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內兩次醉駕被查,梁山這位“好漢”徹底栽了

警示窗 | 三个月内两次醉驾被查,梁山这位“好汉”彻底栽了

“酒真是太難戒了,這次被拘留,也許是好事,希望能徹底把酒戒掉”,正在看守所裡羈押的王某發自肺腑的說,“我平時離了酒不行,喝半斤還較好一點,喝個七、八兩就暈了,喝酒後還經常開車,家裡人也因為喝酒開車的問題沒少和我生氣,這次進來,我父母心裡也是心存安慰,如果不被查住,結果將很難預料,有可能出人命。我對不起老婆孩子,對不起父母,希望那些經常喝酒開車的駕駛員,千萬別像我一樣喝酒開車,等我出去,我一定給交警送一面錦旗,表示感謝”。

今年36歲的王某是梁山縣管驛鎮人,平時以在建築隊打工為生,2013年取得了駕駛證並買了一輛轎車。王某有個壞毛病就是離不開酒,並且酒後開車也是常事,知道酒駕容易出交通事故,並且交警查的也很嚴,但還是冒著僥倖心理酒後開車。

2019年1月3日14時20分許,王某酒後駕駛其白色比亞迪牌小型轎車在梁山南環附近行駛時,被梁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65mg/100ml,隨後民警將其帶至醫院採取血樣,經鑑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1.9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梁山縣公安局對王某以危險駕駛罪立案並依法採取了取保候審措施。

誰知王某沒有任何悔改的意思,依舊冒著危險酒後開車,僅僅隔了兩個多月,3月20日晚23時許,王某下班後和朋友一起吃飯,期間喝了半斤多白酒,同桌的朋友告訴他有查酒駕的,不讓他開車,但是王某不聽朋友的勸告,認為這麼晚了交警不會查酒駕了,依舊開車回家。當王某行駛至梁山縣後孫莊大橋附近時,被梁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91mg/100mL,隨後交警將其帶到附近醫院抽取了血樣,經鑑定,王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98.8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4月10日,梁山縣公安局依法變更強制措施,將王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王某兩次醉駕行為將一併處理!

蜀黍再次提醒各位駕駛員朋友,喝酒開車要不得,交警查住是小事,出了事故後悔遲!

2019年 你的平安、有我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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