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駢文,你瞭解多少?

關於駢文,你瞭解多少?

文字按一定的章術法式予以排列組合,便成了文章。有一種文章體裁為中國所獨有,那就是駢(音:[pián])文,又稱儷文

“儷文律詩為諸夏所獨有,今與外域文學競長,惟資斯體。”(劉師培《中國中古文學史講義》)

駢文起源於兩漢,“由西漢而漸進至東漢”,極盛於兩晉南北朝。這種文體以雙句﹙即儷句、偶句﹚為主,講究對仗、聲律與藻飾。其以四字六字相間定句者,又稱四六文,常作為駢文的別名。四六文多以四字六字相間為句,世稱駢四儷六。劉勰把駢偶的形成歸於自然:

“造化賦形,支體必雙。神理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辭,運裁百慮,高下相須,自然成對。”﹙《文心雕龍·麗辭》﹚

“八股文實駢儷之支流,對仗之引申。”(錢鍾書《談藝錄》)

“儷”字本義為配偶,引申為成雙成對,或對偶。“儷辭”指對偶的詞句。“對語儷辭,盛行於俗”。“駢”字的含義與“儷”相同,其本義是兩匹馬並駕前軀。

關於駢文,你瞭解多少?

所謂駢儷文乃是以對句為主的文章。所謂對句,即對偶句。

如“陰風怒號,濁浪排空”;“日星隱耀,山嶽潛形”;“沙鷗翔集,錦鱗游泳”;“長煙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躍金,靜影沉璧”。(均見范仲淹《岳陽樓記》)

與對偶句並行的是散行句。先秦古文一篇之中,既有對偶句也有散行句。散行句中也有句散而意偶或句偶而意散的。對偶顯齊整,散行顯活潑。整齊的對偶或許呆板,要用散行句使之生動,散行句欠齊整,要用對偶句凸顯莊重。何處用對偶,何處用散行,都要適應文章內容的需要,構成奇偶錯綜的變化。

構成對偶的句子也要適應這種需要而有所變化。

試看李斯《諫逐客書》:“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為過矣。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東得百里奚於宛,迎蹇叔於宋,求丕豹、公孫支於晉。此五子者,不產於秦而穆公用之,並國二十,遂霸西戎。”“西取由余於戎,東得百里奚於宛”,這兩句是對偶。下兩句若用同樣的寫法,“東迎蹇叔……東求丕豹……”,

聯用三個“東”字就重複了,故後兩句便不指明方位。如此對偶並不要求字數相等,“由余”、“蹇叔”是兩個字,“百里奚”三個字,“丕豹、公孫支”是兩人五字,這樣對偶較為自然,在對偶中又有參差。這種變化是適應上述需要自然形成的。

對偶句與散行句結合的寫法有時也可以增強文章的氣勢。

如西漢賈誼《過秦論》:“秦孝公據殽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固守而窺周室,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併吞八荒之心。”

文中“席捲天下”與“包舉宇內”對偶,“囊括四海之意”與“併吞八荒之心”對偶,這四句不僅字數相當,意思也相同。這四句對偶句與開頭的散行句“秦孝公……”相配合,使文章顯得很有力量。

對偶是句與句相對,排比則是兩句與兩句相對。

如班固《西都賦》:“左據函谷、二崤之阻,表以太華、終南之山;右界褒斜、隴首之險,帶以洪河、涇渭之用。”

一二兩句和三四兩句構成排比。所謂排比,就是比物連類,即把內容相關,結構類似的句子排比起來。

這種比物連類的例子在散文裡也有,

如“天道不言而品物亨、歲功成者,何謂也?四時之吏、五行之佐,宣其氣矣。聖人不言而百姓親、萬邦寧者,何謂也?三公論道、六卿分職,張其教矣。”(王禹偁《待漏院記》)

文中“天道……”與“聖人……”構成的排比,就不限於兩句對兩句了。

章回小說的回目則是三句相對,如《三國演義》第一回:

“宴桃園豪傑三結義 斬黃巾英雄首立功”,

“宴桃園”與“斬黃巾”相對,“豪傑”與“英雄”相對,“三結義”與“首立功”相對。

又如《紅樓夢》第一回:

