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辦法搞點‘創收’?”
湖南省江華瑤族自治縣教育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屈湘林對搞“創收”情有獨鍾,甚至不惜利用職權以身試法。結果,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今年4月6日,江華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屈湘林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縣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9月5日,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以受賄罪判處屈湘林有期徒刑10年。
“創收”的“歡娛”讓他不能自拔
“從2010年開始,工作之餘,我愛上了打牌,特別喜歡和一些老闆打牌,因為他們會故意輸錢給我。2010年,我記了一下賬,這一年,光打牌贏錢就達32510元。”翻閱屈湘林案卷,他交代材料裡的這段話讓人印象深刻。
打牌能“創收”,屈湘林沉迷於此。不管是下鄉到各學校檢查工作,還是週六、週日休息,屈湘林一有時間,就約上一批老闆或下屬喝酒、打牌。他的賬本上記著:從工程老闆奉某處贏了1萬元,從工程老闆向某處贏了6000元,從工程老闆陳某處贏了6000元……
據統計,2009年以來,屈湘林通過打牌這種方式從老闆處共獲利約6萬元。
不僅如此,屈湘林還通過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創收”。2009年,屈湘林慶祝自己50歲生日,一些工程老闆聞訊趕來,紛紛送上數千元的紅包,屈湘林很滿意。2010年,屈湘林操辦其母的八十大壽,收受紅包4.5萬元。2011年,屈湘林操辦了其岳父的喪事,又收了3萬元。
過節,也是“創收”的一個絕佳時機。2010年元旦,工程老闆謝某送來2000元現金和1000元的油卡;2011年中秋節,工程老闆王某送來7000元紅包;2011年春節,工程老闆伍某送來2000元現金……
據統計,屈湘林在任職期間,共收受禮金15.37萬元。
老闆認他當“舅舅”
“舅舅,你的手機也太舊了吧,我這裡有個新的OPPO手機,給你啦!”
“這怎麼行呢?”
“不要緊,這是我交話費時抽獎中的,又沒用錢買,你拿去用吧。”
就這樣,屈湘林心安理得地收下了工程老闆奉某的禮品。其實,屈湘林並不是奉某的真舅舅,是奉某為巴結屈湘林而攀上的“親戚”。而屈湘林見奉某“懂事”,又能幫助自己“創收”,更是“樂在其中”,高高興興地當起了“舅舅”。
巴結上屈湘林後,奉某的服務可謂“無微不至”。2009年,屈湘林購買了私家車,辦入戶手續時,奉某主動幫其交納了購置稅;同年11月,屈湘林的房子要改造,奉某更是熱情主動,不僅免費為其安裝鋁合金窗,還免費贈送太陽能熱水器、空調、電視機;逢年過節、慶祝生日,奉某都會送上紅包,聊表心意……
“外甥”這麼為“舅舅”著想。講感情的“舅舅”自然也會多加關照。屈湘林多次為奉某打招呼。自2008年屈湘林分管縣教育局計財、基建工作以來,奉某共承包教育系統工程項目50個,總金額達377萬元,大部分未經過招投標程序。
見到叫一聲“舅舅”獲利如此豐厚,另一個工程老闆陳某也想方設法與屈湘林攀上親戚關係,叫屈湘林“舅舅”。
陳某嘴巴甜、會辦事。聽說屈湘林想把舊房子改造一下,他馬上行動,忙得不亦樂乎。很快,陳某的付出得到了“回報”。屈湘林幾次推薦陳某去做教育系統的工程。有一次,陳某在承建河路口中學食堂工程時,縣質監站的技術人員檢測出房屋用料質量不合格,責令停工整改。屈湘林出面協調,幫助工程復工。三年內,陳某及其合夥人共承包了教育系統工程項目28個,總金額達193萬元,大部分未經過招投標程序。
收好處費“不亦樂乎”
教育局每年有幾百萬元的結餘資金,如何在這上面做文章,時任教育局計財股股長的蔣某動起了歪腦筋。
一次,蔣某向屈湘林“彙報”,稱想以其兒子名義註冊成立一個經營體衛器材的公司,向各學校銷售文體器材,並承諾一定不會忘記領導恩情,屈湘林表示支持。於是,蔣某及其兒子註冊成立了一個空殼公司,用高於市場行情很多的價格向各中小學校大肆銷售各種文體器材,短短几年,獲利169.9萬元。
當然,屈湘林的支持也得到了豐厚的回報。2010年至2012年期間,蔣某共分五次送給屈湘林“好處費”6.5萬元。
銷售一點文體器材,就能獲得如此豐厚的回報。教育系統基建工程項目那麼多,作為分管工程項目的領導,回報自然也不少。逢年過節,給屈湘林送錢的人絡繹不絕。
據統計,2009年至2013年,屈湘林共收取了10名工程老闆或下屬的37次好處費,總金額達33.15萬元。
“我後悔沒有聽孃的話,她一生勤儉持家,再三叮囑我們:‘不要貪,不要佔,謹慎做人,錢財分明。’而我卻辜負了她的教導。我辜負了我的妻,她是全省師德標兵,她經常勸我不要收別人的錢,我們的工資已足夠我們過好一生了。而我卻利慾薰心,鬼迷心竅,走上了違法犯罪的不歸路……”在接受調查期間,屈湘林悔恨不已。(記者 鄭亞邦 通訊員 尹世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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