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见成效

自“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按照“逢棚必进、逢园必查”的要求,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目前,全市436个“大棚房”问题已整治整改到位,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见成效。

在“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我市坚持把排查工作贯穿于清理整治的全过程,安排各县市区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排查组,开展拉网式现场排查、“回头看”集中排查、卫片图斑排查、“国土调查云”疑似图斑排查等四轮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层层落实党政“一把手”签字责任,确保排查全覆盖、无遗漏。

据数字显示,全市共排查农业设施7.1万个、面积21.37万亩,其中塑料大棚3.4万个、面积3.78万亩,日光温室0.9万个、面积1.73万亩,连栋温室123个、面积433亩,其他类别2.8万个、面积15.81万亩。排查发现“大棚房”问题436个,面积1949.91亩,其中I类问题299个、面积1800.05亩,Ⅱ类问题35个、面积59.7亩,Ⅲ类问题102个、面积90.16亩。

对排查出的问题,我市按照“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的整治整改要求,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列出责任清单,明确整治整改措施、标准要求、完成时限和包抓责任人,依法依规开展整治整改,并组织11个市级督导组深入现场督促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全市436个“大棚房”问题已整治整改到位,其中,全部拆除复垦到位102个、面积390.65亩,部分拆除整改合规145个、面积433.51亩,完善手续189个、面积1125.75亩。(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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