“甄士隱夢幻識通靈 賈雨村風塵懷閨秀”,

人名對人名,“夢幻”對“風塵”,“識通靈”對“懷閨秀”。

“天地生物不能有奇而無偶,亦不能有偶而無奇。人之一身奇也,而二手二足則偶矣。手足之指各五,奇也,而二手二足合合而為十,則偶矣。首奇也,而兩耳兩目,則偶矣;一鼻一口又奇矣,且鼻有二孔,則偶矣。且一奇與一偶相對,則有為偶矣。推之植物之花葉,最為吾人之美觀者,何莫非奇偶之相雜。”“古人之文,原不能有奇而無偶,亦不能有偶而無奇;不能分其何篇為駢文,何篇為散文也……或奇或偶,均發乎天籟之自然”。﹙陳柱《中國散文史》﹚

駢文是從辭賦發展而來的。

賦是介於詩歌與散文之間的一種文體,通過“鋪採摛文”以“體物寫志”。漢代人常把賦與辭連用,稱為辭賦。

甲骨文上的卜辭,只是一些句子,鮮有一章一節的。《周易》卦爻辭和《魯春秋》也是如此,不過經卜官和史官編纂,比卜辭整齊些罷了。王安石指《魯春秋》為“斷爛朝報”,大概就是這個意思。所謂“斷”便是不成片段,不成章節。(參見朱自清《經典常談》)

《尚書》就不同了。即使其中大部分是後人追記,但《商書》即使有些是追記,總在商周之間。那幾篇不僅有章節,而且成了篇。卜辭是“辭”,《尚書》大部分也是“辭”。兩者都是官方文書。

辭本是“訟”的意思,乃辯解的言語也。這種辭兼有議論與敘述兩重含義。春秋時列國紛爭,彼此交往頻繁。外交言語關乎國家命運,不用說更需要慎之又慎了。這種言語也稱“辭”,又稱“命”,或合稱“辭命”,或“辭令”。所謂外交辭令出處就在這裡。

孔子很注意辭命,覺得它並非易事,故自己謙虛地說幹不了。但教學生卻有辭命一科,他稱讚子貢擅長言語。這裡的“言語”便是辭命。那時“言”與“文”似乎是合為一體的。“辭”多指開口說的言語,“命”多指手寫的言語。不過也可兼指。各國派使臣出國辦外交,有時只有口頭指示對策,有時準備文稿讓他帶走。這都是“命”。使臣受了命,到時候還得隨機應變,臨場發揮。蓋因許多情況是難以預料的。

戰國時期遊說之風大為盛行。遊士有時光憑一張口就能封卿拜相。所以最重說辭。這些遊士們的說辭往往滔滔不絕,說得天花亂墜,只圖打動人主的心。那時候墨家、儒家、道象、法家無不重視辯論的方式方法。

孔子主張“慎言”,痛恨“巧言”。《論語》以記言為主,卻不是孔子自己所記,而是他的弟子所記。諸子書大抵多是弟子及後學者所記,自己寫作的極少。

所謂記言,最初記的是對話,後來發展為獨白,便是“論”。初期的論言意渾括,可以《老子》為代表,再進一步便是恢張的“論”。

戰國遊士的說辭好用譬喻,譬喻一時蔚為成風。這種風氣開後世辭賦之先河。那時的“論”還只是以篇為單位,還沒有“書”的觀念。《呂氏春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有系統的書。這部書出於秦相呂不韋的門客之手,有十二紀、八覽、六論,凡30多萬字。十二代表十二個月,八是卦數,六是秦國的聖數。上述數目字構成了《呂氏春秋》的框架,並非邏輯的程序。

關於駢文,你瞭解多少?

西漢劉安主編的《淮南子》始按邏輯程序編書,結構也嚴整多了。自從有了私家著作,學術也就漸趨平民化了。《論語》是第一部私家著作,以後這種著作越來越多,傳播亦越來越廣。

伴隨著議論文的發展,記事文也有了長足的進步。《左傳》是中國第一部編年體史書,但它的記事順序是按照《春秋》的,故又稱《春秋左氏傳》。

西漢司馬遷所著《史記》才稱得上中國第一部有自己系統的史書。這部書包括十二本紀、十表、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十二是十二個月,是地支;十是天干,八是卦數,三十取“三十輻共一轂”的意思,以表彰那些“忠信行道以奉主上”的“輔弼股肱之臣”。七十表示人壽之大齊,因為列傳是記敘人物的。《史記》“厥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但這部書對中國文化最大的貢獻在於描寫人物。左丘明只描寫事,司馬遷則描寫人。寫人比寫事更難些,更需要精細的觀察與得體的剪裁。

