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省曾開展了“最討厭的前十位交通違法行為”評選,“濫用遠光燈”在榜單中位列第一,為此交管部門在全省範圍持續開展“創文明交通、治秩序亂象”專項整治行動。然而,近日不少網友向中國義烏網(0579-85516611)反映,稱義烏不少路段頻現自帶後射燈的大貨車,且這些燈光的“威力”不亞於遠光燈。
【走訪】
夜幕下的一道“激光”
據爆料網友“愣頭大叔”表示,近年來義烏一直在“大拆大建”,以致於大貨車、渣土車等頻繁在夜間進出城市有機更新區塊或重點項目施工現場,這些“大塊頭”本身危險係數就很高,讓廣大交通參與者敬而遠之,“現在大車又有很多會在兩側裝後射燈,更加危險了。”
昨天(4月15日)晚上9點多,記者來到義烏城市有機更新市場區塊一帶,見到大約每隔10多分鐘便會有一輛渣土車經過義東路,而他們中大多數車身兩側裝了後射燈,在暈黃的路燈下,兩道向後方直射的白光,如同激光一般很是耀眼。
記者在義東路與江濱路的交叉路口注意到,儘管夜間路面車輛較少,車速也並不快,但只要有自帶後射燈的大貨車經過等待信號燈,後方跟進的小車一般都會將車距保持在2米以上。
晚上11點,記者又來到位於義烏城郊的紅獅物流園附近,發現這一類“自帶激光”的大車同樣十分常見。由於周邊四海大道、五洲大道、環城路等路況較好,儘管沿線遍佈著許多村子,但這些大車的行車速度普遍都不慢,且在斑馬線前減速的少之又少,存在明顯的安全隱患。
【觀點】
後射燈是保護還是傷害?
高亮度的後射燈帶來最直接的影響,就如同遠光燈一樣,會給後方車輛一定距離的“致盲”,若車速較快、反應不及時,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但記者在與部分運輸從業者交談過程中,他們則表示後射燈的初衷是為了示廓,同時還有警示作用,“讓周圍車子退避三舍就是目的。”
在義烏跑了10多年砂石運輸的陳有權告訴記者,他駕駛的貨車體型龐大,操控起來也不靈活,無論是原有的警示燈、倒車燈、示寬燈,很多時候都不能滿足安全行駛的需求,“無論是貨車裝卸、倒車亦或是轉彎、昏暗不明的原車燈光,都會讓操作變得更加繁瑣和危險。”陳有權說,加裝後射燈主要是從自身安全駕駛的角度出發,讓左右後方車輛能夠更早地進行觀察。
這一點也得到了貨車駕駛員聶春平的肯定,同時他認為後射燈還能防止追尾。“很多事故都是小車追尾貨車造成的削頂斷頭事件,動不動就會有死傷,加上夜間開車,小車駕駛員很可能會由於疲勞駕駛忽略掉貨車原來比較暗的後車燈,有時候車子都是泥,尾燈根本看不到的。”聶春平說,刺眼一些反而有更好的提醒作用。
但在採訪了幾名小車駕駛員後,他們則均認為加裝後射燈即便“初衷”是好的,但實際帶來的負面影響不容忽視。
“我們現在嚴管遠光燈,結果大車又裝上後射燈,這兩個不是矛盾嗎?”一名小車駕駛員表示,明亮的後射燈極易造成後車駕駛員炫目,而義烏現在的道路環境越來越好,夜間路況瞬息萬變,稍有不慎就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另外,還有小車駕駛員補充道,國家曾強制要求貨車車身加貼反光條,要求渣土車保持車牌、車燈等整潔,這些都是大大增強了大車的“存在感”,後射燈絕非“萬全之舉”。
【釋法】
加裝後射燈系違法
加裝後射燈合不合理,廣大交通參與者眾說紛紜,那麼它究竟合不合法呢?今天(4月16日),記者從義烏市公安局交管分局違法處罰大隊民警潘雷達處得到了答案。
“無論加裝後射燈是出於什麼目的,擅自改變車身外觀的,就屬於違法行為。”潘雷達說,這一點在《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都有相關規定,違者將面臨交警部門的處罰。
另外,潘雷達表示,近年來義烏交警部門一直與運管部門密切合作,開展大型車輛專項整治行動全力規範大型車輛的行車秩序,這期間,嚴查加裝後射燈就是一項重要內容。
根據中國義烏網移交的線索信息,義烏交警部門將進一步開展相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同時深入相關工地、企業進行走訪排摸,從根源上整治這一違法行為。
閱讀更多 浙江新聞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