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孫寶亮等3人涉...

4月16日,壽光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孫寶亮、李祥、朱學東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

2018年6月30日2時許,在壽光市現代不夜城漢庭洗浴店工作的被告人孫寶亮、李祥、朱學東因店內技師與被害人崔某仁發生矛盾,遂在壽光市現代不夜城魯寧養生會所門口對被害人崔某仁進行毆打,致其左眼挫傷和脾破裂,經鑑定被害人崔某仁左眼挫傷的傷情構成輕微傷、脾破裂的傷情構成重傷二級。案發後,被告人孫寶亮、朱學東到公安機關自首。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孫寶亮、李祥、朱學東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孫寶亮、朱學東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同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

經合議庭審理,將全面評議後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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