賦的創作在漢代盛極一時。據記載,成帝之世“論而錄之,蓋奏御者千有餘篇”,加上西漢末年和東漢一朝的作品,數量當更為可觀。

“賦似乎是我國特有的體制;雖然有韻,而就它全部的發展看,卻與文近些,不算是詩。”﹙朱自清《經典常談》﹚

“不歌而誦謂之賦。”作為一種文體,賦乃“古詩之流也”。最早以賦名篇的是戰國荀卿的《賦篇》,到漢代形成一種特定的體制,兼具詩歌與散文的特徵。漢以後,賦或向駢文發展,或更加散文化。接近於散文的稱“文賦”,接近於駢文的稱“駢賦”。

從字義看,“賦者,鋪也,鋪採摛文,體物寫志也。”﹙《文心雕龍》﹚

鋪張是賦的本來面目。但鋪張的作用原在諷諫,所謂“勸百而諷一”就是這個意思。由於漢武帝好辭賦,作者極眾,爭相競勝,故致為鋪張而鋪張的地步。

賦,可分兩類:“詩人之賦麗以則,辭人之賦麗以淫”。前者是“詩人之賦”,後者則為“辭人之賦”。甚至有詼諧嫚戲,毫無主旨的。難怪辭賦家會被人鄙視為倡優了。﹙參見朱自清《經典常談》﹚

漢賦多模仿楚國屈原、宋玉等人的作品。漢人把他們的作品收為一集,名曰《楚辭》。這類作品富於抒情成分與浪漫氣息,篇幅、字句較長,形式也比較自由,多以“兮”字助語勢。漢賦繼承楚辭形式上一些特徵,但較多采用散文的寫法。漢代雖將辭與賦統稱為“辭賦”,但“賦”與“辭”業已有所不同。

初期的漢賦,從形式上看,與《楚辭》幾乎沒有差別。枚乘《七發》開創了一種以鋪張為能事、進一步散體化的新賦體。又經過司馬相如等人的發揚光大,到武帝時新賦體成為漢賦的主流。

新體漢賦一般可分大賦與小賦兩類。大賦多為鋪敘誇耀都城、宮殿、苑囿之盛與帝王大規模行獵的場景,旨在迎合最高統治者好大喜功、追求享樂的心理,而在篇末寓諷諫之意。主要有:司馬相如的《子虛賦》,楊雄的《長楊賦》、《羽獵賦》,班固的《兩都賦》,張衡的《東京賦》、《西京賦》等。上述作品寫得富麗堂皇,很有氣勢,但往往誇張浮飾又堆砌詞藻,喜用冷字僻詞。

小賦的篇幅較短,內容比較廣泛,或抒情述志,或借物寓言,風格比較清新,主要流行於東漢,著名作品有:張衡的《歸田賦》、趙壹的《刺世疾邪賦》、禰衡的《鸚鵡賦》等。

從形式上看,漢賦的特色是排偶、鋪張、用典故。西漢記事記言還用散行的文字,語意大抵簡明。東漢就在散行裡夾排偶。漢魏之際排偶更甚。西漢賦作雖用排偶,尚重自然,並不力求工整。從東漢到魏,越來越工整,用典也越來越多。西漢習用的文字句子很短,最短只有兩個字。到東漢句子就長起來了,最短四個字。魏代更長,往往用上四下六或上六下四的兩句來表達一個意思。所謂駢文就是這樣從賦體演變而來的。駢體源於辭賦,句讀整齊,對偶工麗,聲調和諧,還夾帶不少抒情成分,既賞心又悅目,因而投人所好,形成了一種經久不衰的文章體裁。

梁昭明太子選編《文選》,不選經、子、史,也不選“辭”。在他看來,經太尊,不可選;史“褒貶是非,紀別異同”,也不能入選;子“以立意為宗,不以能文為本”,同樣不能選入。“辭”是子、史的支流,當然不能選。上述種種皆不符合“文”的標準。他所選的只是“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藻”之作。“事”即事類,就是典故。“翰藻”兼指典故與譬喻。只有典故、譬喻用得合宜的文章,才能選進他的《文選》裡。這種作品彷彿各種樂器,“併為人耳之娛”,又好像各種繡衣,“俱為悅目之玩”。這就是“文”不同於經、史、子及“辭”的地方。兩者作用不同,性質自異。

昭明太子第一次提出了“文”的標準。後來梁元帝又說:“吟詠風謠,流連哀思者謂之文”。就是說,只有用典故,有對偶,諧聲調的抒情作品才符合“文”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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