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競價排名”“搭便車”擠對手 法院首判推廣方式侵權 判令賠償+《道歉》聲明

兩家駕校雖然是同行,但各做各的生意,原本沒有什麼交集,卻因為廣告而傷了和氣。原來,一家互聯網駕校將重慶本土知名駕校重慶喬森駕駛培訓有限公司作為搜索關鍵詞用於被告百度推廣(競價排名)中,導致百度搜索平臺用戶在點擊該關鍵詞或推廣標題時,網頁將自動鏈接到這家互聯網駕校的網站並呈現相關信息。近日,市五中法院一審判決,互聯網駕校敗訴。


駕校“競價排名”“搭便車”擠對手 法院首判推廣方式侵權 判令賠償+《道歉》聲明

(涉案排名搜索截圖)

關鍵詞搜索跳出對手網站

據瞭解,原告喬森駕訓公司2017年9月通過百度搜索發現,輸入“喬森駕校”作為關鍵詞進行搜索,搜索結果中出現並非原告網站的廣告鏈接,卻在鏈接標題中赫然出現原告企業名稱“喬森駕校”。點擊該推廣鏈接後進入了其他企業官網,網站內容亦與原告經營範圍相近似。

喬森駕訓公司作為重慶知名駕訓公司,日常經營即注重自身品牌建設及宣傳推廣,當發現此情況後亦引起重視。為了維權,公司負責人遂找到重慶捷訊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副主任張鈺律師諮詢:“對方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對方應當賠償多少?可否要求對方正式道歉?……”經多次溝通交流後,喬森駕訓公司正式委託張鈺律師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經代理律師張鈺前期大量取證工作後,2017年10月,喬森家訓公司正式訴請於市五中法院,要求重慶某學車網絡科技公司和其母公司深圳某網絡科技公司立即停止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律師費等),並特別要求其在涉案官網須刊登正式《道歉》聲明。

因本案涉案主體較為複雜,原告需向法院申請調取相關證據,被告方也申請延期舉證、管轄權異議等,本案於2018年8月開庭審理,庭後亦經多次調解未果,法院於今年4月判決。

法院認為,互聯網駕校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通過將原告商標及企業名稱作為搜索關鍵詞用於自身“競價排名”的方式,已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被告應就其商標侵權依法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包括律師費等),同時就其不正當競爭行為須刊登《道歉》聲明以消除影響。

市五中法院判決,被告重慶某網絡科技公司、深圳某網絡科技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喬森駕訓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以及針對喬森駕訓公司實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即停止以“喬森駕校”作為關鍵詞在百度搜索網站上進行推廣;賠付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共計8萬元;在其官網首頁位置連續三日刊登《道歉》聲明,消除影響(內容需經法院審核)。

據悉,本案為重慶首例在判決書中認定:被告因在百度推廣(競價排名)侵害原告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對原告的商譽確實造成損害,判令被告除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外,還須在其官網連續刊登《道歉》聲明(內容需經法院審核)的案件。

律師說法

“競價排名”索賠在於證據

重慶捷訊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副主任張鈺律師:本案的案件情節實屬常見,因百度搜索使用頻率之高、甚至部分企業或個人付了費“競價排名”,但當出現本案所述的搜索結果時,多數人未意識到“侵權”的發生,亦不知該如何維權。

關於被告在其官網對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正式《道歉》的訴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關鍵在於被告的涉案侵權行為對原告“商譽”造成損害的“程度”。因此也可以看出,原告不但要舉證自身擁有的“良好商譽”,更需舉證被告的侵權行為確實對自身商譽造成了“一定損害”,而該類證據並沒有固定的證據範疇,需代理律師結合原、被告雙方具體情況來蒐集、準備。

都市熱報 記者 唐中明

主編:羅再芳

校審:呂文霽

總值班:周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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