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創體“四兩撥千斤”,平度6個經濟薄弱村脫貧摘帽

扶貧資金“抱團”建設聯村扶貧產業園,“四權分置”確保貧(弱)村、貧困戶穩固脫貧

平度:農創體“四兩撥千斤”

“以前我們村莊哪有這麼好的條件,都是土路不說,路面還坑坑窪窪的,騎自行車經常扎破胎。”4月11日,平度市崔家集鎮宅科王家村村民王雙財指著村裡硬化平整的路面,向記者回憶村莊這幾年的轉變。

宅科王家村是崔家集鎮6個青島市定經濟薄弱村之一,靠種地為生的村莊,村裡沒有集體收入,村莊發展在前兩年止步不前。2016年,宅科王家村和鎮裡其他5個經濟薄弱村拿出了各自的扶貧資金共540萬元投入到農創體建設中,委託前窪村蔬菜合作社集中建設扶貧產業園。“投資”的效果顯著,村莊每年獲得五萬元的收益。有了集體收入,村莊進行了道路等基礎設施改善建設,由此實現了王雙財所說的“好條件”。

农创体“四两拨千斤”,平度6个经济薄弱村脱贫摘帽

■聯村扶貧產業園內,貧困戶在收穫櫻桃西紅柿。

“崔家集鎮扶貧農創體,是統籌使用宅科王家村、楊龍莊村、劉彩莊村、東宋家村、西屋子村、宅科吳家村等青島市定6個經濟薄弱村扶貧資金540萬元建設起的聯村扶貧產業園。”平度市扶貧辦專職副主任李顯兵告訴記者,聯村扶貧產業園所在的前窪村,依託前窪村蔬菜合作社,在村裡規劃用地260餘畝,集中建設36個冬暖式蔬菜大棚集中種植櫻桃西紅柿,並完善周邊相關配套設施,同步建設農民學堂、新品種推廣示範棚、高標準育苗溫室、產品交易市場等。

“這是我們探索出的扶貧農創體‘四權分置’的路子。”李顯兵介紹,扶貧農創體與貧困戶、貧(弱)村的權利關係體現為“四權分置”,扶貧農創體界定的扶貧資產所有權歸貧(弱)村集體,扶貧資產的經營權歸農創體,扶貧資產收益權歸貧(弱)村和貧困戶,監督權歸當地鎮街,當地鎮街對扶貧資產的界定和監管承擔主體責任,農業部門也承擔相應的監管指導責任。

崔家集鎮的6個青島市定經濟薄弱村將扶貧資金統一投入,委託前窪村蔬菜合作社予以建設經營聯村扶貧產業園,雙方約定收益模式即合作社保證6個經濟薄弱村每年不低於5萬元的收入、優先聘用貧困戶在此工作等,且整個過程由崔家集鎮監督。

2016年10月初,聯村扶貧農創體建成投入使用,首批櫻桃西紅柿於次年1月底上市,當年產出櫻桃西紅柿56萬公斤,實現銷售收入560餘萬元,棚均純收入14萬元以上。當年,該鎮再次利用270萬元中央扶貧資金新建15個大棚,擴大種植規模,全面形成了示範帶動作用。由於西紅柿產業效益可觀,全鎮積極擴大產業規模,目前冬暖式西紅柿大棚達189個,佔地約1130畝,去年共產出櫻桃西紅柿285萬公斤,帶動群眾增收3400餘萬元。

在其中,扶貧的力度得以彰顯——通過與農民合作社“負贏不負虧”合作,三年的大棚租賃收入已按照每村每年5萬元的標準撥付給6個經濟薄弱村,用於村莊的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用於老病殘等特困群體的貧困幫扶“基金”等,6個經濟薄弱村於2017年實現全部脫貧摘帽。此外,利用中央資金建設的15個大棚收益全部用於幫扶貧困戶,已幫扶80餘戶;產業園優先聘用貧困戶入園打工,目前有14名貧困戶常年協助園區的日常管理工作,每年務工6到8個月,年人均增收1.7萬元左右。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記者 張 晉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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