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国标”正式实施
标志着“新国标”时代全面到来
昨天,普陀交警在东港欧尚岗亭、兴普大道与天吴道交叉口等路段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未上牌登记、闯红灯、骑车载人、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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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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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实施后,3月31日前未进行防盗备案登记的超标车辆,4月15日前未进行注册登记的旧国标车辆,4月15日后未进行注册登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均严禁上路行驶。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普陀大队东港中队中队长 方杰:
目前普陀电动自行车备案率较高,未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情况较少。至于大家头盔佩戴率六七成左右,目前已查处未戴头盔的驾驶员30多个。
普陀交警温馨提醒
大家骑车时除了确保车辆
已经上牌或者备案登记
还应当注意佩戴安全头盔
对于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一律现场训导,抄写交通法规
在这!普陀君要提醒一下
有车一族的小伙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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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的
交通死亡事故高发
目前,普陀电动自行车约14万辆,去年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3.6万余起,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死亡9人,占53%,其中因颅脑损伤死亡人数占比超过80%。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大整治力度
积极引导驾驶人
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夜间骑行做到“开灯亮尾”等行为
看完路上!我们再来看这里
昨天普陀交警大队车管所有点热闹
市民们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带着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购买发票和身份证前来上牌。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普陀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张洪江:
“新国标”上牌第一天,上牌人数较多。只要是在生产目录里面的,不论是符合旧国标,还是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在4月15号“新国标”实施后,都可以进行登记上牌。
普陀君!在这再提醒一下大家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上牌
截止到5月14日
符合“新国标”且在公告目录内的
可以一直进行上牌
普陀大队车辆管理所
是一个常设的上牌点
根据要求,上牌需要上牌者携带居民身份证,车辆的出场合格证以及车辆的来历证明,比如发票或其他购车收据。
普陀交警温馨提醒
市民想查询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公告目录内,可以登入浙江省经信厅公告查询页面,或者在使用手机扫描普陀交警大队车管所内公告栏上的二维码,输入车辆型号即可查询。
虽然有的车子符合公告目录的,但是来上牌的时候没装脚踏板,跟公告照片有差异的仍然不予上牌。
最后!小伙伴们!
大家都了解了吗!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自觉遵规守法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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