定的必须予以登记上牌;
4、对不在目录内但经查询能够确定符合新标准且经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警部门也应当予以登记上牌。
温馨提示
如果想要买到可以确定上牌又能安心上路的电动车自行车,一定要充分了解以下四个方面:
1. 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要确定在公告的《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以内;
别担心!!!目录内有千余种品牌、型号可以供你选择,肯定有你心仪的一款,大部分也没有踏脚板,可以网上比对,也可以去挂牌点咨询;
2. 购买经过CCC认证(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既安全又规范。
而且据可靠消息,相关部门即将开展对目录内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予以撤销,过渡期后只有CCC认证车辆可以登记上牌;
3、购买时一定要索取发票、合格证等产品手续;
可以让商家做出承诺,产品属于目录内或经过CCC认证的,这是他们应尽的责任;
4、最重要的还有,骑车上路一定要遵规出行,毕竟安全第一,停车时要做到“入位、头齐、顺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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