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法院在執行案件中,因被執行人未依法申報財產,或通過隱匿財產、下落不明等方式逃避執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為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財產權益、維護司法權威,現公告如下:
宿豫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1、被執行人:張俊秋(劉振閂)
被執行人: 張俊秋(劉振閂)
身份證號:320326196710273815
執行標的: 164177元
涉及案件:(2018)蘇1311執4061號
懸賞條件:凡向我院提供我院尚未掌握的被執行人張俊秋(劉振閂)下落線索,使我院得以成功控制被執行人張俊秋(劉振閂)的,將支付賞金1000元/人。
懸賞有效期限:自2019年04月27日零時起至2020年04月26日二十四時。
舉報電話:0527-8166119、18168516862(耿法官)
懸賞理由
被執行人張俊秋(劉振閂)拒不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規避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
2、被執行人:梁山
被執行人: 梁山
身份證號:320819197612060099
執行標的: 1088395元
涉及案件:(2014)宿豫執字第02475號
懸賞條件:凡向我院提供我院尚未掌握的被執行人梁山下落線索,使我院得以成功控制被執行人梁山的,將支付賞金1500元/人。
懸賞有效期限:自2019年2月14日零時起至2020年2月13日二十四時
舉報電話:0527-81660137、18115228289(周警官)
懸賞理由
被執行人梁山拒不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規避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
3、被執行人:王加順
被執行人: 王加順
身份證號: 320881197701032450
執行標的: 92163元
涉及案件:(2018)蘇1311執2453號
懸賞條件:凡向我院提供我院尚未掌握的被執行人王加順下落線索,使我院得以成功控制被執行人王加順的,將支付賞金1500元/人。
懸賞有效期限:2018年12月25日零時至2019年12月24日二十四時
舉報電話: 0527-81660137、18115228289(周警官)
懸賞理由
被執行人王加順拒不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規避執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之規定,特發佈執行懸賞公告。
熱心的小夥伴一旦發現這些失信被執行人的線索,可以通過懸賞公告中提供的舉報電話進行舉報。請放心,會對您的身份和相關信息嚴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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