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奇信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781 證券簡稱:奇信股份 公告編號:2019-01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交易概述

因公司在向“平臺型、綜合型、科技型”企業集團戰略轉型升級過程中企業規模不斷擴大,為滿足公司總部及子公司集中辦公的經營場所的需求,發揮多業態協同辦公優勢,深圳市奇信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與深圳市寶投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投置業”)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補充協議》及相關文件,租賃其位於深圳市寶安中心區寶興路6號海納百川總部大廈A座及B座的部分樓層區域,建築面積共計8,891.51平方米,租賃期限為8年,自2019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

本次房屋租賃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上述交易事項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審批權限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範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交易對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深圳市寶投置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雲青

註冊資本:175,000萬人民幣

註冊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辦寶民路東側廣場大廈一棟17層(辦公場所)

主營業務:在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權的地塊上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投資興辦實業(具體項目另行申報);物業管理;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項目除外)

股東情況:寶投置業為深圳市寶安區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其實際控制人為深圳市寶安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寶投置業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係。

三、擬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的主要內容

出租方(甲方):深圳市寶投置業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深圳市奇信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租物業情況

甲方將位於深圳市寶安中心區寶興路6號海納百川總部大廈A座A2201、A2202、A2203、A2204及B座B1201、B1202、B1203、B1204、B1205、B1301、B1302、B1303、B1304、B1305、B1401、B1402、B1403、B1404、B1501、B1502、B1503、B1504、B1601、B1602、B1603、B1604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8,891.51㎡。

(二)租賃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物業僅用於辦公用途。

(三)裝修免租期、租金、保證金支付等約定

1、裝修免租期:從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共61天,裝修免租期免租金(僅免租金)。

2、租金支付及遞增:租賃房屋的首年租金按房屋出租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161.709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1,437,837.19元。乙方租金每滿1年,租金在前一年標準基礎上遞增5%。房屋租賃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

3、租金押金: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賃押金2,875,674.38元。

4、支付時間:乙方必須在2019年4月30日前交納首期租金及租賃押金合計人民幣2,875,674.38元(首期免租金),並保證在裝修免租期屆滿以後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交納當月租金及相關費用,乙方未按時交納的,除付清所欠租金及費用外,還應按所欠金額支付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直至全部還清之日止。甲方保證在乙方每月租金支付日前10個工作日向乙方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乙方交納當月租金及相關費用的期限相應順延且乙方無須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乙方繳納租賃押金後由甲方開具等額收據(加蓋甲方公章),待租賃期滿乙方憑藉此收據向甲方申請無息退還。

5、續租: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屋的,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屋有優先承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重新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四)特別條款

1、如簽訂租賃合同時乙方註冊地未在寶安區,乙方應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向甲方提供承諾書,承諾在簽訂租賃合同後按照《寶安區政策性產業用房租賃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將註冊地遷入寶安區。

2、乙方若需要在租賃合同到期後繼續租用,需在租賃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寶安區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具的同意繼續租用海納百川大廈的紙質證明材料,甲方將按區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意見,就續租面積及租金標準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此次交易的價格按市場定價,雙方根據周邊辦公樓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合法權益及利益輸送的行為。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寶安地處粵港澳大灣區核心,是珠三角發展脊樑的中心,海陸空軌立體交通網絡發達,是全球產業鏈、價值鏈、創新鏈匯聚融合之地。改革開放40年來寶安已積累雄厚的工業基礎、強大的產業配套、開放的經濟結構,隨著“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戰略部署的實施,更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吸引著全球重大產業項目資源集聚。為解決當前優質企業對接產業空間需求迫切的實際問題,寶安區委區政府加大企業服務力度,出臺了7個配套扶持政策,涉及人才、創新、住房、文產、金融、招商、企業服務等方面。未來寶安將憑藉突出的區位優勢、雄厚的產業基礎和完善的產業配套,以“灣區核心、智創高地、共享家園”的戰略定位,將寶安打造成粵港澳大灣區的空間之核、樞紐之核、產業之核、創新之核。

租賃地海納百川大廈地理位置優越,建設標準高,配套設施完善,是寶安區為推動產業結構升級,針對寶安區內上市企業、總部企業而打造的中小企業總部大廈,是寶安區“十三五”期間的重大項目,也是寶安高端產業載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次租賃是公司戰略轉型升級發展過程中企業規模不斷擴大,為滿足公司總部及子公司集中辦公經營場所的必要需求,有利於發揮多業態協同辦公優勢,提升工作效益,未來將受益於寶安區委區政府推出的多項配套優惠扶持政策及獎勵措施,有效利用地理優勢以及自身技術創新與綜合服務優勢,積極把握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時代機遇。

公司預計2019年發生租金(6-12月)及租賃押金合計12,940,534.71元,約佔2017年歸屬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8.65%,租金逐年遞增5%,將對公司2019年度及未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一定影響。本次租賃符合公司戰略轉型升級的發展目標和長遠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風險

本次租賃場地與現有主要辦公地跨行政區域且簽署的租賃期限較長,存在政策因素或其他原因導致不能履約的風險。

公司本次辦公場所的租賃是從長遠發展角度出發所做出的慎重決策,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經營與管理風險,公司將完善其內部管控制度和核心骨幹員工的激勵機制,積極防範上述風險。

七、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

2、《深圳市房屋租賃合同書》

3、《補充協議》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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